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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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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减少30.65%,主要系预付款项随着合同履行摊销计入相关费用所致。

  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95亿元,主要系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长88.70%,主要系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系应付票据本期到期兑付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长272.53%,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奖金尚未发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长56.51%,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73亿元,主要系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

  库存股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加0.46亿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1月26日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所致。

  

  ■

  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2.62%,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在部分区域风电项目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投产项目运营所致。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23%,主要系公司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5.20%,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50%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18.20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8.84%,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在部分区域风电项目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投产项目运营所致。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68%,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在部分区域风电项目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投产项目运营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0.39%,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2.27%,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在部分区域风电项目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投产项目运营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8.50%,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在部分区域风电项目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投产项目运营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64%,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0.41%,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3.3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87%,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78%,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和科技骨干、技术人员在内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38万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6日,授予价格为1.75元/股。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办理完成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98,667.20万元增加为501,305.20万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1)投资建设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2)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额为56,722.12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及在上述项目各自建成后,以上述项目各自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4月28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平原二期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其中涉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风电”)及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山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风电”)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及在上述项目各自建成后,以上述项目各自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上述项目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1、项目总投资

  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核准总投资为18,168.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的20%(即不低于3,633.77万元)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2、投资主体介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由天水风电作为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天水风电是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18号,法定代表人牛小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绿色电力证书的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润滑油、润滑脂、工具的销售;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所辖的牡丹镇、南坪镇、华岐乡等乡镇境内,海拔高程约1600-2000m。项目场区内各可布机位点90m高年平均风速为5.75m/s。

  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MW,拟安装3台单机容量3000kW、4台单机容量4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回35kV集电线路、新建开关站。

  截至目前,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取得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并获得了政府各部门关于项目限制性因素核查的复函。正在办理林业、用地、水保、环评、军事、文物等相关批复手续。

  (2)投资概算

  根据核准文件,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总投资为18,168.84万元(不含流动资金)。

  (3)经济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12.09%。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4)资金筹集方案

  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总投资为18,168.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的20%(即不低于3,633.77万元)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4、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将以公司或天水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535.07万元的贷款用于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建设。若天水风电为贷款主体,则公司将为天水风电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4,535.07万元。

  (2)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是公司在甘肃省天水地区开发并获得核准的第一个分散式风电项目。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拓展公司在甘南地区的风电市场,也为公司后续建设、运营分散式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5、风险分析

  (1)公司为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在工程建设、上网电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将会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二)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

  1、项目总投资

  平原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8,553.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3,108.12万元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2、投资主体介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由公司的与全资子公司CECEP WIND POWER AUSTRALIA HOLDING PTY LTD(以下简称“节能澳洲”)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风电作为平原二期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山东风电成立于2019年8月6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政府路26号,法定代表人董晓湛,注册资本金为14,720.31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040.23万元持股75%,节能澳洲出资3,680.07万元持股25%。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电力销售。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平原二期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境内,场址距离北面德州市约32.3km,距离南面济南市约72.3km。项目场区内各可布机位点120m高年平均风速为5.78m/s。

  平原二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扩建一期已建设110kV升压站、新建场内35kV集电线路、安装总容量10%储能装备。

  平原二期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取得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并获得了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正在办理林业、用地、水保、环评、军事、文物等手续。

  (2)投资概算

  根据核准文件,平原二期项目核准总投资为38,553.28万元。

  (3)经济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平原二期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9.12%。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4)资金筹集方案

  平原二期项目核准总投资为38,553.28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暂行规定》的规定,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不高于核准总投资的66%(即25,445.16万元),其余34%(即13,108.12万元)由公司自筹。

  4、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平原二期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将以公司或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445.160万元的贷款用于平原二期项目的建设。若以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则公司及节能澳洲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山东风电提供相应担保,其中,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9,083.87万元,节能澳洲担保金额不超过6,361.29万元。

  (2)平原二期项目是公司在山东省开发并获得核准的第一个平价风电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地区风电市场规模具有积极的作用,可为公司后续平价项目建设、运营提供宝贵的经验。

  5、风险分析

  (1)公司及节能澳洲为平原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平原二期项目在工程建设、上网电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将会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项目核准总投资为18,168.84万元(不含流动资金)。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风电”)作为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天水风电首期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对天水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资本金总额不低于3,633.77万元(不低于该项目国家核准的项目总投资的20%)。

