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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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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出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能源转换”和“一带一路”为战略出发点,建立以能源储存为核心、清洁能源电力工程及新能源应用为辅助的清洁能源产业平台,做强做优电池制造和储能业务,致力于为人类提供最清洁、最价廉的电力服务。

  2020年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情况概述如下:

  (一)储能业务

  公司自2014年以来,长期致力于储能产业相关业务的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和技术积累,提供从产品到项目设计、投资规划、收益测算、设备选型、集成交付等完整储能系统的解决方案,在储能产业链中的各环节尤其是系统集成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核心产品包括电芯、电池模块、储能类电池PACK、集装箱储能、户用储能产品、工商业锂电池储能系统,应用场景有大型光伏或风力发电储能配套、工业企业储能、商业楼宇及数据中心储能、储能充电站、通信基站后备电池、家用储能等。公司连续三年(2019、2020、2021)被储能国际峰会组委会评为“中国十大储能集成商”。目前已建成并网的光储项目有陕西定边10MWh、新疆和田40MW/80MWh、西藏岗巴40MW/193MWh等,并储备了一批优质的储能项目,如新疆各地州合计865MWh储能项目等。

  (二)清洁能源电力工程业务

  公司清洁能源电力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光伏及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电力工程施工、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等,涵盖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及电力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各个环节。公司拥有独立开发建设风光发电项目能力的子公司共6家,分别在国内和海外从事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电网工程和设备安装等业务。

  (三)新能源应用

  公司新能源应用板块主要包含电池制造、智慧出行、电池材料等。在锂电池业务方面,锂电池制造业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和储能系统。公司在福建诏安规划建设总产能6GWh的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在河南省三门峡市规划建设总产能5GWh的锂电池生产项目。在铅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铅电池制造业务的民营企业之一,多年来,公司在起动电池出口领域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主要产品为劲量运动起动用电池,以外销为主,面向欧美日等国家的劲量运动车械售后服务市场;内销为辅,面向摩托车厂的前装配套和售后服务市场,公司电池品牌DYNAVOLT为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累积了三十余年的电池行业经验,既有代表铅电池行业先进水平的纳米胶体起动电池先进产能,也有代表国内一流的技术水平和生产线标准建成的锂电池生产基地,产品在国际市场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智慧出行板块子公司主要有郑州达喀尔、厦门潮人和汕头猛狮车辆等。除电池制造和智慧出行外,电池上游材料技术研发也归属于新能源应用业务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延迟,第二期债务重组工作计划也因此被迫推迟,经营资金持续严重短缺且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新的战略定位努力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一方面根据公司战略,重新定位子公司经营盈利模式,并对公司和子公司业务进行梳理、精简、 整合,把人、财、物等资源更加有效地集中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好的子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市场、客户为导向,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加大项目储备。另一方面持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优化资本结构;落实债务重组、降低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引进战略投资者、寻求低成本资金等诸多措施,努力改善公司基本面。

  但受制于公司融资环境未能有效改变,经营资金持续严重短缺,公司业务无法按计划开展,产量未能提升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项目工期拖长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公司营业毛利率因此也大幅下滑,经营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形成较大的经营亏损。同时,沉重的有息负债负担,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罚息和违约金负担仍然居高不下;部分大额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回收风险进一步增大,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较多,此外,受经营资金持续紧张影响,部分子公司资产运营状况不理想,导致公司需要对该等资产计提较多的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9,328.69万元,同比下降17.35%;实现营业利润-130,550.47万元,同比下降333.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52.19万元,同比下降-1,295.0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27,356.80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2,038.29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80,080.5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的经营规模及相关业务的开展受资金状况影响较大,整体营业收入不及预期,亏损较大。

  (二)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销售收入109,328.69万元,净利润为-186,626.91万元。报告期内亏损较大的主要是锂电池和清洁电力工程板块的子公司。

