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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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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201                           公司简称:信安世纪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指标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明霞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明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8025518

  传真:010-68025519

  邮政编码:100052

  电子邮箱:ir@infose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4层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明霞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物资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任圆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专员;2009年8月2014年8月,任旭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安世纪”)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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