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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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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85号云投商务大厦A1座7楼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3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新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37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12月底迁至云投商务大厦办公,向云南天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景公司”)租赁其拥有的云投商务大厦7楼部分场地作为办公使用,2020年共发生租金142.25万元。同时,公司于2020年9月起向天景公司新增租赁24楼部分作为办公场地,2020共发生租金44.78万元,以上租赁费合计187.03万元。此外,公司与云南云投盈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盈科物业”)签订《物业合同》,2020年向其缴纳7楼物业费共计25.46万元。以上交易金额共计212.49万元,因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未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近日,公司拟与天景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续租7楼部分及24楼部分作为公司办公场地,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2年。租赁面积共计2845.16平方米(其中7楼租赁面积为1177.71平方米,24楼一季度租赁面积为1065.31平方米,自二季度起租赁面积为1667.45平方米),租金共计753.8万元。与盈科物业签订7楼《物业合同》,物业费共计50.88万元。以上交易金额共计804.68万元。

  3.天景公司为云投集团100%控股子公司,盈科物业为云投集团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租赁费及物业费。结合前次公司与天景公司和盈科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费用212.49万元,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017.17万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东、张新晖、申毅、谭仁力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三千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云南天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正;

  法定代表人:海宇果;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1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2.云南云投盈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正;

  法定代表人:潘锦华;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15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代理、制作、设计、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酒店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图文设计;建筑工程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食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卷烟零售;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汽车租赁;劳务派遣;市政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处置、清运;高空清洗;绿化养护;植物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投集团持有天景公司100%股权,云南云投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盈科物业50%股权,天景公司、盈科物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照同等标准市场价格、参考办公地点周边写字楼租赁价格、按照云投商务大厦收费标准,天景公司及盈科物业给予公司的价格为:7楼办公地租金按103.62元/平米/月计算;24楼按120.62元/平米/月计算,租金合计为940.83万元;物业费按18元/平米/月计算,物业费合计为76.34万元。租赁价格及收费标准与入驻云投商务大厦其它企业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天景公司)将云投中心项目云投商务大厦的楼宇出租给乙方(云投生态)使用,具体出租明细如下:云投商务大厦A1栋第7层(部分),共计出租产权面积为1177.71㎡;24楼(部分),共计出租产权面积1667.45㎡。

  2.租赁期:双方约定租期自2021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7楼办公地租金为103.62元/平米/月;24楼租金为120.62元/平米/月。租金按半年度支付,乙方需于每期第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期租金。

  4.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适用租赁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未付租金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接收该租赁物业后,因物业质量问题而无法满足乙方之经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合理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半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方式为双方共同签订解除协议或者以解除函件邮寄、钉钉、当面签收日视为已送达并解除协议生效。

  (4)租赁期间,由于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一切相关责任与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物业合同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物业费用及支付方式:按建筑面积18.00元/平米(含公共能源费用)的标准收取;租金按半年度支付(下称“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租赁区域建筑面积*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6月。

  3.违约责任:(1)甲方(云投生态)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盈科物业)有权要求甲方补交;(2)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限期整改,乙方逾期完成整改的,逾期一天应当承担0.3%元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并支付相关物业费,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天景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为36.61万元;与盈科物业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为11.4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的审查、核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云投中心写字楼作为办公场地,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金额参考了相同标准的办公场地租金及周边租赁价格,按照云投中心写字楼统一标准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36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背景

  1.因遂宁PPP项目新增融资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已报相关金融机构审核,还未实质落地,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遂宁PPP项目SPV公司,以下称“遂宁文旅”)目前资金较为紧张。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宁文旅的满足资金刚兑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根据遂宁文旅申请,公司拟对前期借与遂宁文旅的借款15,313.00万元进行展期,同时,为满足遂宁文旅刚兑需求,公司另向遂宁文旅提供3,420.00万元借款。以上财务资助金额共计18,733.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按9.5%计算。

