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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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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5,559.4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6,935.44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当前国内、国际疫情发展状况可能仍会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每年在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方向有大量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一直在资金上持稳健策略,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为满足疫情下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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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本公司作为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定位于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

  设立初期,公司主要提供国内航线的客运业务,于2010年开始经营国际及地区航线,并于2011年开始加快开辟国际及地区航线的步伐。2020年,新冠疫情的出现严重冲击全球航空业,虽然国内疫情及时得到有效控制,但境外疫情却日益恶化,民航局发布多期《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控制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对国际客运航班运行数量进行总控,提出了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政策来预防和缓解输入型病例的压力,导致国际航班大幅缩减。截至2020年末,公司国内在飞航线210条,国内各线城市往返东北亚和东南亚国际在飞航线7条,港澳台航线2条,较2019年末分别增加82条、减少62条和减少11条。

  区别于全服务航空公司,公司定位于低成本航空经营模式,凭借价格优势吸引大量由对价格较为敏感的自费旅客以及追求高性价比的商务旅客构成的细分市场客户。从2005年首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102架A320系列飞机机队,成为国内在飞航线、载运旅客人次、旅客周转量等规模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东北亚地区领先的低成本航空公司。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国际航空运输业概况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跨区域的社会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近十年来,航空运输业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但2020年受新冠疫情对全球航空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行业经营压力巨大。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21年4月最新公布的2020年及2021年全年预测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航空旅客运输量近十年来增速首次出现负数,较2019年同比下降65.9%;而货运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较为缓和,主要由于客运航班量大幅下滑造成的腹仓货运供给缺口得到大量“客改货”以及全货机航班带来的新增运能补充,全年全球货邮运输量同比下降9.1%,降幅明显小于旅客运输量。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预计,2021年旅客运输量将有所回升,但仍远低于2019年的旅客运输水平,货运业务需求的复苏将快于旅客需求的复苏,货邮运输量将超过2019年的货运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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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预计疫情结束后,未来国际航空运输业将逐步恢复至疫情前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实现自由化,各国政府逐渐放松航空管制,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达成“天空开放”协议。随着全球经济复苏与发展,新兴市场国家中产阶级群体不断扩大,包括中国、印度、东南亚国家、拉美地区国家在内的新兴市场航空出行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成为世界范围内航空运输量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此外,公共航空运输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越来越完善,各国政府对支线航空以及普及中小城市的基本航空服务的支持力度会持续加大,低空领域也将逐步开放以促进通用航空。同时,各国政府还将民航运输业与高速公路网络、高速铁路网络和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形成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上都将促进全球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低成本航空公司概览

  美国西南航空公司是全球第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于1971年设立,成功引发了航空运输业的低成本革命,欧洲和亚太地区也相继出现了以瑞安航空、亚洲航空为代表的区域性低成本航空公司。低成本航空经营模式,即通过严格的成本控制,以低廉的机票价格吸引旅客,不仅快速抢占市场份额,而且推动航空运输业从豪华、奢侈型向大众、经济型转变。

  根据亚太航空中心统计,2011年至2020年十年间,全球低成本航空的区域内航线市场份额从27.5%提高至35.1%,国际航线市场份额从7.6%提升至16.6%;亚太地区的国内航线市场份额从20.5%攀升至31.5%,国际航线市场份额从4.6%提升至13.3%。

  虽然亚太地区低成本市场整体发展速度较快,但区域差异较大,东南亚仍然是亚太地区低成本市场份额最高的区域,其他地区低成本航空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东北亚地区市场潜力正在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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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低成本航空公司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独立成立的低成本航空公司,以春秋航空为代表;另一类是由传统全服务航空公司成立低成本航空子公司或下属公司转型为低成本航空公司,包括九元航空有限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和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根据亚太航空中心统计,2020年我国低成本航空占国内航线市场份额为11.1%,较2019年上升1个百分点,低成本航空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场份额来看仍然较少,然而疫情期间上升的市场份额显示了市场结构化、差异化需求的刚性趋势,随着疫情逐渐恢复,我国大众化航空出行需求将日益旺盛,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3、中国航空运输业的基本情况