  1、储能业务

  目前能源结构向清洁化转型,大力建设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对促进碳中和发挥着重要作用。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飞跃式发展,也对储能市场提出更大需求。“可再生能源+储能”已成为新能源行业的共识。储能作为战略新兴行业,在光伏、风电、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多个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储能业务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的需求日益增长,而各领域储能成本均在大幅下降,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储能行业已开始迅猛发展,预计未来5年将保持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储能业务上进行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和技术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优质项目储备,如新疆各地州合计865MWh储能项目等。建成了一批光储电站项目,如全国最大光储示范项目之一“新疆和田40MW/80MWh”,西藏首个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40MW光伏发电+193MWh锂电池储能”已于2020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报告期内,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87.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08%, 主要是集中人、财、物资源积极开拓储能业务,并与央企、国企合作开展项目建设。随着以上项目的投入运营及其他储能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该业务板块收入预计未来将有较大增长。

  2、清洁能源电力工程

  报告期内,清洁能源电力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621.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8%,主要来自于公司前期开展的光伏电站项目陆续完工,确认收入。但由于部分子公司电力工程业务前期投入较大,且需要持续的资金保障,报告期内受银行抽贷、断贷及停开保函影响,国内及海外EPC业务、自动化业务的大部分项目被迫停滞或停产,形成较大的沉没成本和违约支出,对该板块的收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该板块业务涵盖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报告期内受资金紧缺影响,新项目建设受限,业务重心主要以项目资源开发和储备为主。

  3、新能源应用

  公司新能源应用业务板块包括电池制造、智慧出行、电池材料等。

  (1)电池制造

  铅电池方面,公司有着三十多年的电池行业从业经验,过去十年一直是中国起动电池出口龙头企业之一,是国际先进电池协会成员(ADVANCED BATTERY ASSOCIATION),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售后更换市场。公司主打品牌DYNAVOLT是世界知名电池品牌之一,在新兴工业国家中是先进电池技术和优秀产品质量的代名词。锂电方面,目前公司拥有两家锂离子动力电池工厂,分别在福建诏安和河南三门峡。公司在福建诏安规划建设总产能6GWh的三元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A线(1GWh)已于2017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18650产品,满产产能达7000万颗,公司成功研发18650圆柱形3500mAh电芯产品,即将投入量产;B线(1GWh)主要规划生产18650电芯,同时兼顾21700产品,大部分设备已到位,预计2021年10月份建成投产;在河南省三门峡市规划建设总产能5GWh的锂电池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单体150Ah储能用磷酸铁锂方形铝壳锂离子电芯、电池组及PACK,预计2021年底实现1GWh建成投产。

  报告期内,铅、锂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27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7%。其中,铅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6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88%,一方面是因为上半年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铅电出口业务冲击较大,另一方面是因为下半年业务逐渐恢复后,受制于资金紧缺,部分订单无法正常完成;锂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10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5%,营收未达预期,主要是受制于流动资金状况导致锂电池产能无法充分释放,出货量少,同时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致使毛利率较低。该板块因前期资产投入大,资产折旧、融资利息和违约金导致锂电池业务亏损。

  (2)智慧出行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回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限行政策不断出台、公务车改革的不断推进,汽车租赁行业迎来加速发展周期。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出行板块子公司主要有郑州达喀尔、厦门潮人和汕头猛狮车辆等。

  报告期内,智慧出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181.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5%。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出行需求严重下降,公司车辆闲置率较高,下半年以后随着国内疫情转好,公司凭借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及时应对客户的需求变化,租赁业务快速恢复,但受制于资金严重短缺的影响,新增订单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导致该板块业务同比下滑较大。

  (3)电池材料等

  在锂电池材料方面,往锂电产业链上游延伸产业,布局涵盖锂资源、锂盐提取、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锂电池关键结构材料等。报告期内,子公司厦门高容研发的硅碳负极材料完成了中试验证,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条件,各项性能行业领先。在2020年10-12月实现了第一代产品的试产试销,并完成第二代产品的生产工艺初步方案,同时开展了前期的客户和市场推广,但受资金影响,尚未能批量化生产。

  目前公司已在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等国实施了多项电池技术输出,利用较为成熟的海外销售渠道,将更多的锂电池产品销往海外市场,同时带动锂电池工厂技术输出。公司将主要以掌握的核心技术,通过对外合作的方式,将技术转换成产能而产生经济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②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对首次执行日(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原作为预计负债核算,在新收入准则下因向客户提供了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的额外服务,被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在相关服务履行时确认收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310号),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45,489,477.46元,未弥补亏损金额-4,345,489,477.46元,实收股本为567,374,38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50,688,217.03元,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4,345,489,477.46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7、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471,824.01元、-2,776,706,074.45元,公司虽于2019年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753,355.54元,但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017、2018年度亏损的具体原因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3,286,873.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521,918.73元,主要亏损原因为:(1)原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迫破产以及根据公司会计制度对部分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根据公司会计制度,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前期债务违约所产生的大额罚息及违约金所导致的营业外支出;(4)公司流动性紧张,导致各类业务产能未充分释放,无法覆盖相应支出。

