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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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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具体类型分为无线数传芯片和无线音频芯片。公司目前产品应用类别主要包括5.8G产品、Wi-Fi产品、蓝牙数传、通用无线、对讲机、广播收发、蓝牙音频、无线麦克风等。上述产品广泛应用在蓝牙音箱、无线键盘鼠标、游戏手柄、无线话筒、车载ETC单元等终端。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公司,经过十余年的产品和技术积累,已拥有完整的无线通讯产品平台,支持丰富的无线协议和通讯标准,为包括多个世界知名品牌在内的国内外客户提供低功耗高性能的无线射频收发器和集成微处理器的无线连接系统级(SoC)芯片,并为智能交通和物联网等多种应用场景提供完整的无线通讯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基于已有的技术积累和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应用方案完善、反应速度快等优势,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并布局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物联网市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市场和技术上的领先地位。

  1、无线数传类芯片

  无线数传类产品作为智能设备互联互通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帮助实现智能家居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让不同智能设备相互协作。随着物联网的发展,为无线智能终端设计的无线数传类芯片,将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无线数传类芯片采用无线通讯的方法实现数据传送和接收,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独立的射频收发器,集成微处理器(MCU)的无线微控制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芯片组,以及支持完整通讯协议和安全协议的低功耗蓝牙(BLE)、传统蓝牙(BT)芯片、Wi-Fi芯片等。

  公司无线数传类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无线键盘和鼠标、遥控手柄和无人机飞控等领域,终端客户覆盖了包括美的、涂鸦智能、金溢科技、雷柏科技、大疆科技等国内知名企业。

  2、无线音频类芯片

  无线音频类产品采用无线通信的方法实现音频信号的传送和接收,包括独立的射频收发器,集成音频信号采集、播放、编解码的无线音频系统芯片(SoC),集成经过标准化组织认证的射频和数字基带并集成音频信号采集、播放、编解码的标准协议的音频蓝牙芯片和多款CMOS全集成收音机芯片等。

  公司无线音频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麦克风、无线多媒体系统、蓝牙音箱、蓝牙耳机和智能音箱等领域,终端客户包括摩托罗拉、LG、夏普、飞利浦和阿里巴巴等。

  (二)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企业是否自建晶圆生产线或封装测试生产线分为存在两种经营模式:IDM模式和Fabless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Fabless模式,即“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一种经营模式。采用该种经营模式的公司只从事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和销售环节,其余环节委托给晶圆制造企业、封装和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公司取得测试后芯片成品销售给客户。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销售,以Fabless模式为主要经营模式,因此产品设计与研发环节属于公司经营的核心流程,由研发中心具体执行。公司的研发中心下设系统设计部、数字设计部、射频模拟部、版图设计部、软件开发部、应用和方案部、技术支持部等七大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多年以来,公司已形成高度规范化的研发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全面覆盖产品开发立项、产品设计、样品试产、量产推广等阶段,确保每项新产品研发的质量、风险、成本均得到强而有效的管控。

  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而芯片的生产制造、封装测试则通过委外方式完成,因此公司需要向晶圆制造厂采购晶圆,向封装测试厂采购封装、测试服务。目前公司的主要晶圆制造厂为中芯国际、华虹宏力等,主要封装测试厂为长电科技、杭州朗迅、南通富士通、台湾久元和台湾全智等。

  公司销售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属买断式销售关系,即公司将商品销售给经销商后,商品的所有权已转移至经销商。通过该销售模式可以使公司更好的专注于产品的设计研发环节,提高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效率。

  (三)行业状况说明

  1、行业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销售。集成电路行业作为是全球信息产业的基础,是带动传统产业迈向数字时代的引擎和基石。集成电路行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业、制造业和封装测试业,属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行业,业内企业普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产业链整合能力。

