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wteclbg@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周二)15:30-17: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内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15:3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常务副董事长徐培忠先生,董事、总经理窦红平先生,总会计师卞鹏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周二)15:30-17: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wteclbg@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员: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联系传真:0351-8366501

  电子邮箱:wteclbg@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1年4月30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永泰”变更为“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保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永泰”变更为“永泰能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57”;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0年9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永泰”。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晋中中院送达的(2020)晋07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为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2021年1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永泰”。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中有关新老《股票上市规则》的过渡期安排,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股票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5亿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财务指标稳定向好,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经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1年4月30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公司证券简称由“ST永泰”变更为“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保持不变。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继续充分发挥煤炭资源禀赋及电厂区位优势,夯实煤电主业,提升煤电产业链价值,不断提高生产运营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向好。同时,积极探索储能、氢能等新业务,实现转型发展。面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挑战,公司将抓住机遇,由被动转型变成主动出击,逐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