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结合当下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后续的发展规划和支出计划,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出现经营亏损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可持续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和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胥春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常华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8万元,与去年相同,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聘任立信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和事中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998.76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00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10,383.84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725.09万元,其中2020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2,503.32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374.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254.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9,254.2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目前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及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安排如下表列示: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6日出具的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6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998.76万元。2017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998.76万元。

  2017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596.89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65.1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7,581.23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18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2,850.10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675.7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406.83万元。

  2019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4,433.53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409.8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1,383.16万元。

  2020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2,503.32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374.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254.2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2、合计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利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放缓了开店速度和店铺的升级优化进度,使得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在2020年开店数量未达预期。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是公司需要对从研发、设计前端一直到零售终端管理的全供应链业务相关的系统进行改进及新建信息系统,因为涉及到的相关系统建设较多且繁琐复杂,所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情况

  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为:(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2)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2018年新开95家店铺,2019年新开147家店铺,2020年新开12家店铺。虽然2020年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新开店铺数量未达到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原先承诺的数量,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新开店铺数量已累计达到407家,已满足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

  鉴于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拟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

  (2)新拓展店铺区域、方式及数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事项是依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建设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奈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安奈儿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安奈儿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

  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9月27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截止2017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0日公告。

  3、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4、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5、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1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1月29日公告。

  6、2017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26,815,14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630,1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48,707.64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036,337.36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2月14日公告。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4月25日公告。

  8、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9日公告。

  9、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5696元/股,回购数量为8.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59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7月20日公告。

  10、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13日公告。

  11、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0月23日公告。

  12、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

  1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授予14名激励对象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因筹集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本次获授,公司将不再办理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8日公告。

  14、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650元/股,回购数量为17.4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17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1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14日公告。

  15、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27日公告。

  16、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6名,解除限售的股份为51.1602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388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4日公告。

  17、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4月24日公告。

  18、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14名个人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5月17日公告。

  19、2019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015元/股,回购数量为14.792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220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7月23日公告。

  2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29日公告。

  21、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2月18日公告。

  22、2020年4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7006元/股,回购数量为21.65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562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5日公告。

  2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9日公告。

  2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1日公告。

  25、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9.9846元/股,回购数量为57.076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54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18日公告。

  2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0月28日公告。

  27、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1月18日公告。

  28、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4月29日公告。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2)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相比2017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107号)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66号),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如下:

  ■

  2、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1)回购数量

  因公司已经实施完毕包含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和每10股转增3股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50,380股,回购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

  (2)回购价格

  根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即回购价格P1为17.9981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2=(回购价格P1-每股的派息额)/(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13.6909元/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每10股派发人民币1.6元现金(含税)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3=回购价格P2-每股的派息额=13.5309元/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毕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P4=回购价格P3/(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10.4084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已参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650,380股,回购价格为10.408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3、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70,315,462股减至169,665,082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650,380股,涉及的回购对象71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真实无误,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650,380股事宜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12.75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180.7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439.5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92.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2020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4.2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5.76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0.75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80.76万元。

  2、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9.58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经2020年第三季度会计核算后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全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017,513.17元。为减少损失,公司与深圳市心宇婴童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宇婴童”)协商后,约定心宇婴童将部分存货、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用来抵偿公司对心宇婴童的投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92.4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12.75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2.75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3、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国先生的辞任报告书,王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建国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建国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王建国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为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宋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宋青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监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青,女,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8年3月入职安奈儿,至今任产品供应部经理,负责供应链产品供应相关事宜。

  宋青女士参加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期权78,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宋青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新经营范围。

  二、修订《公司章程》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有关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4楼14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1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至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1年月日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会议。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璋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财务负责人冯旭先生,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保荐代表人庄子听先生,将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dongmiban@annil.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