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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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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上述议案10以议案9生效为前提;上述议案14以议案13生效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施辉、郁瑞芬、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20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朗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以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徐赛花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上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进行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投资融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上述《关于修订〈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明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2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下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下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认可该等事项,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3、关联租赁情况

  ■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1,0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7,545,889.58元,未超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预计总额。

  4、关联方往来款

  金额:万元

  ■

  说明:2020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其他关联交易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11,050万元,其中:商品/接受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万元;关联租赁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关联方往来款事项中,2021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郁瑞芬

  职务: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

  (2)上海凯惠百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雷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5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1楼04室

  经营范围: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上海爱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雷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0楼03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服务(除专控)。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脑软件及耗材,日用百货,服饰,五金百货的销售。室内装潢、设计、施工。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南京爱趣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8日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102号1512室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零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服装、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劳保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5)上海醉香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182号底层D室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玩具、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讯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6)南通爱佳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4日

  住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杏园东路北侧、珠江路东南山湖水街商业中心8幢125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7)上海爱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瑞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住所:浦东新区灵岩南路996号二楼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8)上海荣迈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荣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789室

  经营范围:装饰设计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水电安装,环保工程,通讯工程,保洁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展销),展台设计,图文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卫生洁具、电线电缆的销售。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9)上海荣栗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琴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F929室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保洁服务,道具、家具销售。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0)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

  性质:慈善组织

  理事长:徐赛花

  原始基金: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18楼01室

  业务范围:资助贫困儿童和孤儿、赈灾等公益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及高管捐赠设立的公益基金会

  (11)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蔡美蕉

  注册资本:10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501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12)上海德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士德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5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2635室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的安装及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参股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委派董事的公司

  (13)上海慧伊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士德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1158号1幢101室-132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服饰、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14)来公益农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赛花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4日

  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曼贺纳新村22号

  经营范围:农业服务业;农副产品、酒、饮料及茶叶、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业;航运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行、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仓储服务;其他食品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服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品设计;文化会展服务;其他文化用品零售;批发和零售业。

  关联关系:公司及高管捐赠设立的公益基金会控制的公司

  (15)南通发冠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发官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4日

  住所: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中坝南路7号2幢102室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一般项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必要性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决策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35,100股,回购价格:6.356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期权注销数量:344,340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21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99.3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1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25人,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3.8900万份。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1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67,000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339,067,764股的0.2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29.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4.83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5名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股票期权离职人员”)和23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离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上述25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张丽华女士、姜振多先生在担任监事职务之前,已成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2019》第八章中“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张丽华女士、姜振多先生担任监事职务后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根据《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249号),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4,026,230,937.63元,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3.47%。因此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回购价格

  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356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73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7,540份;

  (2)本次因激励对象担任监事职务失去激励资格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6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860份;

  (3)本次因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81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8,940份(不含上述两种注销原因的数量)。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5,10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344,340份。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129,962.58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044)。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将由339,067,764股变更为337,132,0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9,067,764元变更为337,132,08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7,132,088元变更为336,796,98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补选姜振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姜振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姜振多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姜振多,男,中国国籍,1981年生,上海大学硕士学历。2007年8月加入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任职绩效管理部负责人,2016年4月担任董事长助理,2020年4月担任公司助理副总裁,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明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明朗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个人简历

  吴明朗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助理会计师。吴明朗先生已经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考试。于2020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明朗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于2019年5月被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证券事务代表”。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1760952

  电子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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