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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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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美丽华实业

  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209号,注册资本550万美元,法人代表陈奕熙。经营范围: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生产鞋类、皮革制品及半成品;生产服装,其它服饰类产品及半成品,皮革、鞋类后整饰护理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美丽华实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01,377.41万元,净资产55,026.94万元,资产负债率45.72%;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3,317.16万元,利润总额-1,461.2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丽华实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99,614.73万元,净资产53,484.06万元,资产负债率46.31%;202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8,063.12万元,利润总额-1,542.87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1、被担保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鸿国集团的股东为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陈奕熙和南京梅肯斯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鸿国集团43.91%、25.79%和30.3%的股权,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为鸿国集团第一大股东;鸿国集团持有鸿国文化100%的股权;陈奕熙持有BEST INVENT HOLDINGS LIMITED公司100%的股权,BEST INVENT HOLDINGS LIMITED持有美丽华实业100%股权,陈奕熙为美丽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美丽华鞋业的股东为鸿国集团、美国晨鸟公司,分别持有美丽华鞋业75%、25%的股权。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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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截至本公告日,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4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胞集团股东为袁亚非、南京翔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亚非先生持有三胞集团股权比例为97.5%。袁亚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三胞集团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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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关系

  宏图三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陈奕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妹妹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待实际融资事项发生时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内,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的担保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司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同时按照不低于融资额度签订反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对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华实业提供担保,均有反担保措施,同时,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华实业也为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担保,公司与其相互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互保行为,有利于双方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6,5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6.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57,75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52,54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878.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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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三”)、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三”)、无锡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三”)、江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宏三”)、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三”)、厦门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三”)、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三”)、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31,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2,541.05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担保对象宏图三胞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被担保对象宏图三胞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3.2亿人民币(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主要为原有担保的展期、借新还旧或续保等,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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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内保外债、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额度、跨境风参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下属公司担保事项时为止。授权期内发生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每笔担保事宜,公司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关于担保额度的调剂

  在不超过已审批年度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经营层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图三胞

  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注册资本154,232.1688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出版物批发零售及网络发行;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安装、维修业务;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租赁服务;承办展览展示;VR和AR设备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租赁。

  本公司持有宏图三胞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宏图三胞经审计的总资产546,690.17万元,净资产-274,096.99万元,资产负债率150.14%;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4,122.07万元,净利润-164,278.63万元。

  (二)上海宏三

  注册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979号1层,注册资本50,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算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网络、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试制试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话卡的销售,投资咨询,废旧物资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通讯设备安装,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零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食品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上海宏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86,989.66万元,净资产28,336.96万元,资产负债率67.42%;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42.75万元,净利润-2,700.21万元。

  (三)苏州宏三

  注册地点为苏州市阊胥路418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从事电子、通信、计算机方面的高新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受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代办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家电回收;家电销售;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非前置许可类);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上销售)零售;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食品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教育科技产品的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苏州宏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61,900.97万元,净资产32,283.03万元,资产负债率47.85%;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83.28万元,净利润-1,204.00万元。

  (四)无锡宏三

  注册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乐山新村40号,注册资本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通信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及发射装置)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安防设备、照相器材、一类医疗器械、珠宝首饰、工艺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安装及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庆典礼仪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的技术开发及租赁服务(不含融资性租赁);代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零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无锡宏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8,306.60万元,净资产10,286.78万元,资产负债率43.81%;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9.33万元。

  (五)徐州宏三

  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负责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激光音(视)类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及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脑维修;代办电信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电脑回收、家电回收、代理发展电信业务;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摄影摄像服务;无人机技术开发、租赁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玩具、文化用品、食品、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用品、卧室洁具、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教学设备及软件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徐州宏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徐州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47,420.47万元,净资产24,740.57万元,资产负债率47.83%;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7.44万元,净利润-722.12万元。

  (六)福建宏三

  注册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红庆里7号3层E227室,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对外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摄影扩印服务;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飞行驾驶培训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福建宏三91.82%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36,640.22万元,净资产24,748.03万元,资产负债率32.46%;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69.29万元,净利润总额-310.71万元。

  (七)厦门宏三

  注册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251号之八205室A区640单元,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像制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百货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综合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厦门宏三91.82%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6,248.18万元,净资产3,130.63万元,资产负债率49.90%;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总额-43.57万元。

  (八)浙江宏三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2幢2楼,注册资本37,598.62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省内连锁(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设备租赁,会展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电子通讯、计算机的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受设施)、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办公用品、仪器仪表、医疗用品及器械(医疗器械仅限国产第一类及第二类中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轮椅)、电子产品、通信产品、防盗监控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安装;投资咨询,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食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务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91.82%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13,099.38万元,净资产76,692.46万元,资产负债率32.19%;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04.37万元,净利润-1,481.40万元。

  (九)安徽宏三

  注册地点为合肥市长江西路199号国购广场负一层商B1-017、商B1-018号商铺,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脑回收业务,代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经营);家电回收业务;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安装、维修服务。代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的联通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普通诊查器械;物理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敷料)的销售。电子产品、安防产品的销售;家用电器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家电安装、维修业务;图书音像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教育科技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玩具,文化用品,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用品,卧室洁具,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安徽宏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28,640.91万元,净资产18,236.56万元,资产负债率36.33%;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26.46万元,净利润-393.87万元。

  (十)山东宏三

  注册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66号,注册资本10,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高新电子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技术服务及维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凭资质证经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家电回收;代理销售中国电信电信卡、3G网卡业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百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以上凭许可证经营);摄影摄像服务;民用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租赁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91.92%的股权,北京宏三持有山东宏三91.82%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4,742.35万元,净资产13,043.33万元,资产负债率11.52%;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7.37万元。

  (十一)北京宏三

  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和平路23号208室,注册资本24,743.4万元,法定代表人廖帆。经营范围:科技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维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文具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机器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械(不含II、III类)、电子体温计、血压计、体重身体脂肪测量器、计步器、血糖仪、中心动脉压评估系统、动脉硬化检测系统、便携式心电检测仪、日用品;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商业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回收废旧家用电器;摄影扩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示。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91.92%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47,929.06万元,净资产40,407.19万元,资产负债率15.69%;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260.68万元,净利润-444.7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6,5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6.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57,75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52,54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878.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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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等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内保外债、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跨境风参等,具体明细如下:

  ■

  以上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原有融资展期、借新还旧等,融资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融资业务法律文本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成立(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执业资质: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45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3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204人

  从业人员总数:782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36,376.5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6.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39.12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为2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银行、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386.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三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奕彤,中国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来民,中国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20余年,2008年3月进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从事过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专业技术咨询和质量控制工作。

  项目成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苏亚金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苏亚金诚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苏亚金诚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因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 13.9.1 第六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宏图高科”变更为“*ST宏图”。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715.4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20,267.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9.1条之(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68号7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平台进行投票:

  1、投资者可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即登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统,进入其“网络投票”菜单中进行投票,因各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功能菜单的设计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若无法进入网络投票菜单,可提前向其指定证券公司客服询问解决。

  2、投资者也可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先行注册,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后即可投票。具体操作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使用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赵一帆、杨敏仪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该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家琪、李浩、张谊浩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会事务所出具的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2、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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