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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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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正在履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相关的协议和合同

  (一)《土地租赁协议》

  本公司就土地租赁与西矿集团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内,本公司租赁西矿集团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锡铁山镇的16宗土地,租赁土地面积为2,855,513.20平方米,年租金为329万元(不含税),双方根据同类土地使用权的市场租赁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租金金额,调整后的租金金额不超过独立第三方租赁同类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房屋租赁合同》

  1. 本公司拟向西矿集团出租位于西宁市五四大街52号(房产证号为:宁房权证西(公)字第92006035791号),建筑面积5,274.42平方米;西矿集团租用该房产部分房屋,租用房屋面积为2,960.13平方米。西矿集团承租的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房屋租金为按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肆拾伍元(¥45/平方米/月)收取,本合同项下租赁期内的房屋租金共计152万元(不含税)。

  2. 本公司之分公司营销分公司拟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租入办公场所房屋,房屋位于青盐大厦七楼,建筑面积813.8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预计租金37万元(不含税)。

  (三)《金融服务合同》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就金融服务与西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西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预计归集存款30亿元,利息支出0.38亿元;债券投资10亿元,投资收益0.48亿元;发放贷款及贴现55亿元,利息收入2.29亿元;票据承兑30亿元,承兑手续费15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100万元。

  在提供金融服务中产生的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结算费用等,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服务价格及执行。

  (四)《融资租赁协议》

  本公司拟接受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矿(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服务,签订《融资租赁协议》,2021年预计融资租赁交易额3.4亿元,融资租赁利息支出2,176万元。

  (五)《商业保理协议》

  本公司拟接受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矿(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商业保理服务,签订《商业保理协议》,2021年预计商业保理交易额1.5亿元,保理费支出975万元。

  (六)《信息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产品服务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青科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信息产品服务签署《信息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产品服务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2万元。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青科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信息产品购销与服务签署《信息设备采购安装及信息产品服务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2,416万元。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规划设计咨询公司就规划、咨询和监理等签署《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1,578万元。

  (八)《委托管理协议》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部矿业(香港)有限公司拟受托管理西矿集团全资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受托管理费为西部矿业(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费用的50%,2021年预计交易额600万元。

  (九)《物业管理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就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签署《物业管理合同》,2021年预计发生交易额3,555万元。

  (十)《委托检测协议书》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就检测化验服务签署《委托检测协议书》,2021年预计交易额253万元。

  (十一)《技术服务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研发服务签署《技术服务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939万元。

  (十二)《药剂采购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药剂购销签署《药剂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14,548万元。

  (十三)《钢结构加工承揽工程协议》

  本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建设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就钢结构工程项目建设签订《钢结构加工承揽工程协议》,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10,500万元。

  (十四)《高压供电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电,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建设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销售电,以及向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销售电签署《高压供电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1,941万元。

  (十五)《硫酸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硫酸,以及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钢股份”)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硫酸,就硫酸购销签署《硫酸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296万元。

  (十六)《锌锭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分公司锌业分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锌锭,签订《锌锭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为70,088万元。

  (十七)《阴极铜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阴极铜,签订《阴极铜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为33,335万元。

  (十八)《铅、锌精矿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会东大梁矿业有限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铅、锌精矿,签订《铅、锌精矿销售合同》,2021年交易金额7,527万元。

  (十九)《铅精矿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铅精矿,签订《铅精矿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261万元。

  (二十)《锌精矿采购合同》

  本公司之分公司锌业分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签订《锌精矿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4,425万元。

  (二十一)《业务咨询服务协议》

  本公司之分公司锌业分公司拟与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产品销售服务费签订《业务咨询服务协议》,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739万元。

  (二十二)《硅氟酸采购合同》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就采购硅氟酸签订《硅氟酸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337万元。

  (二十三)《工业盐采购合同》

  本公司之分公司锌业分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茶卡盐业有限公司就采购工业盐签订《工业盐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42万元。

