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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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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8,000万元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苏州银行2021年第338期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658期、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951期、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8年第2790期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184天、6个月、3年期(可转让)(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泉”)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来源、基本情况及管理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47.5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777.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泉购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上海分公司购买苏州银行2021年第338期结构性存款

  ■

  3、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

  ■

  4、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658期

  ■

  5、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951期

  ■

  6、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8年第2790期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投向,在上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存期内,公司将与工商银行、苏州银行和招商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新泉购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上海分公司购买苏州银行2021年第338期结构性存款

  ■

  3、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

  ■

  4、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658期

  ■

  5、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951期

  ■

  6、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8年第2790期

  ■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1、上海新泉购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本次上海新泉购买的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1年第112期E款,该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2、上海分公司购买苏州银行2021年第338期结构性存款

  本次上海分公司购买的苏州银行2021年第338期结构性存款,该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结构的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汇率,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3、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2019年第1658期、2019年第951期、2018年第2790期

  本次西安新泉购买的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该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保本固定利率,不涉及资金投向。

  (三)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49,18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8,000万元,占2021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12.07%。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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