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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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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公司形成任何依赖。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持续存在。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预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合理安排,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进行交易,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利财务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保利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了三年的金融服务,服务期间,保利财务公司积极支持公司的业务和发展,为公司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一般性存款利率优于其他金融机构。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支付结算业务免手续费),同时保利财务公司还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了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等业务,共提供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截止2020年底使用额度余额为32,030万元。贷款利率、票据贴现率均优于其他金融机构。

  鉴于公司与保利财务公司的良好合作,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拓宽融资渠道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保利财务公司继续合作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存款、支付结算、贷款、供应链融资、票据等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07】573号),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8层。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事项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7,192,898.78万元,所有者权益408,696.34万元,营业收入97,688.24万元,净利润61,930.25万元。

  (二)关联关系

  保利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保利集团公司控制,故本次金融服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拟与保利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拟向保利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审议时回避表决。按关联交易审批权限,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保利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运营情况较为了解,有利于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可以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同时更能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时效性要求,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积极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一般性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票据贴现率均优于其他金融机构。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合作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时效性要求,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利联合)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融资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控制。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授权期限内已生效的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有效期不受前述担保授权期限限制)。

  2021年融资担保额度表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控股孙公司由为其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根据公司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来组织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1.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特能)

  保利特能注册地点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立,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技术开发、服务;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安防产品、消防器材、机械设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保利特能集团作为爆破业务的管理平台,后续将大力支持下属公司拓展爆破施工业务,开发矿山总承包和基础设施项目。

  2.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新联)

  保利新联注册地点为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注册资本 86,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沈晓松,经营范围:爆破与拆除工程服务;可承担爆破设计施工、爆破振动监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本公司持有新联爆破集团股份比例为 97.51%。

  2020年末保利新联资产总额860,438万元,负债总额707,822万元,净资产152,615万元;资产负债率82.26%。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110万元,利润总额2,611万元,归母净利润3,408万元。

  3. 保利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生态)

  保利生态注册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媛莉,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等。本公司持有保利生态股份比例为 51%。

  2020年末保利生态资产总额20,921万元,负债总额8,785万元,净资产12,1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9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40万元,利润总额1,299万元,归母净利润466万元。

  4.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源爆破)

  开源爆破注册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镇,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宝亮,经营范围: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非民用爆炸物品类爆破相关器材的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4项);机械设备租赁。本公司持有开源爆破股份比例为 94.75%。

  2020年末开爆破资产总额36,578万元,负债总额18,074万元,净资产18,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41%。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99万元,利润总额1,540万元,归母净利润1,295万元。

  5.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久联)

  甘肃久联注册地点为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 36 号,注册资本 16,39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颖。经营范围:铵梯炸药、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的生产销售。本公司持有甘肃久联 100%的股份。

  2020年末甘肃久联资产总额45,174万元,负债总额25,369万元, 净资产19,8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6%。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50万元,利润总额394万元,归母净利润-231万元。

  6.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贵阳久联)

  贵阳久联注册地点为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天园区,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家国。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本公司持有贵阳久联 51%的股份。

  2020年末贵阳久联资产总额41,736万元,负债总额19,458万元, 净资产22,2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62%。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33万元,利润总额1,777万元,归母净利润1,109万元。

  7.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安顺久联)

  安顺久联注册地点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毅。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本公司持有安顺久联民爆 100%的股份。

  2020年末安顺久联资产总额41,084万元,负债总额19,970万元, 净资产21,1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1%。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70万元,利润总额2,986万元,归母净利润2,510万元。

  8.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联合公司)

  联合公司注册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 213 号, 注册资本 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长风,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销售。本公司持有联合公司51%股份,全资子公司盘江民爆持 股比例为 35.35%,控股子公司贵阳久联持股比例为 12.65%。

  2020年末联合公司资产总额110,304万元,负债总额109,148万元,净资产1,1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95%。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639万元,利润总额-2,642万元,归母净利润-3,113万元。

  9.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江民爆)

  盘江民爆注册地点为贵州省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注册 资本 3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江国华,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销售及乳化剂、五金冲压、包装箱的生产经营、出口业务。兼营:危险货物运输;火工机械制造。本公司持有盘江民爆 100% 的股份。

  2020年末盘江民爆资产总额171,336万元,负债总额108,211万元,净资产63,1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6%。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116万元,利润总额6,946万元,归母净利润5,710万元。

  (二)孙公司情况

  1.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中金)

  西藏中金注册地点为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龙运杰,经营范围:爆破工程服务。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西藏中金股份比例为61.04%。

  2020年末西藏中金资产总额14,742万元,负债总额9,642万元,净资产5,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4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51万元,利润总额242万元,归母净利润97万元。

  2.甘肃久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久联爆破)

  甘肃久联爆破注册地点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九泽,经营范围:A级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甘肃久联爆破股份比例为100%。

