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永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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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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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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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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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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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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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37号)。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汉马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21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批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核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准批文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账后,将有效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随着资金实力的充实,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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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4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建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8,574,247股新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建群先生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上述监管协议签署后及时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激励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修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汉如先生、上官云飞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4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