  (二十四)《铁精粉销售合同》

  1.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肃北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之参股公司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就销售铁精粉签订《铁精粉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为35,398万元。

  2.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之参股公司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就销售铁精粉签订《铁精粉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为2,356万元。

  (二十五)《窑皮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之参股公司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就销售窑皮签订《窑皮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为117万元。

  (二十六)《电解铜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就电解铜销售签署《电解铜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217万元。

  (二十七)《钢铁料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就销售废旧钢材签署《钢铁料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84万元。

  (二十八)《气体销售合同》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建设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销售气体,以及向西矿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气体,就销售气体签署《气体销售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102万元。

  (二十九)《钢球采购合同》

  本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之全资子公司西宁特殊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钢球,就采购钢球签署《钢球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6,943万元。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西钢股份之全资子公司西藏博利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钢球,就采购钢球签署《钢球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14,418万元。

  (三十)《劳保用品采购合同》

  本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宁西钢福利有限公司采购劳保用品以及接受印刷服务,就劳保用品及印刷服务签署《劳保用品采购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638万元。

  (三十一)《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本公司拟与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建筑安装工程签署《建设安装工程合同》,2021年预计交易额7,547万元。

  (三十二)《维修合作协议》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拟与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矿区维修服务签署《维修合作协议》,2021年发生交易额101万元。

  (三十三)《食材采购协议》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卡约初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就食材采购签订《食材采购协议》,2021年预计交易额为5万元。

  四、公司2021年新增的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就土地租赁与西矿集团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西矿集团位于甘河工业园区4宗土地,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租赁土地面积为163,140平方米,土地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4.5元,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839万元(不含税)。

  (二)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拟向西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西矿建设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销售废旧钢材,2021年预计交易额760万元。

  (三)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向西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2021年预计交易额13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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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部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西矿香港”)、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铜业”)及控股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玉龙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本次计划分别向西矿香港150,000万元、青海铜业60,000万元及玉龙铜业30,000万元,合计240,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西矿香港、青海铜业及玉龙铜业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48,556万元、176,736万元及450,4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青海铜业及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流动资金周转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分别向西矿香港150,000万元、青海铜业60,000万元及玉龙铜业30,000万元,合计240,000万元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15亿元、青海铜业6亿元及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3亿元,合计2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并将该议案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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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表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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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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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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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矿香港通过银行申请2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计划按照授信方案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与利率按与银行协商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青海铜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6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与利率按照与金融机构协商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玉龙铜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与利率按照与金融机构协商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为西矿香港、青海铜业及玉龙铜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青海铜业及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其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青海铜业及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754,077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450,400万元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176,736万元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48,556万元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8,985万元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9,400万元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075,87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6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990,87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0.82%,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矿香港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西矿香港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三)青海铜业营业执照

  (四)青海铜业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五)玉龙铜业营业执照

  (六)玉龙铜业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七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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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需要对公司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重新进行审议。

  公司统计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且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现尚有与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矿集团”)存在土地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需重新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海丰、李义邦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关联交易事项为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 协议的主要条款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利益未受损害;

  3. 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关联交易事项为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利益未受损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向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

  二、协议主体及关联关系情况简介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西矿集团持有公司3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5月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6号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利

  营业期限:2000年5月8日至2050年5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除外,涉及资质证和许可证经营的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商品贸易(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除外)

  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及定价

  《土地租赁协议》的内容及定价:

  (一)签订双方:西矿集团、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西矿集团分别将16宗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锡铁山镇的土地,总面积为2,855,513.2平方米租赁给公司,公司承诺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限定的用途以及该等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用途范围内,使用承租的土地使用权。

  (三)交易原则及定价: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合计3,455,170.98元(含税)。双方应根据同类土地使用权的市场租赁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租金金额,调整后的租金金额不超过独立第三方租赁同类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协议项下的租金半年度支付一次,公司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度一半的年租金。