  2.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金额15,313.00万元,分别为: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遂宁文旅提供期限一年,金额为1,148.00万元的财务资助。目前该笔财务资助将于2021年5月19日到期。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遂宁文旅提供期限一年,金额为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目前该笔财务资助将于2021年8月19日到期。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前期向遂宁文旅提供的11,345.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并向遂宁文旅提供2,320.00万元借款,上述金额共计13,665.00万元,期限一年。目前该笔财务资助将于2021年11月5日到期。

  3.因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易园园林”)为遂宁文旅少数股东,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此次财务资助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266P758;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杜海斌;

  住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泉路274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景区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工艺品研发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遂宁文旅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27,52.74万元,净资产为15,689.4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056.43万元。

  公司持有遂宁文旅54.1%的股份,遂宁文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遂宁文旅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遂宁文旅其他股东分别为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遂宁东涪”),持股比例10%;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中核工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核城建”),持股比例0.9%。基本情况如下:

  1.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27480914W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8号

  法定代表人:易文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施工;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花木种植,养殖业,产品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烟叶、蚕茧、粮油),日用百货、工艺品;计算机技术开发、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游览景区管理;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风景名胜景区规划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咨询开发;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旅游信息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27480914W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税务代理、会议服务、展示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物业服务、汽车租赁、景区开发及管理、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广告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研发、销售旅游产品(不含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销售:建筑材料、花卉苗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船服务(凭有效资质经营)。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出国留学);组织群众文化交流活动;网络技术服务;教育项目研究、评估咨询服务;教育资源开发;学生课后看护服务(不含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75599E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1单元7层7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土地整理;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行相应义务情况

  1.公司收购易园园林持有的遂宁文旅10%股权后,成为遂宁文旅的控股股东。易园园林为遂宁文旅持股比例较大的少数股东,由于遂宁文旅资产体量较大,遂宁文旅为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易园园林为公司关联人。

  2.其它少数股东对此项财务资助的意见。

  (1)遂宁东涪同意公司对遂宁文旅财务资助,但不提供按股比财务资助和担保。根据《遂宁PPP项目合同》、《PPP股东协议》等约定,遂宁东涪作为遂宁市河东新区政府出资代表,不负责参与遂宁PPP项目融资,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方落实到位。

  (2)中核城建持股比例较小,不具体参与遂宁文旅的经营管理。同意公司对遂宁文旅财务资助,但不提供按股比财务资助和担保。

  (3)本次财务资助,易园园林不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也不提供反担保措施。在收购易园园林所持有的遂宁文旅10%股权时,公司与易园园林达成一致,约定由公司负责遂宁PPP项目融资及提供银行所需担保措施,后续工程全部由公司总体承接实施,工程收益由公司享有。

  五、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遂宁文旅已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公司前次对其的财务资助,未发生逾期风险。公司正加快落实遂宁项目融资事宜,同时积极与遂宁市河东新区政府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应付的回购款。上述资金到位后,遂宁文旅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六、本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遂宁文旅收取利息,能够获得利息收入,年利率9.5%,符合公司融资成本及承担的风险。本次公司向遂宁文旅提供18,733.00万元借款及财务资助展期,一定程度上能缓解遂宁文旅经营兑付的资金压力,有利于遂宁PPP项目后续工程业务的推进,保障遂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不提供按股比的财务资助和担保,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

  此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420万元财务资助,并对前期提供的15,313万元借款进行展期,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其刚兑资金压力,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遂宁PPP项目的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奋敬业,积极工作,依法主动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审核公司在2020年度内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专项意见;重点对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处置、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增强了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年,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诚信合规经营,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经营合同、债权及苗木基地资产处置、借款行为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并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五)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证监会、深交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不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监督好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2021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努力帮助公司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云投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支持疫情防控。本着战疫复工“两手抓、两不误、齐推进”的指导思想,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任务,通过分析研判疫情风险、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预案,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重点推进了富宁项目、文山污水处理厂项目、遂宁项目和砚山项目等在建项目的建设,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云南省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对接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等改造工程,按质按进度要求推进了承担的建设任务,体现了公司的实施能力和社会担当。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6,771.27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12,833.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4.13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0.76%、-239.29%、-362.92%。