  经过近20年的飞速发展,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在全球集成电路市场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达到8,848亿元,较2019年增长17.0%。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收入为3,778.4亿元,同比增长23.3%;晶圆制造销售收入为2,560.1亿元,同比增长19.1%;封测销售收入为2,509.5亿元,同比增长6.8%。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行业周期性上,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一个靠技术创新推动的科技产业,其周期性主要体现在产品创新周期、上下游产能供需周期和宏观经济波动周期上。从产业链特征来看,由于集成电路产业资本投入大、回收期长,往往需要政府的推动,因此政策和政府行为也是行业周期性不容忽略的变化因素。现阶段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日益成熟,行业整体波动幅度和周期性趋于减弱。

  行业区域性上,集成电路的设计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珠海、北京等城市。在国家明确将集成电路产业上升至国家战略后,地方版集成电路规划相继出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环渤海地区三足鼎立之势。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一定季节性,主要与下游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相关。通常情况下,国庆、“双11”、春节期间电子产品需求相对旺盛,下游客户需要提前备货准备生产,导致芯片等原材料需求增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与研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芯片设计公司,也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认证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同时拥有“集成电路设计认证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公司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经营,积累了诸多稳定的客户群体并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国内消费电子和工业应用无线IC的部分相关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的历史机遇下,公司将凭借多年积累的竞争优势和业务布局,不断强化公司的竞争壁垒,继续保持较快的销售收入增长速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69.97万元,比2019年同期减少31.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2.24万元,比2019年同期减少86.8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佩信、杨莞平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Pengfei Zhang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得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人民币80,869.97万元,同比减少31.15%;合并营业利润人民币2,989.22万元,同比减少89.20%;合并净利润人民币3,322.24万元,同比减少86.84%。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30,084,99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編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各方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原则上与2020年持平(2020年薪酬详见公司已披露数据),如公司员工整体上调薪酬,薪酬亦可上调,上调幅度不超过公司利润同期增长幅度;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十万元(税前),一次性发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营运资金使用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平稳经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自身及子公司资产包括动产及不动产权为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供应商提供担保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SHU CHEN 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6、 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人民币80,869.97万元,同比减少31.15%;合并营业利润人民币2,989.22万元,同比减少89.20%;合并净利润人民币3,322.24万元,同比减少86.84%。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30,084,99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方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营运资金使用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1年4月29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联系人:李丽莉

  联系电话:021-51086811*8899

  传真:021-60871089

  电子邮件:ir@bekencorp.com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含税)人民币35,533,206.1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0,525,087.75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按照募投项目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

  扣减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的进项税及其他发行(不含税)的费用人民币7,448,58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9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37,641.2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97,038,866.11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报告。

  2、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7,349,268.5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9,283,224.85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066,043.7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246,289,535.87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246,289,535.87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6,702,375.4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4,540,704.56元,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按照募投项目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

  扣减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的进项税及其他发行(不含税)的费用人民币293,93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出金额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744,246,764.69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744,246,764.69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资资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066,043.70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资资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临2019-00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03.7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1-01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此外,对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也进行了修订。考虑到对本公司现有租赁业务的影响,主要在于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新租赁准则规定下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 年第一季度起报告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现金管理概述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营运资金使用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 投资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小;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不影响日常营运资金使用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22,381.39元(合并报表),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53,032.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余额为40,997,729.1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4,745,780.0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19,333,719.49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50,424,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30,084,99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 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对供应商提供担保函。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七、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12/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NO.104 JERVOIS STREET,SHEUNG WAN, HONG KONG

  3、 法定代表人:Pengfei Zhang

  4、 注册资本:100港元

  5、 经营范围: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7、 截止2021年3月31日,香港博通资产总额为6,148.13万美元,净资产21.30万美元,2021年第一季度度营业收入3035.63万美元,净利润60.41万美元。

  八、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为香港博通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 29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博通集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年8月31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会议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2020 年 9 月 10 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14,060 股新股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1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共筹得人民币761,243,080.00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96,315.3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246,764.6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1,711,432.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732,535,332.69 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 11,711,432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 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0,424,966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150,424,96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研发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究与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合理的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与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沟通后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公司的自身发展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PENGFEIZHANG

  博通集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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