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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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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水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仕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诉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拖延拒付工程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民终1063号民事判决提起的再审申请。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作出了(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2020年12月29日双方协商就螺蛳湾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事宜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二)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诉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因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迟迟不与公司进行结算,2016年8月30日,公司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8民终2050号判决。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院邮寄的(2020)赣民申1346号再审申请书,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再审,截至本报告日,省高院裁定提审。

  2、累计诉讼之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累计诉讼中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共21件,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19件,涉案金额合计257万元,未结案件2件,涉案金额合计2,060.94万元。

  3、其他:公司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其他:截至2020年4月27日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共19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件17件,涉案金额合计647.18万元;未结案件2件,涉案金额合计1,825.57万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3,889,610.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085,762.5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手续,于2020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1,735,132.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27,349.71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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