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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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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610.64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0.6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公司子公司上海致趣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行了充分论证,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晁小燕、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独立复核合伙人季晟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2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关于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九合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九合”)、天津引力传媒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引力”)、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九合”)、上海致效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和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视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等6家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上述6家子公司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等6家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上述6家子公司可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本次担保额度项下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北京九合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2、4号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影视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九合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北京九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2:天津引力传媒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1日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裙楼315房间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广告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动漫设计,游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产品开发;计算机平面设计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开发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推广服务;商业展示产品的设计,制作及生产;玩具开发,生产及销售;礼品设计及销售;喷绘;劳务服务(限国内,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市场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引力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天津引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3:天津九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好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133号)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代理、设计、发布广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日用百化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影视剧的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九合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天津九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4:上海九合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7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汇源路55号H幢3层A区3019室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动漫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实业投资,会务会议,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器材、工艺礼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九合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上海九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5:上海致效趣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沪宜公路3638号3幢1156室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电子技术、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广告行业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工具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云软件服务,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实业投资,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共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

  上海致趣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上海致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6: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1335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广告宣传、微电影的投资和制作,承办展览展示;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演唱会活动策划、赛事活动策划、礼仪婚庆服务;模特演出经纪;农副产品、土石方工程、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视通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产权及控制情况:珠海视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7: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31号文核准,于2015年5月1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水园乙3号楼105室

  法定代表人:罗衍记

  注册资本:27062.3万元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等6家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上述6家子公司可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及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引力传媒”)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9月23日,引力传媒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6年10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2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调整为443.3万股,首次授予价格10.51元/股,并确定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11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443.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5、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由10.51元/股调整为10.473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上述股票已于2018年6月25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3.3万股调减为394.3万股,同时,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72名减少至65名。

  6、2018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6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118.29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未276.0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18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473元/股调整为10.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考核期和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成,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6.01万股,涉及65名激励对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62.26%,回购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2%。回购价格为10.423元/股。

  2、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为28,768,522.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已分别于2018、2019年度转回,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考核期和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成,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6.01万股,涉及65名激励对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由于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考核期和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成,董事会审议决定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6.01万股。

  我们认为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引力传媒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9,616.67万元,同比增长86.55%;实现营业利润7,784.9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3.8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3.69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及经营性现金流等状况,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致效趣联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业绩补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业绩补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综合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及表决,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综合授信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等6家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上述6家子公司可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或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提供质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本次担保额度项下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将在2020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14万元(含税)/年。

  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将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在其2020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考核期和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成,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6.01万股,涉及65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10.423元/股,所需资金总额为28,768,522.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关联董事罗衍记先生、李浩先生、潘欣欣女士、王晓颖女士均已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6.0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062.30万股减至26786.2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7062.30万元减少为26786.29万元。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资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将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八、十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马长兴、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22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长兴

  电话:010-87521982

  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0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财务顾问变更项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1日完成了100%股权转让手续,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财务顾问华融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函》,原委派何辛欣先生和罗玲香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该项目已过持续督导期,但仍需对当事人承诺事项进行专项督导。现因罗玲香女士工作变动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此,华融证券委派何辛欣先生、赵思恩先生(简历附后)继续负责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赵思恩先生简历

  华融证券股权融资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主要从事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工作。曾主要负责或参与长城电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ST嘉陵(ST电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项目、积成电子非公开发行项目、华昌化工非公开发行项目、云内动力非公开发行项目、绝味食品IPO项目、山东如意(如意集团)IPO项目等,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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