  ■

  (二)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2020年初明确了全年主要目标是以“优化存量资产、聚焦市场改革、创新业务模式、推进资本管理”为主线,通过加快在手订单实施,同时加大工程结算和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盘活存量债权等资产,改善财务状况。但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建项目未能按预期完成年度实施进度,导致公司2020年经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公司经营基本面。2020年,公司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1.严格防疫防控,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实现复工复产,继续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精细管理。同时,公司将疫情防控作为体现企业担当以及业务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云投集团的号召,主动对接疫情防控设施等建设项目,全年落地了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改造类工程,并全力以赴实施。同时,在建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仁里古镇PPP项目、砚山四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等,公司抓紧对接地方政府完善实施条件,明确前期已实施工程的结算,积极落实项目融资等保障。以上重点项目实现产值约2.05亿元。

  2.加强历史项目结算及催收。一是完成麒麟温泉、滇中新区空港商务广场、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土家八千、遂宁项目中山体亮化工程等项目上游结算审计工作,部分项目审增对公司经营起到正向作用。二是公司继续落实责任目标督办,加大债权清收。公司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处理方案,按责任目标督办责任领导、责任人,实现2020年内现金回款共计4.59亿元,改善了公司的流动性,同时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冲回为公司增加了利润。

  3.资产优化调整,改善财务状况。根据对资产的梳理,公司对金额较大的16项应收账款债权和未有效利用的8个苗木基地资产,按第三方评估价值向云南云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转让。通过资产转让,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实现低效资产盘活,支撑公司主营提升经营能力。同时收到转让价款用于归还借款,降低了负债规模,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

  4.推动规范治理,加强责任机制建设。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公司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公司以加强党建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责任机制,从债权清收、工程管理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监督检查、执纪调查和问责,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为双提升等重点项目取得实效打下基础。

  二、董事会召开及董事长、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公司董事长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保证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有效的召开。董事长充分保证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各位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严格按照规则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补充、修订情形。

  (一)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董事会会议16次,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了现场结合通讯或者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未出现董事未履职情形。召开及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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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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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审计机构、实施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作出了公正、独立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2020年1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听取审计机构对2019年报审计计划。

  (2)2020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对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与经营层讨论延期披露年度报告事项。

  (3)2020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审核意见。

  (4)2020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就2020年第一季度报表出具审核意见。

  (5)2020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核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就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听取公司审计机构、审计部的检查报告,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及时结合公司相关工作进展,提出工作意见。2020年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意见均认为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30日及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年报工作规程及细则规定,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年报审计及年报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监督。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研究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

  (1)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2)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3)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人选。

  (4)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四次会议,提名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照《公司章程》、《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勤勉履行职责,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对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合理,符合公司考核指标和制度规定。

  4.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和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业务及模式。

  三、未来发展展望

  (一)形势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美好愿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上下正加速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和建设。围绕这一目标,2020年,国家相继出台了《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及《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引领各地区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生态事业快速发展。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省情、发挥优势,坚持绿色发展,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丽省份的目标,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2020年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2020年以来,云南省坚决贯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计划从2020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30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加快建设昆明市国家级和滇南、滇东北、滇西、曲靖4个省级区域性医疗中心。加快启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州、市传染病医院和县级传染科室、疾控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主动作为,积极跟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云南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策机遇,继续以生态景观、生态环境治理、花卉及生态人居业务板块为主,加大在生态环保、环境治理领域的拓展和能力提升,重点围绕云南省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聚焦环境修复、流域治理、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环境治理咨询、监测和管理等已有基础的业务,积极拓展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室内景观美陈等领域,依靠自身资质、技术等优势,与拥有建设、规划设计、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秀企业进行合作,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逐步提升公司主营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2021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2021年公司继续推进绿化、环保等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实施,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债权清收、资产盘活和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减轻经营包袱。具体如下:

