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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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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72,421,38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21,069.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集炼焦、烧结、冶炼、轧材及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可生产的钢材品种有中厚板、热轧卷板、冷轧卷板、高速线材、建材、型材等。

  公司原燃材料采购由采购处和进出口分公司等部门负责。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公司生产管理由生产安全处负责。根据公司产能和市场需求状况制定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产线效益高低和生产资源的变化,适时调整各产线生产计划,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钢材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公司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结合区域市场的布局,巩固拓展销售渠道,制订年度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

  2020年,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 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好于预期,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钢铁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环保压力上升等困难,行业总体呈现相对良好的运行态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96亿元,同比上升6.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亿元,同比下降10.9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李利剑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18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177,535,107.50元,加上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1,516,387,041.19元,扣减2020年已支付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143,621,069.30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550,301,079.39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72,421,38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21,069.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利剑、张怀宾、郭宪臻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审酬金15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税后)/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3、4、5、7、10、11、12、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1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2、4、5、6、8、9、10、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4、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效果。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6、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7、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8、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2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790,320.00 万元,实际交易总金额为1,618,962.41万元,差异-171,357.5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交易量或交易价格变动,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 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料如下:

  ■

  (2)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2020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前述关联方按约定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销售、接受劳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交易双方按规定签订了协议。定价政策为: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租赁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金额为基础确定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由于公司受所处环境限制,一定程度上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原材料、备品备件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存在依赖性。主要表现在本公司在以下方面与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向关联企业销售钢材产品、提供原燃材料和水电汽供应;接受关联企业包括警卫消防在内的综合服务、部分原料和劳保产品的供应;接受关联企业装卸、加工、运输等劳务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原燃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利剑、张怀宾、郭宪臻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三)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铁精矿、球团矿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办公楼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公司租赁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栋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租金每年60万元;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公司于2008年4月在安阳与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双方结算业务互供协议》;合同执行时间:无固定期限。

  (四)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福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维修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钢材、煤碳、废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八)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劳务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九)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白灰、焦炭等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运输装卸及产品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进口矿石代理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厂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三)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厂区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四)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十五)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十六)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在安阳与河南缔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21年供货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各类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以上合同、协议的文本;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2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

  ■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2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1-02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1-02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177,535,107.50元,加上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1,516,387,041.19元,扣减2020年已支付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143,621,069.30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550,301,079.39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截止2020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72,421,386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21,069.3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02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69                                                  公司简称: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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