  (1)规模扩张

  自20世纪90年代起,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和对外开放事业的双重推动下,中国航空运输业实现了快速增长。期间尽管受到冠状病毒肺炎、雪灾、地震等突发性事件的影响,但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推动下,总体上仍保持增长的行业态势。发展的同时,中国民航始终谨记安全是民航头等大事,坚持民航安全底线,对安全隐患零容忍,不断加强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提高航空安全水平。

  2020年,新冠疫情的出现使得我国民航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运输生产数据急速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情况持续向好,国内航空市场需求逐渐复苏,民航系统与交通运输其他战线一道,全力抗疫情、保稳定、保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年旅客运输周转量为19,251.4亿人公里,较上年下降45.5%,其中民航旅客周转量6,311.2亿人公里,较上年下降46.1%,占各种运输方式比例为32.8%,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仍占据主要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国民航局202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2020年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8.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2亿人次、货邮运输量676.6万吨,中国民航旅客运输量连续15年稳居世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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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8至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

  随着国内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各大航空公司纷纷购买新飞机以扩大运力,并逐年稳步增加航线数量和航线里程。根据历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和中国民航局2020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2010年至2019年国内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从1,597架增长至3,818架,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2%;2020年受疫情冲击,全行业普遍推迟飞机引进计划并提前退租老旧飞机,规模增速大幅放缓,或将成为近年来全行业飞机净增加最少的一年。

  2020年航空市场需求受新冠疫情冲击,客座率和载运率大幅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需求从二季度起逐步恢复,后虽有境外输入以及青岛、北京、新疆、上海、成都等地本土疫情散发持续发生,但未有遍及全国范围的二次爆发,民航客座率和载运率水平企稳反弹。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主要生产指标统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国内民航运输业的正班客座率分别为83.2%、83.2%和72.9%,正班载运率分别为73.2%、71.6%和66.5%。总体来看,全行业运力扩张的同时,航空需求端更高的增速使得航空运输业的客座率和载运率能够从疫情中逐渐恢复,维持在较高水平。

  (2)对外开放

  中国航空业始终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国际市场空间不断拓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是对中国民航国际合作能力的考验。国内疫情爆发初期,部分国家对我国采取断航、限制入境等措施,民航局不断与各国进行沟通,坚持“只减不增、减而不断”,最终在与我国通航的75个国家中,保持了与50个国家的定期航班。疫情全球流行期间,我国积极与ICAO、IATA、ACI、CANSO、阿拉伯、非洲、拉美民航委员会等国际和地区民航机构合作,分享我国民航疫情防控经验,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疫情防控和恢复运行多边合作,推动各国民航采取协调的措施防疫和恢复运行,为全球民航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贡献力量。

  2020年11月,中国与其他14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签署“RCEP”,是地区国家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RCEP”与“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将促进中国航空业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此外,中国民航局贯彻落实并全面执行对外商相关法律法规及后续修订规定,加快利用外资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引导外资、技术、管理等投向民航重点业务领域。中国民航在扩大开放、对外资准入限制“做减法”的同时,还在优惠政策上“做加法”,开放程度在世界航空大国间已属较高开放水平。

  (3)安全服务

  对于中国民航业发展来说,2020年是一个具有强烈“转段进阶”特点的典型年份,新冠疫情突发造成的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加大了我国民航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中国民航在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始终处于前沿阵地。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严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特殊阶段,中国民航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稳与进、稳与保、稳与变”的辩证关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运行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全力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展现民航业的价值追求、运行规律和民航人的职业操守。

  根据202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截至2020年底,全行业运输航空安全飞行10周年,创造了持续安全飞行“120+4”个月、8,943万小时的新纪录,继续创造我国民航史上最长安全周期,安全水平处于世界领先行列。运行保障方面,我国民航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牢牢把住了民航疫情防控和恢复发展的主动权,使得航班正常率依然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航班正常率达88.5%。