  (四)合同有效期限:2007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四)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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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债转股增资并对其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它温查汉”)

  ●吸收合并主体名称:合并方为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格尔木西矿资源”);被合并方为它温查汉。

  ●增资金额:公司以309,569,041.35元债权认缴它温查汉注册资本,以1:1的比例向它温查汉实施309,569,041.35元债转股增资。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以它温查汉全部债权对它温查汉进行债转股增资,完成增资后,由格尔木西矿资源吸收合并它温查汉,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格尔木西矿资源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运营管理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导致格尔木西矿资源业务发展不顺利,从而出现亏损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一、增资及吸收合并交易概述

  (一)增资及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为整合开发海西州铁矿资源,打造公司千万吨级铁资源板块,公司拟以309,569,041.35元债权认缴它温查汉注册资本,以1:1的比例向它温查汉实施309,569,041.35元债转股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它温查汉的出资额为319,569,041.35元,占它温查汉注册资本的100%。

  完成上述债转股增资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吸收合并它温查汉;它温查汉资产、负债全部并入格尔木西矿资源。合并完成后格尔木西矿资源继续存续,公司仍持有格尔木西矿资源100%股权,注销它温查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增资及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为整合开发海西州铁矿资源,打造公司千万吨级铁资源板块,公司以309,569,041.35元对全资子公司它温查汉进行债转股增资,完成上述债转股增资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吸收合并它温查汉,合并完成后格尔木西矿资源继续存续并注销它温查汉,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它温查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路42-5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加工及销售(不含勘探、开采、煤炭销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技术服务;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它温查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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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2021年2月28日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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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4. 增资方案

  (1) 增资方式

  根据《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原股东债权转股权可以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故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它温查汉增资。

  (2)增资价格

  公司以309,569,041.35元债权认缴它温查汉309,569,041.35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定价按照 1:1增资。

  (二)吸收合并主体基本情况

  1. 格尔木西矿资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1日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中路西侧北端

  注册资本:5.048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 格尔木西矿资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经审计)

  单位:元

  ■

  (2)截至2021年2月28日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增资协议

  1. 协议主体

  甲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定价方式及认缴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照1:1的比例确定认缴价款,并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认缴增资价款人民币309,569,041.35元,乙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9,569,041.35元。

  3. 增资总额及增资后的出资比例

  3.1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319,569,041.35元。

  3.2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对乙方的出资及出资比例:

  甲方对乙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19,569,041.35元,占乙方注册资本的100%。

  4. 增资相关的约定

  4.1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就增资行为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等变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4.2本协议项下因增资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发生的费用,均由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5.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争议解决

  6.1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等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6.2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 协议生效、变更、补充

  7.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且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改的,应签署书面文件。

  7.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均应签署书面文件。

  (二)吸收合并协议

  1. 合并主体

  甲方: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合并总体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乙方资产、负债全部并入甲方,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

  (2)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不超过甲乙双方合并前注册资本之和;

  (3)甲、乙双方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

  3. 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及债务继承安排

  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资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执行。

  4.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上述两项协议尚未签署。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增资,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因它温查汉承接对公司的债务,目前,它温查汉资产负债率高达97.10%,通过对它温查汉进行增资,可有效改善资本结构,并减少它温查汉财务成本。

  (二)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1. 它温查汉原是为了开发它温查汉西铁多金属矿设立的平台公司,其资产和负债全部是矿山勘查投入所形成,2020年8月,它温查汉西铁多金属矿矿权已根据公司战略安排由格尔木西矿资源摘牌取得,后续将由格尔木西矿资源投资开发,它温查汉已无存续必要;

  2. 通过格尔木西矿资源吸收合并它温查汉,有助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

  3. 便于格尔木西矿资源对海西铁矿资源进行整合并统一管理与开发,进一步增强格尔木西矿资源铁资源板块的发展实力。

  五、风险分析

  公司以上述全部债权对它温查汉进行债转股增资,完成上述债转股增资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吸收合并它温查汉,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格尔木西矿资源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运营管理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导致格尔木西矿资源业务发展不顺利,从而出现亏损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阅意见