  1.抓好主营业务创收和实现盈利。按照主营业务方向,公司抓好在建项目实施和新项目拓展,完成好合同的进度管理和成本控制,努力提升项目产值和毛利率。在建的重点项目主要是遂宁仁里古镇海绵城市PPP项目、砚山补左水库等四件水利基础设施PPP项目、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简称“双提升工程”)、文山富宁清华洞水源地保护、文山三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要加强项目管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当期收入和项目利润目标的实现。新拓展项目围绕园林景观、环保咨询、生态修复、湖泊治理、植物美陈等,积极参与竞争有进度款的优质项目,增加收入和利润。

  2.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经营包袱,实现轻装上阵。加大力度推进重大诉讼解决,当前主要南充项目诉代建中心及反诉案件、六盘水项目下游西部水电诉公司案件。公司要及时应对好经营风险,排查隐患,督促执行,确保不再发生重大诉讼风险。继续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对接已实施项目的结算和债权清收,针对难点项目按“一项目一方案”研究处置方案,督办落实。

  3.加强规范管理,严控经营风险。公司要制定项目选择标准、上下游单位选择标准和合同管理规范。把好项目关、合作伙伴关,并对合同严格管理,项目进度得到保障,相关约定得到落实。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资金统筹和及时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4.继续盘活和提升资产效益。2021年继续对公司存量资产进行梳理,对效益不佳、对主营贡献较小的资产和分支机构,采取处置、清算等方式,回收投入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

  (四)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虽面临着国家加大生态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但由于市场竞争总体比较激烈,公司自身条件还在努力提升,需要加快技术、人才、市场等竞争要素积累和发展模式创新。公司将更大力度推进业务市场化改革,优化业务流程,鼓励业务拓展,健全高效绩效考核,加强过程控制,实施业务激励,形成企业竞争优势,以扩大市场份额,并推动公司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业务发展。

  2. PPP项目风险

  公司承接了部分PPP项目,受政策调整、银行融资政策变化等影响,进度不及预期,而且由于公司负债率高等财务状况,项目融资难度较大。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PPP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执行好相关约定,并关注和深入研究PPP项目模式,对接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项目回报率和回报周期,沟通挖掘运营潜力。

  3.工程实施所形成的存货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工程实施所形成的存货和合同资产净额为80,571.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7%,余额较大。根据工程合同的不同,部分项目在工程实施未竣工决算前形成了存货,在项目验收结算后转为应收账款,部分项目在合同未执行完毕前形成合同资产,在合同期内逐步回款。这是按照会计准则和政策的规范财务处理,实际情况符合工程项目的经营模式特点,也与行业内企业表现基本一致。公司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实施以及工程项目决算,但若因政策变化、业主方违约、过程实施出现问题等不利于项目继续实施或结算的变化,导致按会计政策出现减值计提,以及增加回款难度,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加强项目进度实施风险排除机制,把项目结算和回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结算和清收,努力提高存货及合同资产周转率,降低减值风险。

  4.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部分工程在工程结算之前需要垫付资金,回款周期较长,存在工程应收款项不能按时回收从而计提坏账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严格考核奖惩,明确职责做好债权分类清收管理工作,同时积极研究资产盘活处置措施,实现公司财务结构的改善,降低回收风险。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在2020年初明确了全年主要目标是以“优化存量资产、聚焦市场改革、创新业务模式、推进资本管理”为主线,通过加快在手订单实施,同时加大工程结算和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盘活存量债权等资产,改善财务状况。但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云投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但在建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仁里古镇PPP项目、砚山四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复工受到项目融资等条件不具备的影响;双提升项目完成进度也不及预期,公司整体的业绩较2019年减少。

  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6,771.27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12,833.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4.13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0.76%、239.29%、362.92%。

