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5层5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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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柏寿主持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文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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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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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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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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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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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各投资企业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支持下属企业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7,129,7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8,517,426.4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9.97%。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于2021年2月1日开始转股。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公司拟于今年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为满足金控牌照设立条件,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5.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7,129,727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425,237,185股(实际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此外,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顺利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提请授权经理层办理以下事宜:
1.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2.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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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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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T.R.C AUSTRALIA PTY. LTD.
8、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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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021年度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境内授信规模不超过213亿元人民币,境外授信规模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授信金融机构的选择以及授信品种的确定,由公司经营层根据经营计划和需要决定。
9、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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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2021年预计担保余额不超过209,115.76万元,均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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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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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5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T.R.C AUSTRALIA PTY. LTD.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达、杨嘉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投资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