  (三)它温查汉增资协议

  (四)格尔木西矿资源吸收合并协议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7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2号公司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4月29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00、6.01、6.02、8.00、8.01、8.02、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0、6.01、6.02、8.00、8.01、8.02、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09:00-11:30,14:3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四层董事会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人:潘茜、任有玲;

  联系电话:(0971)6108188、6122926(传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2号,邮编810001。

  2. 会期与参会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末对外财务资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情况为:

  一、资助概况

  1. 财务资助的对象

  被资助对象为以下五家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下称“西豫有色”)、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铜业”)、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密博伦”)、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它温查汉”)、青海西矿野马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野马泉”)。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70,703.94万元,明细如下:

  ■

  3. 审批程序

  上述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资金计划范围内。

  4. 收取资金占用费

  针对上述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原则上参照公司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平均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与时间,按月结算资金占用费。

  5. 资金用途

  上述对外财务资助的资金,全部都用于被资助子公司的项目基建和生产运营所需。

  二、被资助方情况

  (一)西豫有色

  1. 基本情况

  西豫有色主要经营业务为10万吨电铅、硫酸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公司持股比例92.57%。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资产133,130万元、净资产-80,413万元、营业收入260,818万元、利润总额4,308万元。

  3. 被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西豫有色合计提供资助98,000万元,借款原因主要是10万吨电铅冶炼项目建设、偿还项目建设贷款及流动资金周转,西豫有色以销售收入等为还款来源。

  4. 担保和其他股东承担义务情况

  西豫有色以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提供反担保,已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情况

  公司通过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西豫有色发放委托贷款98,000万元。

  (二)青海铜业

  1. 基本情况

  青海铜业主要经营阴极铜、黄金、白银冶炼,工业硫酸生产项目的筹建及阴极铜、黄金、白银的分析测试及其技术开发咨询,公司持股比例100%。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资产617,944万元、净资产175,058万元、营业收入500,191万元、利润总额-7,324万元。

  3. 被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青海铜业合计提供资助3,500万元,借款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

  4. 担保和其他股东承担义务情况

  无。

  5. 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情况

  无。

  (三)哈密博伦

  1. 基本情况

  哈密博伦主要经营铁矿的开发与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科技咨询服务;矿产品的销售,公司持股比例100%。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资产77,044万元、净资产40,444万元、营业收入21,495万元、利润总额1,659万元。

  3. 被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哈密博伦合计提供资助16,618.81万元,借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4. 担保和其他股东承担义务情况

  无。

  5. 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情况

  公司通过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哈密博伦发放委托贷款16,618.81万元。

  (四)它温查汉

  1. 基本情况

  它温查汉主要经营矿产品开发、加工及销售(不含勘探、开采、煤炭销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技术服务;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持股比例100%。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资产33,829万元、净资产983万元。

  3. 被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它温查汉合计提供资助27,424.93万元,借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4. 担保和其他股东承担义务情况

  无。

  5. 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情况

  公司通过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它温查汉发放委托贷款27,424.93万元。

  (五)野马泉

  1. 基本情况

  野马泉主要经营矿产品开发、加工及销售(不含勘探、开采、煤炭销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技术服务;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持股比例85%。

  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总资产30,498万元、净资产979万元。

  3. 被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野马泉合计提供资助25,160.20万元,借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4. 担保和其他股东承担义务情况

  无。

  5. 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情况

  公司通过西部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野马泉发放委托贷款25,160.20万元。

  三、对外财务资助的累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170,703.9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5%。

  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均向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3票。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将监事会主席李威代表监事会所做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8亿元。

  会议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28,596万元(占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将该方案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临时公告2021-011号)。

  会议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的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落实到位;

  3. 因此,监事会及其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详见临时公告2021-016号)。

  会议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第七届监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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