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4)住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39区坑口氧吧茗轩花园餐饮部2楼2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检测;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展览;应急救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游乐园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平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电影放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0、新兴重工(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斌

  (3)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4)住所: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华闻商务园B2-174室)

  (5)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铁矿石、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润滑油、汽车及零部件(小轿车除外)、食用农产品:粮食、木材、化肥、纺织品、五金、交电、焦炭、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涂料(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天然气销售;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1、新兴际华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张得让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6号楼3至4层全部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2、贵州际华三五三五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蔡天和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北路88号

  (5)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化工产品(除专项)、矿产品(除专项)、装饰建筑材料(危化品除外);房屋租赁;资产管理;非金融性项目投资。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3、汉川际华三五零九置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沈中勇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汉川市马口镇纺织路16号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资产经营、项目投资(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自有房屋销售及租赁;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凭资质从事普通机械修理及加工(不含汽车、特种设备以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餐饮服务(食堂)、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澡堂服务;瓶装燃气(不含充装活动)、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辅料、服装服饰、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化妆品、建材(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销售;包装材料加工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棉絮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4、际华军研(北京)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崔征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禄米仓71号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装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消防器材、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5、南京爱跃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胡杰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牌楼东100-1号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户外体育用品、服装、缝纫制品、革皮制品、玻璃纤维、过滤材料、保温材料、鞋用材料、橡塑制品、五金制品、钢材、装饰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医疗科、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6、南京三五〇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胡杰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9号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资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租赁;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纺织原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消防器材、中央空调设备、制冷设备、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水暖器材、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初级农产品、煤炭、焦炭销售;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7、上海际华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刘能军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9幢503室

  (5)经营范围:货运代理,仓储(除专项),物流专业技术咨询,劳务服务(除涉外除经纪),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销售有色金属(除专项)、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及原辅材料(除专项),针织品,服装鞋帽,劳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烟花爆竹),通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煤炭,矿产品(除专项),汽配件,机电设备及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橡塑制品,日用百货;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服装加工(限分支),附设住宿及餐饮分支;仓储、理货、普通货运、零担货物联运(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8、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吴宪平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南3502工厂

  (5)经营范围:资本投资服务。项目投资,房屋维修,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服装、建筑材料(木材除外)、纸制品、未经加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生鲜肉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品印刷,箱板纸、瓦楞纸及服装辅料的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古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苗木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食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果品、蔬菜的种植、采摘、销售,农业观光,旅游开发,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研发、种植、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食品加工、销售,养老服务,医疗器械销售、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住宿,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中央厨房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业,其他未列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9、咸阳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梁秦龙

  (3)注册资本:200.00万

  (4)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咸红路

  (5)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不含货币资产)、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装饰装修工程;纺织品、被服装具、鞋帽、帐篷、皮革、棉花、五金、仪器仪表、建材的销售,货运代理、仓储(除专项),物流专业技术咨询,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0、襄阳新兴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孙艳

  (3)注册资本:100.00万

  (4)住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40号

  (5)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普通金属加工机械的加工;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钢材、有色金属、棉纱、纺织浆料、纺织化工原料及助剂、纺织机械配件、五金、加油输油器材销售;普通机械维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1、新兴际华(岳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周平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71号

  (5)经营范围:从事物业管理、建筑施工,房屋租赁,橡胶、石油产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的销售,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输出及劳务派遣),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2、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刘亦飞

  (3)注册资本:3053.50万元

  (4)住所:北京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院

  (5)经营范围:开展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职业被装产品生产技术研究职业被装产品技术标准研究职业被装产品研制职业被装产品质量检验特体服装研制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3、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宋春利

  (3)注册资本:25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9层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潢;宾馆受托管理;物业管理:技术开发:劳务服务;铜冶炼、铜材加工、铜箔制造;稀有金属提炼;建筑施工总承包;集散仓储;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4、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郭卫民

  (3)注册资本:11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3层301内3002

  (5)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服装;销售棉、麻、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摩托车;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租赁房屋;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5、大连新东昌置地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春明

  (3)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路69号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矿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上均不含专项许可)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6、广东新兴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贾青云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天安数码城2期1503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建材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多式联运;货物运输代理;其他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通用仓储;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平台除外);有色金属资源投资;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场地出租;仓储管理服务(危险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普通货运经营、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运输代理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7、新兴发展江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兵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598号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潢,自有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金属材料、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纺织原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消防器材、中央空调设备、水暖器材、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境内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8、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陈东强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500号6幢304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金属材料,钢材,矿产品,金银饰品,木材,饲料,食用农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线电缆,冶金炉料,煤炭经营,纸浆,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道路搬运装卸,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9、新兴铸管(浙江)铜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陈东强