  一、2020年审计机构发表的审计报告类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审计后,认为:公司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云投生态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1)1600161号   )。

  二、2020年报表合并范围

  2020年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10户二级子公司及2户三级公司。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三、2020年度基本财务状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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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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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92,743,743.58元,其中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共计15,010,654.38元。其中:(1)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共缴纳备用金300万元人民币。(2)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黔02民初96号),法院依法冻结公司银行存款共计12,010,654.38元。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299,441,076.15元,增长320.9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公司收到向云南云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尚公司”)出售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的处置款185,745,600.00元;二是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砚山SPV公司收到砚山县水务局支付的砚山项目专项资金111,308,000.00元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516,670.00元,增长148.8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承兑期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74,521,793.06元,下降44.55%,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与云尚公司签订的《16项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向云尚公司转让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导致应收账款减少163,107,420.82元所致;

  (4)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减少22,907,174.50元,下降58.23%,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中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控股子公司—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确认工程收入,减少预付的工程款 23,244,773.62 元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130,999,268.38元,下降71.83%,主要原因是: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公司本期收到云尚公司支付的已于2019年转让元阳县红叶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贵州金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债权的转让款100,511,100.00元所致;

  (6)存货较上年年末减少1,059,788,876.11元,下降85.05%,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合同资产列示所致;二是根据公司与云尚公司签订的《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转让协议》,公司2020年已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导致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在产品减少88,590,644.45元。

  (7)合同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619,455,259.6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合同资产列示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152,754,595.24元,下降33.68%,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与云尚公司签订的《16项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楚雄火车北站、一丘田项目债权,导致减少一年内到期的应收款项104,945,473.51元;二是本期收回云南安然实业集团镇康商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安然南伞项目工程款,导致一年内到期的应收款项减少49,761,101.34 元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73,454,661.45元,增长146.18%,主要原因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部分存货——合同履约成本调整列示至合同资产,原存货——合同履约成本项下对应的进项税列示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10)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217,002,800.49元,下降31.78%,主要原因是:根据与云尚公司公司签订的《16项债权转让协议》,公司转让楚雄火车北站项目债权,导致长期应收款减少217,145,413.77元所致;

  (11)固定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15,670,705.54元,下降40.57%,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公司与云尚公司《转让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协议》,公司将对应的固定资产账面净额11,176,212.90元 一并转让给云尚公司所致;

  (12)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减少288,537,517.4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中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调整所致;

  (13)生产性生物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82,765.1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导致账面净值减少所致;

  (14)无形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6,964,022.84元,下降47.63%,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与云尚公司签订的《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转让协议》,公司将马鸣基地等林权或土地使用权账面净额6,549,583.30元一并转让给云尚公司所致;

  (15)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年末减少2,406,519.70元,下降31.45%,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2,022,449.97元,导致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净额减少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年末增加14,976,069.20元,增长32.11%,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增加,导致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421,016,554.99元,增长1766.79%,主要原因是:因遂宁、砚山、通海三个PPP项目建设期较长,对应的合同资产净值 381,110,161.64元在报表上列示到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2、负债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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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80,234,938.10元,下降82.8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承兑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2)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6,950,656.58元,下降90.43%,主要原因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的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列示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71,843,557.9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的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列示导致;二是公司本期双提升项目部分合同收到的预收款大于已确认的合同资产,多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23,587,308.98元,下降57.39%,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缴纳2019年及以前年度已计提但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附加税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3,828,737.64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向联营企业——昆明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0.00元;二是公司计提应付未付云投集团担保费12,841,903.93元所致(该两项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89,610,722.58元,下降89.6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部归还2017年11月向兴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三年期)借款本金50,000,000.00元。此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归还2018年11月向富滇银行经开区支行(两年期)借款本金40,000,000.00元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2,628,410.39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的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01,476,739.1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砚山SPV公司收到砚山县水务局支付的砚山项目专项资金111,308,000.00元所致;