  此外,民航局出台一系列举措响应“保安全运行、保应急运输、保风险可控、保精细实测”的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初期,为最大限度减少旅客出行,民航局先后4次发布有关客票免费退改的通知,为可能出现的民航春运高峰踩了“急刹车”;加强应急运输保障,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把医护人员、医疗物资运输作为“最优先级”保障,充分发挥特殊时期民航不可替代的重大运输保障作用;为弥补国际航空物流短板,简化货运航线航班审批、放开大型机场高峰时段货运航班时刻,鼓励航空公司“客改货”,使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快速提升,最高峰国际货运航空达到每周5,399班,是去年平均水平的4.1倍。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从应急阶段进入常态化阶段,我国民航充分意识到外防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心,在确保国际航班稳步增加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登机前查验、飞行中管控、落地后闭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以熔断和奖励机制为抓手,督促航空公司严格开展各项防控措施;利用数据进一步完善“双控”举措,对熔断后的航班、持续输入病例多的航班严格控制客座率,持续发挥民航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定位。

  (4)2021年行业重点工作

  根据202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报告,2021年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是杜绝重特大运输航空责任事故,杜绝劫机、炸机等机上恐怖事件,防止空防安全严重责任事故,防止重大航空地面事故和特大航空维修事故,努力实现运输航空持续安全飞行“120+16”个月。考虑到新冠疫情仍是2021年影响行业恢复发展的最大不确定因素,全行业要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力争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62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5.9亿人次、货邮运输量753万吨的预期目标,分别恢复至疫情前80%以上、90%左右以及与疫情前基本持平。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受到中国宏观经济发展持续快速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应提高的影响,航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民航局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我国航空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34亿元、6,130亿元和6,487亿元;同期利润总额分别为408亿元、250亿元和261亿元。

  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利润水平波动较大,主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际原油价格动荡、人民币汇率波动、重大突发性事件(如流行病疫情、雪灾、地震等)和其他特别事项等因素的影响。

  最近10年中,2011年至2013年在经济增速放缓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行业利润总额连续三年下降,直至2014年受益于油价下降,行业利润总额再次回升;2015年航空公司受益于油价进一步下降以及大众消费需求升级带来的出境游需求激增,虽然人民币相对美元贬值带来的汇兑损失对行业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行业利润总额仍较2014年实现大幅度提升;2016年,国际航线日益过剩的行业供给以及竞争加剧使得行业票价持续下降,油价自2016年4月进入环比上升通道,10月起进入同比增长通道,同时二季度及四季度人民币相对美元较大幅度的贬值均不同程度地稀释了行业的利润增长,但另一方面低油价带来的成本红利及持续增长的大众出行需求仍然推动着行业利润总额较2015年度实现双位数提升。

  2017年,人民币结束了相对美元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的贬值态势,升值幅度近6%;国内市场出行需求仍然旺盛,但受制于一、二线市场机场时刻增速放缓,供需差扩大带来收益提升;出境旅游需求持续增长,国际航线稳中有升;货运市场出现明显回暖;虽然油价创2015年至2017年的最高水平,但全行业仍创造十年来利润新高。

  2018年,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油价均呈现双向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先扬后抑,进入4月后持续并加速贬值,10月末达到谷值,随后缓慢回升,全年贬值近5.0%;而国际油价年内不断走高,至10月创下新高,并触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起征线,但在11月和12月快速下跌,下跌幅度一度超过30%。另一方面,在运行总量控制和航班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国内民航市场尤其是一二线市场的供需关系仍在不断改善,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政策的落地也帮助航司逐步提升收益水平,国际航线尤其是欧洲航线和东北亚航线取得较好收益,使得全行业在油价成本及汇兑损失较高的情况下,仍然维持在景气度较高水平。