  2020年末甘肃久联爆破资产总额4,085万元,负债总额 1,441万元,净资产2,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28%。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5万元,利润总额389万元,归母净利润320万元。

  3.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化济南)

  盘化济南注册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曹范镇驻地,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开贵,经营范围: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盘化济南股份比例为100%。

  2020年末盘化济南资产总额26,146万元,负债总额19,104万元, 净资产7,0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0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89万元,利润总额604万元,归母净利润522万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按对外担保权限,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开支,符合各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展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以保证其持续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同时相关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充分了解其经营状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将在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融资担保时,责成融资担保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担保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严格核查,防范相关担保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担保资金系下属各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73亿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97.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0年度的审计服务中,立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立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截止2020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上市公司客户576家,并为大型地方国有集团、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提供审计及相关业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4.执业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华,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姗,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8年1月以来)内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4次,相关行政处罚不影响承接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金华,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常姗,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其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但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还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年度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王玲,女,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于201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科员、副主任。截止本公告日,王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6751504;

  电子邮箱:wangl@polyunion.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8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联合”或“公司”)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财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和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正式开业。保利财务隶属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傅俊元,注册资本20亿元。保利财务现有股东单位8家,其中7家为保利集团成员单位,1家为境外战略投资者。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9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1749W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保利财务可经营如下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企业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二、保利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保利财务已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要求设立了清晰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原则。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履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的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公司治理,对公司股东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经营业绩。保利财务还在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重要支持机构。

  2、内控制度健全

  保利财务始终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各项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坚持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依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内控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内控流程进行了完善,不断新增、修订现有制度及流程,并汇总成《制度汇编》。截至2020年末,现有各项制度流程13大类,共计139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风险管理

  保利财务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清晰、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保利财务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动态开展风险评估与检测。保利财务持续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项主要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能力。保利财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增强重大风险的评估及研判能力,优化风险评估及报告机制,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跟踪检查风险管理情况,及时评估风险管理动态。保利财务定期开展风险指标监测并出具风险管理报告,及时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等报告风险管理的情况,保证了风险控制信息及时、准确、充分的传递。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管理

  保利财务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和结算业务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保利财务在银保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并制定《资金和结算业务操作流程》、《结息操作流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利率变动和存款账户进行了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资金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保利财务开设结算账户,依托保利财务提供的网银系统提交指令或通过线下提交纸质申请办理付款、转账等业务,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顺畅,同时可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利财务密切关注成员单位的实际进款和用款情况,分析资金动向,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和规划,做好头寸管理,保证成员单位的用款需求;在同业拆借业务操作中,建立银行间市场同业询价机制,拆入和拆出资金逐级审核,控制资金风险。

  2、信贷业务管理

  (1)保利财务贷款对象仅面向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和《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 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不断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的开展。

  (2)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目前保利财务不存在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保利财务制定了《信贷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成员单位的授信和贷款申请,审批按照公司信贷审批权限有关规定进行。

  (3)票据业务严格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对票据票面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票据贸易背景真实;严防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不实和虚构交易签发票据等问题,保证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资料各要素的逻辑一贯性。

  (4)保利财务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和《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等规定定期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款用途、收息情况等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利财务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信息系统管理

  (1)根据保利财务业务开展情况,持续更新信息系统功能,主要包括:网上银行、资金结算、信贷管理、资金监控、外汇管理等。

  (2)加强系统访问安全加密措施,用户访问网上银行系统通过USB KEY和数字证书加密方式登录,有效保障系统访问安全性。

  (3)遵循内外网隔离原则,核心业务系统所用业务网和办公网采用物理隔离方式,员工配备两台计算机分别访问业务网和互联网。

  (4)核心业务系统所用设备均为双机运行模式,核心数据通过灾备系统在西安异地机房进行实时同步,有效保障数据安全、不丢失,提升业务可持续性运行。

  (5)加固核心网络安全,持续提升系统安全等级,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堡垒机、安全审计、边界防火墙、负载均衡设备等安全防护设备,有效预防攻击威胁。

  (6)通过“一体化”安全监控系统,对核心业务软硬件系统、机房环境等设备的实时安全监控,加强对系统故障风险的预防能力。

  (7)执行“制度先行”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工作分工界限及职责,切实提高信息系统管理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保利财务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能有效执行,能够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及信息系统等方面很好的控制相关风险。保利财务在管理上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 保利财务经营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目前,保利财务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二)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公司在保利财务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为保利联合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结算、自营贷款、循环委托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债券融资等多元业务支持,切实协助其解决实际经营需求。2020年1-12月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资金结算方面,保利联合及其下属企业在保利财务共开户36家,1-12月日均存款余额合计368,939,858.01元,12月末存款余额合计449,295,390.51元。保利财务存款利率优惠力度大,资金结算免收手续费,最大程度提高保利联合存款收益。