  (9)预计负债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8,474,608.08元,增长81.44%,主要原因是:根据西部水电诉公司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或有负债 23,459,597.70 元所致。目前,公司已向贵州省高院提起上诉,案件尚在审理中;

  (10)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9,349,136.30元,增长69.2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3个PPP项目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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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15,800,919.80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发生亏损所致;

  (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 19,745,676.89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洪尧园林等控股子公司发生亏损所致。

  (三)经营成果情况

  1、主要经营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4,512,380.57元,下降60.7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61,590,227.93元,下降56.6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248,792.34元,下降57.11%,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延缓,项目实施进度不及上年同期,导致收入下降。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和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10,885.04元,增长35.9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鸡高速、泸弥高速、嵩昆路三个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养护费8,548,315.62元,但本期转回的预计负债——后续管护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8,541,795.98元,下降58.5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借款金额较上年降低,对应的利息支出减少32,113,313.14 元;二是本期收到安然南伞项目赔付的资金占用费27,601,521.43 元;三是本期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分期收款业务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38,466,995.64元,列示至财务费用;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8,808,660.79元,下降116.87%,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同期公司向云投集团出售成都子公司100%股权获得投资收益29,432,658.73元。此外,公司按照摊余成本确认楚雄项目、遂宁项目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38,422,955.98元;二是本期向云尚公司出售16项债权形成处置债权损失15,546,268.96元;三是本期联营企业盈利,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4,172,228.7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499,329.01元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8,062,603.98元,下降43.2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9年向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昆明金殿五家村1号土地、向云南省现代农林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思茅基地及附属物、向云南云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经开区办公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物,分别获得资产处置收益5,444.13万元、2,990.83万元、4,515.63万元,共计12,950.59万元。本年向云尚公司出售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获得资产处置收益78,698,978.25元,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6,619,380.12元,增长306.16%,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1月1日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由原“已发生损失法”调整为“预期信用法”,因六盘水项目、元谋项目、遂宁项目三个项目回款不及预期,按照三阶段模型,本期计提预计信用损失70,113,927.17元所致;

  (7)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768,926.07元,下降69.11%,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同期,公司计提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存货跌价准备4,590,076.53元,本期无此类影响;二是本期转回合同资产跌价准备1,060,801.19元所致;

  (8)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58,413.26,下降64.4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总部企业认定扶持资金500,000.00元,公司收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拨付昆明市2019年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政策类项目奖金200,000.00元,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秀企业扶持资金100,900.00元,本期无此类影响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333,790.42元,增长236.7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回云南安然实业集团镇康商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安然南伞项目违约金10,168,989.24 元所致。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9,970,792.90元,下降151.23%,主要原因是:因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此外,因洪尧园林本报告期亏损,导致本期不计提所得税费用——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13,966,417.64元所致。

  2、分产品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四)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0,783,302.21元,增长207.64%。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加强对货币资金预算管理、供应商支付节点及支付方式的控制,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净流入为169,541,835.17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增加149,722,727.90元;二是受公司对薪酬制度调整及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影响,公司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净流出为88,635,760.79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26,278,805.20元;三是受经营业绩下滑的影响,公司差旅费等管理成本下降,以及公司南伞项目利息和违约金。导致公司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净流入为33,545,356.38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增加44,781,769.11元所致。

  (2)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02,261,361.42元,增长350.4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收到向云尚公司出售八宗苗木基地及其附着物处置资产现金流入185,745,554.93元;二是公司收到向云尚公司转让16项债权转让款611,383,414.00元所致;三是收到云尚公司支付已于2019年转让元阳县红叶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贵州金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债权转让款100,511,100.00元所致。

  (3)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47,566,725.46元,下降179.98%。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本金较上年年末净流入减少681,000,000.00 元;二是公司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65,542,768.69元;二是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砚山SPV公司收到砚山县水务局支付的砚山项目专项资金111,308,000.00元,导致收到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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