  (3)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登新区平山路60号

  (5)经营范围:无氧铜杆、铜材加工;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新能源、天然气加气(油)站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0、新兴际华(北京)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182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培训;销售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铁、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废钢、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1、新兴际华伊犁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杨正茂

  (3)注册资本:20,950.00万元

  (4)住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313线以西5号地块环宇·香水湾西区B-5号楼

  (5)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种植,苗木繁育,畜牧养殖,农林牧技术的咨询与开发,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水果蔬菜、干果、蜂蜜、大米、农畜产品、棉籽、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制品、薰衣草系列产品的销售,酒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2、邢台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彭飞

  (3)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4)住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3666号际华(邢台)产业园13#厂房1层108房间。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参股的企业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对于货物购销、提供与接受劳务采用市价、租赁业务及托管费定价采用协议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发表了书面意见: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行为。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亦没有发现侵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会议同意将关于《2020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的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出租收入以及租赁费等六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及预计累计总金额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限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8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4,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7.5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101.05万元,2020年使用金额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账面应有余额为28,276.54万元,加上5,614.8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33,891.34万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069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7,068.9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2020年公司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313.0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应有余额为198,909.48万元,加上24,597.96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223,507.4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 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在运行中有效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账户因已无余额,目前已注销。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于2017年4月28日、5月12日、5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含未支付的发行费4,399,170.44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13.0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从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将上述7.4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7月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7年7月3日—2018年7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8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8月10日—2019年8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18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9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7月26日—2020年7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10日将上述7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8月26日—2021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在日常监督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公司发现下属子公司未经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已责成下属子公司提前赎回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制定了整改措施。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391,377.5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需求324,799.00万元,超募资金66,578.59万元,超募资金依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完成建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0元,合计185,688,274.5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智能化中高档职业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高档针织面料及制品扩建改造项目”、“军警靴、职业鞋靴技术装备升级扩建改造项目”、“功能性职业鞋靴等技改工程项目”、“中高档防寒裘皮及制品扩建项目”、3542及3509公司实施的“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4万锭特种纱线技术改造项目”、“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军警职业服饰件表面处理装备改造项目”、“精密模具装备生产线改造项目”、“功能性桑拿桶和智能化充气睡具扩建项目”等11个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140,128.42万元投向变更为“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和“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其中,“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128.42万元,“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元,合计185,688,274.5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9,667.56万元,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余额4,890.29万元,合计24,557.85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投入到“3542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17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87,146.55万元变更投向用于“主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特种防护与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主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使用募集资金55,552.55万元,包含“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三个子项目;“特种防护与应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594.00万元,包含“际华应急保障基地、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两个子项目。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4月,公司将拨付至子公司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陕西际华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1,800,534.00元按要求由子公司账户划回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5月,公司将拨付至子公司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亿元未使用募集资金连同未经批准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利息合计 100,891,780.82元划回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详见《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8-024)。

  上述资金合计102,692,314.82元,由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根据后续项目资金使用安排按程序另行拨付。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际华集团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等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际华集团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瑞银证券对际华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为原子公司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简称“3523公司”)实施的项目,3523公司已经对外转让,不再是公司所属企业。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       

  单位: 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其中“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由30,000万元调整为21,291.50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28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景波,199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项目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42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2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0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基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及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政策,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内控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经验。我们通过对其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和评价,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805.68万元(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合作金融机构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新兴际华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805.68万元(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金额),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岩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82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兴际华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2月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00,879.89万元,净资产100,879.89万元,营业收入879.91万元,净利润87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类型

  (1)存款服务

  (1.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新兴际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1.3)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2)授信服务

  (2.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甲方的实际业务需求、乙方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乙方给予甲方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乙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甲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乙方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 批流程后发放。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商银行业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乙方向新兴际华集团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2.3)有关授信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3.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4)有关结算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咨询服务

  (4.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信息咨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各项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

  (5.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5.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 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乙方就同类业务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 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5.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2、交易限额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1)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1.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拾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时,甲方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授权。

  (三)协议生效、变更

  1、甲方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壹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如协议到期时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就续签协议事项做出决策,协议有效期可延续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新兴际华集团出资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拓宽合作金融机构范围,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回避了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公司金融合作机构范围,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兴际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已刊登在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股东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采取现场或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进行参会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8、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87601718

  传真:010-87601718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即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具体如下:

  变更前: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3706008

  投资者传真号码:010-63706008

  变更后: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87601718

  投资者传真号码:010-87601718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公司网站、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名称:际华集团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4日17: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jihuachina.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8日16:00-17: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3.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袁海黎先生,董事、总经理段银海先生,总会计师何华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卫兵先生将参加本次会议。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本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4日17: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jihuachina.com。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及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87601718

  联系邮箱:ir@jihua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