  2019年,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依然受贸易摩擦局势反复的影响,呈现了先升值,再阶梯式贬值,后双向波动的走势,汇率波动在需求端及成本端对航司均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供给增速限制、航油价格下降以及国家对行业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均有利于航司提升盈利水平。供给侧坚持“控总量、调结构”措施,叠加全行业波音737MAX停飞事件影响造成的供给缺口,全年民航运力增速再度放缓,一定程度上改善供需关系;国际油价整体走势先扬后抑;国内主要航线市场化定价持续放开配合繁忙机场严控时刻增量,能更好地稳固核心市场票价,有利于收益管理;一系列降成本政策组合拳的推出,包括减半征收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暂停飞机起降相关收费标准上浮等,均降低了航司成本负担,有利于行业盈利能力提升。

  2020年,新冠疫情的发生持续冲击着全球经济及金融体系,绝大多数的接触型行业均承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我国国内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控制,随着防疫保障前提下的有序复产复工,国内航班量以及旅客运输量逐月恢复,但国际航线运营由于海外疫情大面积扩散导致航班量大幅缩减,到年末仍未有改善。为缓解航空公司的经营压力,国家出台了包括减免民航发展基金、起降费、航油进销差价、执飞“客改货”国际航班给予补贴等一揽子“16+8”项扶持政策,预计为航空公司年减负约100亿元。同时,2020上半年受到新冠疫情导致需求下降叠加产油国价格战双重影响,全球原油市场经历了坍塌式下跌,5月的航空煤油出厂价下跌至全年谷底1,680元/吨,同比下降66.9%,随着下半年全球需求开始小幅恢复以及产油国限产协议达成,油价快速回升,但全年整体来看仍一定程度上为航空公司节省了运营成本。中国民航于二季度开始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三季度需求复苏达到小高峰,但随着四季度传统淡季到来,且国外疫情加速扩张,国内疫情多地散发等因素,复苏势头孱弱,全行业经营压力巨大。

  5、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1)周期性

  航空运输业周期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较为明显。当经济进入上行周期时,商务往来与外贸活动开始频繁,个人消费水平提升,带动航空出行需求与货邮业务增长,促进航空业的发展;当经济增速减缓或进入下行周期时,商务活动减少,个人收支缩紧,乘客可能选择票价相对低廉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出行,或者减少旅行频率,导致航空出行需求下降。

  (2)季节性

  航空运输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到节日、假期和学生寒暑假的影响,我国航空客运的旺季一般出现在春运和7至8月期间;1至3月除春运、6月、11月、12月为淡季;4月、5月、9至10月为平季。航空货运业务的旺季与经济周期关联度更大,季节性特征并不显著。

  总体而言,由于客运业务是航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因此季节性特征使航空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会随季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地域性

  国内航空公司通常拥有基地机场,除停靠本公司飞机外,还设有飞行、机务、客舱、运控、销售、地面保障等运行职能部门。全国性航空公司通常拥有多处基地,从而能够将航线网络覆盖全国。地方性航空公司则大多以注册地为主基地,形成区域性网络覆盖,呈现较强的地域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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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向前一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春秋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9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的债券利息。按照2019年4月17日公司发布的《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16春秋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从3.65%上调为3.80%,每手“16春秋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38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资信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资信在公司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公司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资信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公司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新世纪资信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公司、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资信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公司,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资信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报告期内,新世纪资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500),维持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报告全文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72,918,140元,同比减少36.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9,167,080,438元,同比减少36.7%,客运业务收入同比减少37.2%,而货运业务收入同比实现19.9%增长,其他业务收入为205,837,702元,同比减少35.8%。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91,179,147元,扣除公司于2020年对春秋航空日本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亏损及计提减值事项影响后,实现净利润139,704,853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0年12月11日发布),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春秋航空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2020年3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春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2020年3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春秋航空扬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万元。

  2020年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春秋航空飞机工程扬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21-01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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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正华、王志杰、杨素英、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以及金铭现场出席了会议,副董事长张秀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5,559.4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6,935.44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当前国内、国际疫情发展状况可能仍会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每年在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方向有大量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一直在资金上持稳健策略,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为满足疫情下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0,050万元,2022年1-5月(预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015万元。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作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2021年度内,批准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27亿美元。主要为子公司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采购其他重要物资、航空基地建设项目融资等事项时提供担保;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在上述预计担保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为不超过50名飞行学员申请培训费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飞机经营性租赁预算的议案》

