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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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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浩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楚长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利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经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 王浩涛(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2021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1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股东顾永德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顾永德先生提议在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目前,顾永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35,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8%,表决权委托后,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990,3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8%。顾永德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为交易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21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 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9日至5月10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4、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2、产发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产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拟向产发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4、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6E1J6W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3区3号楼8、9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史同伟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科技、医药、环保、新能源、服务业等产业项目投资及其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票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营;招商项目配套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关联关系说明:产发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产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产发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36,698.64万元,净资产871,889.3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80,415.75万元;净利润10,422.05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产发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104,332.73万元,净资产872,860.65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74,983.53万元;净利润-8,952.27万元。

  经查询,产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产发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出借方产发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方茂硕电源。

  2、借款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利息: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用途: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借款协议将于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交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借款以外,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产发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以下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数量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大幅提高,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时间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1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2,298,3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675.57万元,并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3、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6.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01.98万元。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持平、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况;

  5、假设公司2021年现金分红的金额和实施时间与2020年相同;

  6、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现有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继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七、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积极推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资金实力显著争强,有助于公司完成在消费电子电源、LED电源等领域的战略规划,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八、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产发融盛、实际控制人产发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茂硕电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人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2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融盛”)及实际控制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总计不超过82,298,3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675.57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产发融盛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能投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产发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4月28日,公司与产发融盛、能投公司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待取得有权国资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产发融盛

  ■

  2.能投公司

  ■

  (二)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1.产发融盛

  产发融盛为济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独资公司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产业投资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产发融盛总资产为33,991.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982.83万元;2020年度,产发融盛营业收入为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2.17万元。

  2. 能投公司

  能投公司为济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独资公司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产业投资活动。

  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能投公司总资产分别为84,858.83万元、79,129.18万元、82,22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分别为76,379.86万元、71,859.55万元、74,500.2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28.71万元、92.88万元、29.8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31.94万元、-1,574.61万元、2,665.89万。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1. 产发融盛

  单位:万元

  ■

  注:该数据已经审计。

  2、能投公司

  单位:万元

  ■

  注:该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控制关系

  1.产发融盛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产发融盛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2. 能投公司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能投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2,298,312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3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5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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