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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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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志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1,144.0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购入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债权投资期末较上期期末减少83.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保理业务款项收回所致。

  3、使用权资产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3.89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52.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预付装置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期期末减少62.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放上年计提的年终绩效激励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上期期末减少63.4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应付现金交易价款所致。

  7、应付股利期末较上期期末减少34.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61.6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增中长期借款置换到期美元债券所致。

  9、租赁负债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3.22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较上期期末增加27.8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上期期末减少54.4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偿还美元债,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汇兑损益转入当期损益所致。

  3.1.2 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99%,营业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9.63%,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报告期天然气销售气量增加,工程施工与安装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因收入增加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9.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研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0.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①贷款利率降低,贷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②偿还美元债,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汇兑损益转入当期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3.9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5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确认重要联营公司santos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该联营公司已于2020年6月30日置出)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7.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持有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上涨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37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收窄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25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长账龄合同资产余额增长幅度收窄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4.2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外捐赠较多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7.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带来利润增加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2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5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73%,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报告期天然气销售气量增加,工程施工与安装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4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因营业收入增加支付的所得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5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的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99.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出售房屋和机器设备增加所致。

  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722.5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支付2020年收购子公司部分股权款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728.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3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取得中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公司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减少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偿还5亿美元债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3.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财务公司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经监事会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及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涉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0调整为49人;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41万股调整为1,721万股,预留股数由93.0068万股调整为113.0068万股。公司以2021年3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1,7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3元/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尚需办理股份授予登记工作。

  2、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国际、精选投资合计持有的新奥能源369,175,534股股份,并向包括新奥控股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作为支付现金对价收购标的资产。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6号),于2020年5月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0〕252号),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河北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3002020000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9日、5月14日、8月28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033、055)。

  2020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370,626,68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登记至新奥国际名下,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599,982,463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1)。

  截至2021年1月27日,新奥国际和精选投资已累计收到现金支付价款55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

  2021年2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5,871,15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配套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45,853,61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

  3、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公司”)40%股权出售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滕州公司股权出售事项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滕州公司股权出售事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滕州公司40%股权,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报告确定为人民币57,588.62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奥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奥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    员:于建潮、郑洪弢、李鑫钢、乔钢梁、张余

  主任委员:乔钢梁

  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张瑾女士、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锁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张瑾女士、蒋承宏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本次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1,248.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上述企业(除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外)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董事蒋承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冬至先生担任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公司董事王子峥先生担任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3、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自 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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