  同意2021年新签署不超过4架飞机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租期不超过12年,将于2022年至2024年交付;签署不超过9架飞机的经营性租赁续租合同,续租时间不超过6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33家银行在总额不超过573亿元等值人民币额度内(最终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申请办理各类经银行批准的信贷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具体确定每家银行的授信业务类型、金额以及其他与信贷业务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拓宽公司境外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境内外全资子公司;

  2、发行种类:境外发行的美元、日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一种或几种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币种:本次发行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或人民币等;

  4、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每期发行额度等将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而定;

  5、发行期限: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6、发行利率:固定或浮动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7、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本次发行的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9、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满足经营需要,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资产收购等用途;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境外债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种类、发行币种、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担保及其它信用增资安排、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间、终止发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同意规划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了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2020 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797.75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66万元,合计34,872.4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1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11、 《关于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2、 《关于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其他:听取《春秋航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开会时间、地点以及会议材料由公司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沈善杰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5,559.4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6,935.44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以来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当前国内、国际疫情发展状况可能仍会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每年在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方向有大量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一直在资金上持稳健策略,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为满足疫情下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发表意见如下:1、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

  同意公司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报”),认为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季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春旅”)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春旅”)、上海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合称“春秋旅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该议案的意见,并于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与关联方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5,102.40万元。实际2020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履行金额为30,338.2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418,087.60万元的2.14%,占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937,291.81万元的3.24%。

  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比预计减少64.35%,主要因为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包机包座和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业务较历史同期大幅减少,疫情持续时间以及对业务的影响水平超出原先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从2020年初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旅游业从年初的全面停滞到下半年逐步复苏,但各地不时出现的零星疫情使国内旅游业尤其是组团游尚未能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另一方面,疫情在全球的扩散和持续超出预期,各国均采取严格的出入境限制,除了少量回国和赴任人员的刚性需求外,国际旅客需求几乎消失,全面恢复到正常运营水平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包机包座和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业务造成较大影响。2021年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效果显著,加之全球新冠疫苗接种率快速提高,预计今年国内市场将实现较大程度恢复,国际市场也有望逐步进入复苏通道。根据历史以及未来与关联方开展包机包座以及机票代理销售业务的实际以及预计情况,结合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战略、供需关系以及业务增长规模综合考虑,本次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春秋旅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及金额如下:

  ■

  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算期间为2021年全年,以及截止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2022年1-5月(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上年实际发生金额30,335.82万元增长97.95%,2022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上年同期实际发生金额14,238.38万元增长26.52%。

  如果2021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国内国际业务恢复速度超出预期,则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内、国际经营并重的策略,考虑市场供需关系,对于纯旅游航线以及新开航线初期由春秋旅游采用包机或包座方式铺舱,有效保证航线的揽客与盈利能力。同时春秋旅游亦可凭借线上及线下强大的分销能力、产品设计能力以及在目的地的资源,通过与公司的包机包座和机票销售代理及相关业务合作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获得良好收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春秋国旅的子公司:上海春旅及其子公司、北京春旅、春秋投资及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春旅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

  法定代表人:徐国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2年2月22日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影;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箱包、文化用品、食用农产品,票务代理,订房服务,等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春秋国旅持有上海春旅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春旅的资产总额为48,548.43万元,净资产为13,225.95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699.11万元,净利润-4,797.94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的上海春旅单体公司数据)。

  与公司存在包机包座、机票代理销售等关联业务的上海春旅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止2020年末的未经审计数。

  2、北京春旅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B105室

  法定代表人:陈根章

  注册资本: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5年5月31日

  主要经营范围: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食品;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春秋国旅持有北京春旅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春旅的资产总额为4,096.86万元,净资产为1,575.17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6,913.64万元,净利润-469.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春秋投资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二层B74室