  (三)同意以公司或天水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高于14,535.07万元(不高于国家核准总投资的80%),用于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天水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4,535.07万元。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及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平原二期项目”),项目核准总投资为38,553.28万元。

  (二)同意由中节能(山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风电”)作为平原二期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与中节能风电(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澳洲”)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对山东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增资总额不低于13,108.12万元(核准投资的34%)。

  (三)同意以公司或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高于25,445.16万元(核准投资的66%),用于平原二期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与节能澳洲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9,083.87万元,节能澳洲担保金额不超过6,361.29万元。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予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平原二期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及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8套单机容量为3300kW(其中一台机组降功率至1.9MW运行)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74,200,000元(含税)。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刘健平、刘少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土地抵押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同意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办理玉门昌马大坝北风电场48MW项目所对应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玉国用(2013)-第E-002号)抵押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注:2021年1-3月澳洲白石公司销售于澳洲相关减排机制登记的碳减排证82,299个,平均销售价格(含税)0.202元/千瓦时。

  2021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1、 甘肃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一季度风资源优于去年同期,且弃风限电趋势进一步减缓所致。

  2、 青海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青海东方德令哈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其中10万千瓦、协力光伏德令哈5万千瓦风电项目及风扬德令哈5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投产运营。

  3、 蒙西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达茂旗百灵庙50MW风电供热项目投入运营所致。

  4、 湖北区域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湖北五峰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其中5.2万千瓦投入运营所致。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风电”)、中节能山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风电”)。

  ●本次担保金额: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风电”)为天水风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35.07万元,为山东风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83.87万元,CECEP WIND POWER AUSTRALIA HOLDING PTY LTD(以下简称“节能澳洲”)为山东风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61.29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介绍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是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项目建设主体投资建设风电项目而提供的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投资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天水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二期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议案中涉及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天水风电成立于2020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18号,法定代表人牛小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绿色电力证书的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润滑油、润滑脂、工具的销售;租赁业务。

  天水风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水风电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均为0元。

  2、中节能山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风电成立于2019年8月6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政府路26号,法定代表人董晓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20.31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电力销售。

  山东风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风电资产总额为2.10亿元,负债总额为1.63亿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均为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商谈贷款事项,因此上述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及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等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公司提交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情况如下表:

  ■

  备注1: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的澳大利亚白石风电项目由公司担保贷款余额16,740万澳元,采用2021年4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5.0373,担保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84,324.4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

  备注2: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石公司)少数股东的母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白石公司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白石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担保余额5,580万澳元,采用2021年4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5.0373,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8,108.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53,59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0%。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关联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连续12个月累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224,529,999.50元(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不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为公司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地区投资建设中节能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供应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天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风电”)作为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运达股份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4,200,000元(含税)。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浙江运达7.7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运达股份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

  注册资本:29,396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高玲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技术开发、转让、测试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备的装备与成套,风电场的投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销售、安装和制造(限下属分支机构),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运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运达股份45.9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运达股份7.77%的股份。

  (二)关联方的经营情况

  运达股份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具有风电场开发、风电场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出口能力,是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运达股份资产总额为160.18亿元,净资产为18.43亿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78亿元,净利润1.7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水风电按照评标结果向运达股份采购8套单机容量为3300kW(其中一台机组降功率至1.9MW运行)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74,200,000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天水风电作为秦州华岐分散式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运达股份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秦州华岐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天水风电拟向运达股份采购总装机规模为25MW(其中一台机组降功率至1.9MW运行),单机容量为3300kW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成套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系统、中央及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吊装工具、相关技术服务、五年项目质保期服务及大部件质保服务等。

  2、交易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4,200,000元(含税)。

  3、交易数量:风力发电机组设备8套。

  4、支付方式: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人民币进行。

  5、支付安排:每期合同设备分别付款。按照进度安排,分别有预付款、到货款、吊装款、预验收款。

  6、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车板交货,买方签署现场收货验货证明后,货物所有权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7、合同生效条件:该采购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且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且经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后生效。

  8、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设备及技术资料的缺陷、错误、疏忽损失、延迟交货、合同项目执行进度不符合约定、设备不满足并网要求、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考核要求及因卖方主要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等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罚则。

  9、履约保证:运达股份以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若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运达股份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提交由国内知名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质保期保函、大部件保函;若采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运达股份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保证金、大部件保证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正鸣、王利娟、刘健平、刘少静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在甘肃地区风电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2、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公开、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0万元,并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变。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0万元,并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上述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016                                               公司简称: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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