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6,6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可具体调剂使用额度。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北京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大网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7层01-0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晨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博大网联100%股权,博大网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大网联总资产为人民币3,427.8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52.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4.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06.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45万元。
2.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捷报指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轶俊
经营范围: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捷报指向100%股权,捷报指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捷报指向总资产为人民币42,015.5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449.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4.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886.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3.91万元。
3. 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华扬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委托加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创想100%股权,华扬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扬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48,397.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775.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2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135.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万元。
4. 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6号301室-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嵘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66,190.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9,302.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88.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1,962.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59.64万元。
5. 北京旗帜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帜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通讯器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旗帜创想100%股权,旗帜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旗帜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3,600.6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84.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6.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64.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87万元。
6. 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派择网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二层2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派择网络100%股权,派择网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派择网络总资产为人民币8,428.2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96.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31.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440.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4.85万元。
7. 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驷轩苑北京”)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1号1幢2层203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建萍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汽车维修(仅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机动车维修);旧机动车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控制驷轩苑北京100%股权,驷轩苑北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驷轩苑北京总资产为人民币18,704.8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583.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1.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5.5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27万元。
8. Hylink (HK) Digital Solution Co., Limited(“华扬香港”)
注册地址:Suite 1113A, 11/F., Ocean Center,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负责人:苏同
经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数字营销整合解决方案,涉及媒介采购,搜索营销,内容营销,创意策划,程序化经营,社会化经营,视频制作,数据分析及支持,活动策划等。
公司间接控制华扬香港100%股权,华扬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扬香港总资产为2,043.4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831.56万美元,净资产为211.86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441.83万美元,净利润为76.45万美元。
9. 上海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数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39号20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海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服装服饰、纺织品、鞋帽、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食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卫生用具、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办公用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数行100%股权,上海数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数行总资产为人民币6,381.7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72.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9.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137.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09万元。
10. 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扬世联”)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20-6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保税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世联100%股权,华扬世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设立,无2020年度财务信息。
11. 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驷轩苑海南”)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6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耀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持有驷轩苑海南100%股权,驷轩苑海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设立,无2020年度财务信息。
三、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
七、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0%,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
1、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9,539,354.91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2,140,351.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30,070,874.43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派发的56,599,918.02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214,035.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3,397,272.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15,6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2,471.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6日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3、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公告编号:2018-006)。
4、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08)。
6、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13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443.89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7、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8、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牧川被动离职、马译斐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陈牧川、马译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万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2人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2月1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2.4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52.91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进行授予。2019年6月3日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股份1万股,公司实际向54人授予101.4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64元/股。
10、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成绩为合格(3.0-4.0),根据《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70%的比例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1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钟孝益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钟孝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764股。
11、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MADELYN LORRAINE FITZPATRICK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江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张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高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200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赵灵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谭辉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4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陈盟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29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邱博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8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陈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朱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5.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6、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程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568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金钢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7、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兰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王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杨谊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63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李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8、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邬佩佩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19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毅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33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黄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9、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李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188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张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01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俞世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42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冯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33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要求,在2018年至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3,962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103,962股,占公司2020年8月10日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228,615,614股的0.92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663,662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7.261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440,3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3.4028%。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98元/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故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全部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63,662股,以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103,962股。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5层
2. 申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程恒、金钢、兰巍、王猛、杨谊辉、李奕、邬佩佩、李毅、黄希、李韵、张斓、俞世平、冯拓、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980股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615,614股变更为228,503,634股。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2,103,96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503,634股变更为226,399,672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销售食品”、“电脑动画设计”。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经营范围增加进行确认,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7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同、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孙学、陈嵘、贾建萍、王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9:30-11:00,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公司将会于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召开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七、 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文字互动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八、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九、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先生。
十、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期间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电子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