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荣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33.6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相应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26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99.3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65.72%,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65.13%,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经营性预付款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00.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增加未到期的出售资产股权款所致。

  7、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57.32%,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经营性存货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比期初增加88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 会[2018]35 号),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长期租赁的土地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减少60.82%,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51.4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53.9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74.34%,主要原因是:

  ①报告期末支付了去年年终奖金后应付薪酬减少所致;②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40.16%,主要原因是:

  ①本期应交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②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所致。

  1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63.34%,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有追索权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能终止确认的负债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末租赁负债比期初增加629.8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 会[2018]35 号),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长期租赁的土地资产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69.2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外币汇率折算差异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期增加36.69%,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燃料)价格上升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减少60.54%,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本期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上期减少47.01%,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本期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期增加40.66%,主要原因是本期可转债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14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未发生因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而本期出售资产前产生了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300.3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71.7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资产后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引起存货跌价计提金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上期减少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收益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18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1,462.0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货款回笼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3,58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环保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34,68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减少26,807.4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出售事项进展

  2020年12月,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和资产优化的需要,公司向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隆”)转让其与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五家子公司100%股权和部分债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标的债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27,775.19万元。该交易事项于报告期内进展如下:

  1、2021年1月15日,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与海南建隆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收到海南建隆支付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首期款项共计12,695.62万元(含: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的51%即8,301.27万元;评估基准日后公司对部分标的公司投入的部分资本金4,394.35万元)。公司将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资产交割。

  3、目前正在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报告期末,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工商变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展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集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99,900元“长集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2,308股,占“长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17%。其中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期间,共有21,000元“长集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589股。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事项进展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此前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的有效期均延期一年至2022年1月13日止届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25日《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9 号)的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3,112,52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887,47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1158号”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1、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800,000,000.00元,扣除本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3,112,527.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887,472.03元。

  2、2020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0年04月16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3599号”《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置换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3,796,671.32元。

  3、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85,072,291.20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59,616.7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3,796,671.32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1,275,619.88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59,616.70元)。

  4、截至2021年03月31日,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9,224,033.82 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39,516.59元)。

  5、截至2021年0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6,125.00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支出后净额100,967.47 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

  2021年4月28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印章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印章管理制度》中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正后的《印章管理制度》条文序号进行相应变更。

  除上述条款外,原《印章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