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恒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爆破”)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化工”)的控股子公司,天河化工持有恒远爆破51%股权。为满足恒远爆破业务发展需求,近日,恒远爆破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9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天河化工为恒远爆破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恒远爆破其他自然人股东分别按其所持恒远爆破股权比例向天河化工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天河化工股东会决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恒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15762008493

  公司住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建设路7院20幢2单元101室

  法定代表人:刘瑞刚

  注册资本:1,27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I(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爆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水利工程咨询服务;土石方挖运;建筑物拆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河化工85.38%股权,天河化工持有恒远爆破51%股权。

  恒远爆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核查,恒远爆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河化工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

  2、保证人: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恒远爆破向昆仑银行借款900万元,期限为1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天河化工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天河化工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天河化工可控的范围之内,且恒远爆破其他自然人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河化工提供反担保,天河化工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恒远爆破的担保不会影响天河化工的正常经营。本次天河化工为恒远爆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人民币11,256.5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61%。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85%;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1,556.5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456%;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42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