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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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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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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10个亿、自有资金不超过8个亿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委托理计划概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825,5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投资额度:2021年度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决议有效期: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28.30%。

  公司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22.64%。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额度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受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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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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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427,993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26,445,269.50元。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本次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427,993股)后的股份,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以此计算合计拟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50,328,657.89元。此次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1.24%。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427,99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选举独立董事曹益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和董事钱金波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调整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 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姚丽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IPO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07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育新,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大型IPO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栋,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05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格,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公司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 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及原因

  1、 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照 财政部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 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以下简称“《处理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 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 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公司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 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等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 2021-02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4月27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9,777,631.08元,明细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将作为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当年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于2020年度期间收到的补助已按会计准则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汪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汪建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汪建斌先生所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除董事汪建斌、高级管理人员张少斌减持股份外,其他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股份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记载,汪建斌先生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汪建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董事及高管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董事及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汪建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 202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4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年度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6,089,252.5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27,235.15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测试结果,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共47,212,806.93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4,029,294.63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6.46%。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恰当的、谨慎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熊建华、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 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 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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