  自营贷款方面,保利联合及其下属企业以优惠利率获得保利财务贷款额度14,000.00万元,12月末贷款余额13,700.00万元,(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余额5,700.00万元,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余额5,000.00万元,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保利财务为保利联合核定循环委托贷款总额度130,000.00万元,配合保利联合进行内部资金调剂。1-12月已按照保利联合委托向其下属企业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循环委托贷款60,000.00万元。

  票据业务方面,保利财务已为保利联合及其下属企业核定票据额度35,000.00万元(联合公司25,000.00万元,其他生产企业共计10,000.00万元),以满足其内部上下游企业间支付需求。1-12月累计为其办理票据承兑28,790.00万元,办理票据贴现3,270.00万元,12月末票据承兑余额18,330.00万元,票据贴现余额1,850.00万元。

  债券业务方面,保利财务通过投资渠道,以最低价格认购保利联合发行的企业债券,12月末中期票据余额20,000.00万元(“19民爆器材MTN001”10,000.00万元、“19民爆器材MTN002”10,000.00万元);短期融资券余额10,000.00万元(“20保利化工CP001”),协助其以理想价格成功发行债券,降低融资成本。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保利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保利财务内部控制有效,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未发现保利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公司与保利财务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保利联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单独在公告中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上述第6、7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8楼证券部。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八楼;邮编:550000 ;

  电话:0851-86748121/86751504。

  (三)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玲、李茂伟

  电话:0851-86751504、86748121

  传真:0851-86748121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37”,投票简称为:“保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

  注:在对议案投票时,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针对同一议案,同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选择两个或以上选项打“√”的,按废票处理。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37      股票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先生、总经理魏彦先生、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总会计师袁莉女士、董事会秘书王丽春女士。

  为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11日17:00 前将有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ir@polyunion.cn,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2020年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向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民爆”)100%股权;向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开山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爆破”)94.75%股权;向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保利澳瑞凯(山东)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光民爆”)100%股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325号、天兴评报字[2018]第0326号和天兴评报字[2018]第0327号),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账面净值为拟购买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经交易各方协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拟购买盘江民爆100%股权、开源爆破94.75%股权和银光民爆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50,364.10万元、15,107.14万元和47,029.28万元。按照本次股份发行价格7.02元/股计算,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应合计发行160,257,149股股份。

  (二)审核批准

  2018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346号)文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2018年12月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973号)。

  (三)重组完成情况

  2018年12月,本次交易标的盘江民爆、开源爆破及银光民爆分别取得清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盘江民爆、银光民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源爆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19年1月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与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开山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5月28日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交易对方承诺各标的资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以下表格所示金额:

  单位:万元

  ■

  注:表中预计净利润金额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若标的资产在补偿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各交易对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对价补偿。具体而言,应优先以届时补偿义务人及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股份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股份数,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三家标的公司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一)盘江民爆

  单位:万元

  ■

  (二)开源爆破

  单位:万元

  ■

  (三)银光民爆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完成数为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根据《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澳瑞凯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9-27号),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银光民爆剥离其全资子公司吐鲁番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后的85%股权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51%股份。因此,银光民爆于2019年1月2日作出决议,将吐鲁番银光民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承诺标的包含吐鲁番民爆,因此此处银光民爆业绩包含吐鲁番业绩。

  以上业绩完成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保利澳瑞凯(山东)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结论

  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三家标的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均已实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 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1.全年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4次,就会上的24个议案发表了建议和意见;列席股东会2次,就会上的11各议案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2.监事会全年召开了3次工作会议,审议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等12个议案,均发表了审核意见。

  3.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实施了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会计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给予指导并督促整改。

  4.监事会与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保持顺畅的沟通机制,对监事会开展工作遇到的问题能随时进行事前沟通,并做好事中商议,保障了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进展情况了解的及时性。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下行,国内各行各业承受巨大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保利集团、省国资委、保利久联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子公司紧紧围绕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奋斗目标,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抢抓市场机遇,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生产经营取得较好成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半年度和年度的定期检查。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3.检查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公司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爆企业的生命线,通过安全监督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运用现场检查和视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全年对各分子公司生产点、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54家次,发现隐患181项,未发现一级隐患,二级隐患34项,三级隐患147项,通过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体现在重复性隐患明显减少,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明显进步。各分子公司均严格按照集团部署相继开展了日常、专项及综合性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生产现场平稳运行。

  4. 检查公司的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为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健康持续发展,2020年,保利联合在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立足于生产经营及风险管理,充分发挥风控、内控、法律、合规、审计等的监管合力,全面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做好监事会日常议事工作。

  一是根据监事会工作计划,按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核;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监督促进各项管理更加规范;

  三是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

  通过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提高监事的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履职尽责,公正办事,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2021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目标以及重点改革发展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拟将应收账款的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关注事项,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给予提示和纠正,并依法依规向公司经理班子进行通报和提示。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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