  三、拟采取的措施

  1、坚定发展战略调整,转变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愿景与现有资源条件,公司2018年调整了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坚定以储能为核心,带动锂电池、新能源工程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当前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所带来的行业变革机遇,充分利用好公司在储能业务的先发优势、技术积累及项目储备,将储能业务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管理架构的扁平化,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能力,加强并优化公司治理,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业务得以稳健发展。

  2、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逾期金融负债,恢复正常现金流。

  2019年公司完成了第一期债务重组,有效缓解了公司的债务压力,流动性有所恢复。但受新冠疫情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第二期债务重组未能在2020年落实,影响了公司的整体规划。公司将一方面积极保持与债权人协商,对存量金融负债进行展期、续期,对逾期负债进行重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应收款回收、资产处置、费用控制、现金流管理等手段,提高贷款利息的支付能力,避免新增债务违约。

  3、继续推进与中建材等央企和漳州市等地方政府的合作事项,落实若干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公司营收能力。

  在2020年与中建材、漳州市交通集团、诏安县金都资产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四方合作,加快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经营质量;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上的合作,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资产的规模和质量,以及储能业务的竞争力,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4、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良机,加强发展新能源领域业务。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飞跃式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是大规模发展新能源的必然路径。公司将抓住碳中和目标给新能源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加紧处置存量电站资产,变现资金;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储能这一战略核心,充分利用自身前期在储能业务的丰富经验和项目储备,大力发展储能、光伏等新能源工程业务,促进项目储备转化为经营业绩。

  5、优化产能利用结构,增强电池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对现有电池业务的产能进行调整,重点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服务好有全球影响力的重点客户,以提升产能利用率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最新的电池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6、积极推动公司资产端及负债端的重组,加强管理降本增效。

  整合内部资源,撤销、合并部分业务性质相同或相近且盈利能力较弱或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对部分资产和负债进行优化重组,引入新的产业和财务投资方;加大力度处置非核心资产以回收资金,实现提升资产质量和凸显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深挖产品及服务的降成本空间;针对各项重大工作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跟进,以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效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威动力”)、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猛狮应用”)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50,100万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晓月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晓月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瞭海路168号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0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京威动力的资产总额为688,784,632.44元,负债总额为53,326,180.84元,净资产为635,458,441.60元;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4,134.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郭晓月任宁波京威动力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的第10.1.3条规定,宁波京威动力为公司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京威动力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阮小滔

  2、住所:汕头市庐山路39号3楼

  3、注册资本:1,280万元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汽车技术、能源与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动两轮车锂电池、电池仓的研发和销售;电动两轮车锂电池充放电系统的研发、销售、运营;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汽车用品,自行车及配件,电动车辆(不含小轿车),移动电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充电设备及仪器,电源设备;电池租赁;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猛狮应用的资产总额为14,482,921.40元,负债总额为27,585,511.69元,净资产为-13,102,590.29元;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146,433.50元,净利润为-5,479,521.9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且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致云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第10.1.3 条规定,宁波致云为公司关联方。

  广东猛狮应用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从严谨的角度考虑将广东猛狮应用视为公司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猛狮应用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签订相应的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上述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服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

  为响应财政部、中注协“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号召,2008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湖北、上海、广东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初,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8月,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分别为隶属于云南省财政厅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83年成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成立),1998年脱钩改制,2003年两所合并,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亚太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020年度,职业风险基金5,815.2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在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合伙人38人,注册会计师4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5人。

  2、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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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

  3、中审亚太及其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中审亚太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6,351.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42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84.8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6家。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766.03万元,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05.14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钢铁行业、机械行业等,中审亚太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审亚太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审亚太受到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亚太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为中审亚太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服务费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5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65亿元,担保种类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均为非关联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在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互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4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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