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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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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25,728.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20,460.25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36,111,965.95元,2020年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3,887,393.11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3,887,393.11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保障现有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方监事陈聪聪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陈聪聪回避了本事项的表决。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2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960万元,公司股本由8,220万股变更为10,960万股。

  同时,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525,728.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20,460.25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36,111,965.95元,2020年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3,887,393.11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3,887,393.11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我国农药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涵盖原药生产、制剂加工、科研创新开发和原料中间体配套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伴随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引导、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行业竞争加剧以及资源、环境约束机制强化等多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农药行业将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产品结构将不断优化。

  为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改进产品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投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实际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购房按揭贷款、打包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国内/国际信用证及项下业务、商业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出口押汇等银行授信业务。

  为便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经营发展,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实际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保障现有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合”)及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作物”)提供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为公司及中农作物提供担保。

  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被担保人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各类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业务、国际信用证及项下业务、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票据池业务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具体提供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2、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为公司及中农作物具体提供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被担保公司信息)

  1、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6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春林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农药、化工产品及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人民币,下同):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7,241.49万元,负债为58,150.77万元,资产负债率49.60%;股东权益为59,090.7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05,995.92万元,净利润1,412.0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来成

  住所: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大辛村胜利路中段路南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农药的生产、加工及自产农药的销售;盐酸的生产。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化工、仪器仪表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财务数据(人民币,下同):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7,114.66万元,负债为71,430.31万元,资产负债率56.19%;股东权益为55,684.3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16,531.50万元,净利润9,571.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存帅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肥、草坪、水果、蔬菜、农机具、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粮油作物、果树、蔬菜、茶树、草坪的营养配方施肥、种子处理及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服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财务数据(人民币,下同):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624.93万元,负债为11,195.24万元,资产负债率71.65%;股东权益为4,429.6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9,253.15万元,净利润1,362.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合”)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并按投资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山东联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时,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是否可采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相关款项,并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履行相应的付款审批程序。

  2、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流程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其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履约服务评价情况结果合格。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其中定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亿元。2019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自2018年以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涛,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21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丙方”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亦非、姜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并要求乙方向丙方提供专户项下对账单;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乙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授权书或介绍信等资料。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使用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时,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加盖账户预留印鉴的划款凭证(支票或结算业务申请书),经乙方表面性审核同意后,持划款凭证到乙方开户机构柜台办理划款业务。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信息。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方协议》中“甲方一”指公司,“甲方二”指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乙方”指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丙方”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亦非、姜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中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及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专项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中农联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71A007515号),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348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7,181,407.75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3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项目中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及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71A007515号),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4,687,872.38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111,226.38元。

  (一)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197,181,407.7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94,070,181.3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3,111,226.38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197,181,407.7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94,070,181.3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3,111,226.38元。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197,181,407.7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371A007515号”《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合”)增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406,745.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337,254.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3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年产3,300吨杀虫剂原药项目及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原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联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5,000万元向山东联合增资,增加注册资本4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山东联合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来成

  住所: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大辛村胜利路中段路南1号楼

  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农药的生产、加工及自产农药的销售;盐酸的生产。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化工、仪器仪表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山东联合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山东联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山东联合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山东联合、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四方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山东联合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同意公司使用45,0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合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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