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具有完整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含氟医药、农药与新能源材料制造商,且在含氟芳香类中间体方面产能全球领先,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定制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业务。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终端应用领域分为三类,包括医药类、农药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含氟芳香精细化学品先进制造技术与产能,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公司的含氟芳香精细化学品系列品种十分丰富,可以应用于下游医药、农药、新能源与电子材料等不同的终端市场领域,为全球各大原研巨头供应多元化的核心起始物料。其中:医药类产品涵盖心血管、糖尿病、中枢精神、抗感染、抗病毒等领域的关键含氟中间体、医药原料药和制剂;农药类产品主要有含氟类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中间体,以及农药原药和制剂;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主要有锂电池材料(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液晶中间体等。

  (三)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氟化工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以萤石为主的原材料不仅储量丰富,分布广泛,而且在勘测开采上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人才和成熟技术;下游的氟精细化工产品也因为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行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含氟产品的技术研发和进步,行业生产装备水平和管理也日益提升,这些为氟精细化工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步奠定产业链基础。

  近年来,随着氟精细化工产品新品开发及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除含氟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外,还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电气电子工业、航天技术及原子能等重要领域,其对于促进下游产业的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产品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市场较为稳定,在经济下行趋势下仍具有一定的抗周期性,也是国家政策鼓励与扶持的行业之一,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各季度业绩波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波动,主要受2020年新冠疫情、安全环保改造升级以及期末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其中:

  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部分订单延后交付,导致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1.19%、124.50%;

  第二季度: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采取多种复工复产举措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而在第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07,911.88万元,同比增长1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92.55万元,同比增长26.75%;

  第三季度:公司临海生产基地根据2019年四季度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成果,选择在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适当降低产量,对部分车间、设备进行为期约1个月的改造、改建升级,因此产能利用率暂时降低,销售收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为2,656.14万元;

  第四季度: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0 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第四季度的信用减值损失 4,102.10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381.54万元,导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亏损。其中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海南鑫辉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无法延续,正在办理注销手续,预计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注销,基于谨慎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524.87万元,对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80,674,076.00 元;另外,计提江苏苏滨的商誉减值准备3,404.3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报告期内,除了上述因素外,公司各季度发生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7,007.11万元、3,094.49万元、-1,043.54万元、2,222.31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了影响。其中受公司持有的富祥药业股票的股价波动影响,以及各季度汇率变动对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公司各季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各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7,590.30万元、3,168.75万元、-2,534.43万元、-6,302.25万元。另外,由于江苏苏滨未完成承诺业绩,永诚苏禾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5,537.75万元,计入报告期内投资收益。

  综上原因,公司2020年各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波动,分别为5,919.69万元、15,187.04万元、1,612.61万元、-10,718.98 万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45,030.66万元,同比增长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37万元,同比下降55.83%。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出口运费、保险相应增加,使得经营费用增长,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2、公司对2020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25,608,127.50元;3、公司2020年度汇兑损失约3,710.83万元,导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滨海永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光亮、许永斌、柳志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93号】,2020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4.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83%。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保证公司后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合计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票据承兑、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及融资租赁等的综合授信,以满足公司近期及未来资金需求,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的议案》

  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累计4,045.50万元,未达到原承诺的6,000.00万元净利润金额。未达到预期业绩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受江苏响水“3·21”事件影响,江苏苏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和检查;另一方面是2020年爆发的全球范围的新冠疫情导致江苏苏滨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汇总计算后,交易对手方宁波永诚苏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5,537.75万元。

  2020年9月17日,公司与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苏滨85%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永太;且永诚苏禾已于2020年9月17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购买资产协议》中永诚苏禾应向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等义务继续向内蒙古永太履行。因此,永诚苏禾的业绩补偿义务直接向内蒙古永太履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1,133.5610万股富祥药业股票(若此期间富祥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授权董事长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各项规则、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各项规则、制度进行修订及完善,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其中议案1-7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各项规则、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9日14:30(星期三)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1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合计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7,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 被担保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净资产二者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493.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莺妹女士、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丽洁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江山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yongtaitech.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目前持有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股票1,133.5610万股,占富祥药业总股本的2.08%(已剔除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1,133.5610万股富祥药业股票,并授权董事长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本次减持事宜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2、减持数量:按照目前富祥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133.5610万股(若此期间富祥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富祥药业总股本的2.08%。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富祥药业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祥药业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祥药业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对上述股份进行处置,可以补充经营现金流,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2、本次交易获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最终投资收益的具体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受实施时的市场环境影响,目前尚无法测算。

  3、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丹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沈利刚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 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各项规则、制度的议案》

  11.0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0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7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1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议案7、议案12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7、10、12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中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18日(9:00--11:30,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2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差异暨董事会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1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对比

  单位:万元

  ■

  二、业绩差异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时,审计机构尚未完成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导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快报数据产生了差异。主要差异的原因为: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累计4,045.50万元,未达到原承诺的6,000.00万元净利润金额,与审计前的数据存在差异。按照公司收购该子公司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后,相关交易方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5,537.75万元。在上述差异调整金额及业绩补偿金额的综合影响下,公司经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快报数据产生差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数据产生差异。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经审计业绩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出现较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业绩预计和业绩预告、快报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和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