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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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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注:招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招商银行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A、C类份额之间未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3.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鉴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5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1年4月29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1年5月6日起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锁定结束后开始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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