  法定代表人:王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日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春秋国旅持有春秋投资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春秋投资的资产总额为6,023.08万元,净资产为2,390.05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9.45万元,净利润-205.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存在包机包座、机票代理销售等关联业务的春秋投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春旅、北京春旅以及春秋投资为春秋国旅的控股子公司,春秋国旅分别持有其100%股权;同时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日,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62.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上海春旅及其子公司、北京春旅、春秋投资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春秋国旅旅行社业务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旅行社之一,多次位列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发布的全国百强旅行社统计前两名,也是排名前三位中唯一总部位于上海的旅行社。各履约关联方与公司前期发生的包机包座业务等关联交易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无违约情况。目前,各履约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定价及/或原则如下:

  (一)包机交易定价原则

  包机业务采用“预计飞行小时可变成本加成”作为定价原则,航季内全部包机航线加权平均包机小时费率 =包机航线加权平均预计每飞行小时的可变成本 ×(1+X%),40% =〈 X 〈= 90%。

  公司根据各条航线运力安排比重、市场热门程度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在上述区间内确定加成比例。

  (二)包座交易定价原则

  包座业务的定价主要依据散客机票定价模式中使用的收益管理系统指导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人均运输总成本确定折扣率水平。

  (三)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定价原则

  根据各关联方与公司订立的销售代理合同,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约定在规定幅度范围内按国内/国际/港澳航线、按不同舱位协商确定代理手续费率,该费率参考市场水平每月调整一次。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一)包机业务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1、每月10号前结清上月航班起飞后的全额票款。

  2、所有结算规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包机人不得在未得到承运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除有异议部分款项,应按照当期承运人列出的结算单予以支付。异议部分在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多退少补。

  3、包机航班的货邮收入、逾重行李费收入、退改签手续费及其他增值服务收入均归承运人所有。

  (二)包座业务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1、每月10号前结清上月航班起飞后的全额票款。

  2、所有结算规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包座人不得在未得到承运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除有异议部分款项,应按照当期承运人列出的结算单予以支付。异议部分在事后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多退少补。

  3、包座航班的货邮收入、逾重行李费收入、退改签手续费及其他增值服务收入均归承运人所有。

  (三)机票代理销售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代理方必须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机票款结算周期每周定期结算。委托方也可以根据代理方销售业务的变化来调整结算周期,以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代理方有3次以上超过委托方规定的结算周期的,委托方市场部经协商有权暂停其代理业务。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展开,春秋旅游拥有大批稳定的旅客资源,公司与春秋旅游发生包机包座及相关服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原因分析如下:

  1、包机包座业务有利于航空公司迅速抢占旅游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旅游市场也随之强劲增长。尽管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旅游业造成很大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步稳定以及疫苗接种率的提升,旅游市场的快速恢复与发展将使航空出行需求日益恢复。航空公司通过与旅行社开展包机包座业务能够很好地抢占这些通常对价格敏感度高而对时间敏感度低的休闲旅游市场。公司将这部分航线与春秋旅游合作运营,由春秋旅游设计旅游产品并包机运营,发挥春秋旅游在旅游市场积累多年经验的优势,迅速抢占这部分休闲旅游市场,丰富航线结构,最大程度提升这些旅游航线的盈利水平,在旅游市场消费升级的发展趋势中获得一定的市场地位。

  2、包机包座业务有利于航空公司稳定经营业绩、摊薄固定成本。

  包机包座业务是航空公司除散客机票销售以外的重要销售途径。公司选择在部分典型旅游航线中引入包机包座业务,能保持旅游、商务航线的适度比例,减少航空公司单独经营旅游航线的收益季节性波动风险。包机航线航班通常分布在延长时段(8点前或21点后起飞),从而提高航空公司飞机平均日利用小时数,摊薄固定成本,增加收益,实现对公司盈利的贡献。

  3、春秋旅游是公司开展包机包座业务合作方的合理选择。

  春秋旅游作为全国最大的旅行社之一,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通过包机方式推动旅游业务的增长和发展,是国内从事旅游包机的主要旅行社之一,拥有丰富的包机运营经验。雄厚的实力背景、优秀的包机业务能力以及广泛的销售网络使其成为公司开展包机包座业务的重要选择。

