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效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锦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炜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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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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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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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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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近日参与由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监督,艾玛公司管理人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拍卖的艾玛公司位于浙江省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存货、机器设备相关资产的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标的评估价、起拍价均为人民币8,596.81万元,公司经过24次出价,最终以人民币9,056.81万元的成交价网拍竞价成交。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厂房、土地等,替代募投扩能项目中的自建厂房,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尽早投产见效。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1.25元,截至2020年1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37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5.508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其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实施地点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变更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快速增长,亟待解决扩能场地考虑,同时满足加快实施募投项目进程,尽快达产见效需求,变更后仍将用于主营业务扩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海外新冠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病毒变异加大了疫情防控的难度和进程,欧洲市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纸的需求相对旺盛,促使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传染病检测、毒品检测及其他检测等原有业务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以上将对公司2021上半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初步预测,2021上半年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具体增长比例暂时无法预估;同时,公司未来销售业绩取决于全球新冠疫情防控进展及实际检测需求,各国及行业对新冠检测系列产品的技术认知和检测产品的选择定位。以上不构成盈利预测,最终以公司实际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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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298 公司简称:东方生物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