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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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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为刘永政、李章、张萌、刘俏、杨斌、石祥臣,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为监事长刘惠斌、监事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品种及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9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0议案名称: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1议案名称:主承销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2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3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1年4月7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4月22日的会议资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邢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特许经营权的深圳市福永、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及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特许经营权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为标的资产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临2020-065号公告。

  公司根据陆续出台的公募REITs相关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相较公司临2020-065号公告披露的上述公募REITs项目情况,公司进行了如下调整:1、取消原产品交易结构中计划的私募基金管理架构,直接由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2、变更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最终项目信息及申报材料以上交所和证监会审核后为准。

  本次公司拟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事项尚需上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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