  综上,公司与春秋旅游开展包机包座关联交易是公司运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1、子公司: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2、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

  ●担保额度: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为飞行学员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9,462.64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际香港”)、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融资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及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置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27亿美元,主要为其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采购其他重要物资、航空基地以及机库建设项目融资等事项时提供担保;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在上述预计担保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批准公司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为不超过50名飞行学员申请培训费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春秋国际香港

  春秋国际香港系于2013年10月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已发行股本为7,549.07万元港币,实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春秋国际香港的经营范围包括进出口贸易、投资、飞机租赁、咨询服务等。公司持有春秋国际香港100%股权。

  截至2020年末,春秋国际香港总资产226,882.63万元,负债192,472.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2,472.28万元),净资产34,410.3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28万元,净利润12,872.99万元。(币种无特殊说明均指人民币,下同)

  2、春秋融资租赁

  春秋融资租赁系于2014年11月24日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煜,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春秋融资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公司及春秋国际香港分别持有春秋融资租赁75%和25%的股权。

  截至2020年末,春秋融资租赁总资产626,620.41万元,负债516,416.1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4,798.30万元),净资产110,204.2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5,251.91万元,净利润19,945.74万元。

  3、春秋置业

  春秋置业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武安,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699号3层08单元。春秋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业务。公司持有春秋置业100%股权。

  截至2020年末,春秋置业总资产75,465.61万元,负债74,104.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4,104.09万元),净资产1,361.5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4.98万元。

  上述三家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飞行学员

  被担保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翼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翼公司”)签订《自费飞行学员培训协议》,是公司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培训费贷款的飞行学员。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2021年对外担保主要内容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1年度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春秋国际香港、春秋融资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春秋置业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采购其他重要物资、航空基地建设以及机库建设项目融资等事项时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2021年度内,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开展的需要,可能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担保项目具体包括:

  1、为飞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11亿美元;

  2、为经营性租赁飞机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12亿美元;

  3、为其他租赁业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1亿美元;

  4、为虹桥机场航空基地建设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5、为建设机库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二)为飞行学员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更好地实现航空公司与飞行学员之间的利益平衡,降低运营成本,公司自2020年开始招收自费飞行学员,并协助飞行学员向金融机构申请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同时应金融机构要求由公司为飞行学员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飞行学员之间的安排,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绿翼公司与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签订《自费飞行学员培训协议》,对于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筹措培训费的飞行学员,公司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为飞行学员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担保期限不超过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内。根据公司飞行学员培养计划,预计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拟招录不超过50名自费飞行学员,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认为上述担保围绕公司主业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谨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前述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9,462.64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18,087.60万元的57.79%;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0年年度净利润34,872.41万元。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了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2020 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797.75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66万元,合计34,872.41万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

  (说明:上表“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与分项数合计值不符,系因尾数差异。)

  二、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形式向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春航日本”)增资不超过7.5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日元,以缓解春航日本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和持续而加重的运营资金压力,帮助其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公司已于2020年7月向春航日本实际增资缴款110亿日元(按实际购汇日计算,折合人民币约7.3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净损益后且未进行减值测试的账面价值为32,872.41万元。

  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疫情在全球的扩散和持续超出预期,各国均采取严格的出入境限制,除了少量回国和赴任人员的刚性需求外,国际旅客需求几乎消失,对全球航空业尤其是以国际航线作为主要业务的航空公司带来了巨大冲击。春航日本以访日中国游客为主要目标客户积极开展日中间国际航线的运营,虽然作为主要航点的中国国内疫情防控情况良好,但中日航线的复苏仍无明显进展,是否能克服市场与经营困难以及何时能实现盈利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考虑到涉及金额重大,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师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并参考该报告评估结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872.41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对于其他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5.34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部分应收款项预期发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6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9.0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62万元。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34,872.4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并履行了相关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

  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春秋航空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静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春秋航空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静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4万元,合计224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的要求。本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师,聘期一年。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普华永道中天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1年计划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经核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

  3、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师,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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