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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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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董事长何建锋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西安公司、广西海吉星、成都公司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公司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持之以恒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批发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报告期,公司加速市场转型升级,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主营业务收益实现稳步增长。旗下广西新柳邕、成都、长沙黄兴海吉星、天津海吉星等市场通过调整业态布局、整合档位资源、开展竞拍等方式增加营收,成效明显。紧抓“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旗下深圳海吉星、成都等市场向智慧化园区发展;部分市场发掘区位优势,优化经营业态,探索实践新批发、新模式,成都市场积极拓展加工配送、消费帮扶等新业务,广西新柳邕市场打造螺蛳粉原材料集散中心。有节奏地清退低效企业股权,报告期,完成了桂林海吉星公司、中农水产公司等企业股权处置;完成了福建海吉星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济南海吉星公司等企业的清算。

  (二)全产业链拓展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公司加快产业链资源整合,拓展产业链业务。旗下云南天露公司完成股权整合后,全力推进云南省泸西县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持续推进蔬菜产业基地与产地市场联动发展的“红河模式”;并在“红河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深农农场”业务模式,推动保供基地建设;旗下深农厨房迅速建成食材分拣配送服务体系,深农厨房一期投入使用,食材配送业务取得新突破;旗下前海交易所探索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产地集采,并与消费帮扶中心、批发市场深度联动,推动自有品牌产品销售。

  (三)资源统筹开发持续推进

  报告期,公司成立深农置地公司,有序推进资源开发业务整合,积极协调解决现有物业遗留问题,全面提高物业管理和出租效益。加快推进新项目建设,旗下安庆海吉星一期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工,并于12月28日启动运营;南方物流公司部分主体工程封顶,配套工程稳步推进;光明海吉星公司完成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广西新柳邕市场二期项目交易区主体工程封顶。

  (四)信息化建设提质增速

  报告期,公司建设“深农数字化”管理驾驶舱,推进海吉星“智慧园区”的建设,以深圳海吉星为首家试点单位,推进智慧物流园建设;推动5G技术在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试点,规划建设消费帮扶特色B2B2C电商交易平台,实现深圳海吉星园区5G全覆盖;在业务管理方面,开发了云档位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交易系统、智慧海吉星APP等业务系统;在安全管控方面,开发了智慧安全管理系统、防疫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并推动这些系统在旗下市场的应用。

  (五)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

  报告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防疫协同处置机制、市场保供稳价动态监控机制,积极落实防控疫情、保障供应任务;公司及旗下各企业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组织货源和物流车辆、动员商户提前复工、对接商超加快流转,全力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保障不缺位,发挥“菜篮子”、“压舱石”作用。率先建成首个面向全国的消费帮扶中心(深圳),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消费帮扶模式,帮助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走出产地,走向全国,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和产业持续发展;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司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旗下消费帮扶中心(深圳)被评为“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深圳海吉星荣获“2020年广东省消费扶贫突出贡献单位”;国家商务部对公司旗下广西海吉星、惠州海吉星、南昌、成都、广西新柳邕等五家市场,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致信表示感谢。2021年,公司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六)综合改革获得突破

  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并分步推进下属企业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完成果菜公司总经理选聘,启动南宁公司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搭建集团市场化经营机制框架,确定了集团层面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主动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西安公司、广西海吉星、成都公司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收回下属合盈公司的经营权,合盈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报告期,公司下属原子公司福建海吉星公司、青海海吉星公司、济南海吉星公司和果菜公司下属原子公司泸西县阿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天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泸西县桃园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注销,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本页仅用于2020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何建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七、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起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0,000元(含税),逐月发放。

  2020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内部有任职的董事薪酬中年薪为预发薪酬,剩余年薪待核算完成后确定。)

  董事会针对以上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在2020年度领取的报酬、津贴情况予以审议。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对何建锋先生、黄明先生、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王立先生、台冰先生以及张磊先生在公司获得报酬和津贴事项表决结果如下(关联董事在审议自身分项议案时分别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2020年度,公司高管(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管)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高管薪酬中年薪为预发薪酬,剩余年薪金额待核算完成后确定。)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三、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9)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七、关于出资设立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产业链业务资源整合能力,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一)拟注册名称: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白泥坑社区丹农路1号海吉星物流园市场5栋3楼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花卉、中药材、水果的种植;畜禽养殖以及产品销售;农机设备、干冷仓库的租赁;市场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信息咨询(不含金融、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检测、推广、培训服务;病虫害防治;零售连锁店(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下游客户金融供应链服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物流方案设计;包装服务;农副产品的加工及配送;鲜奶及乳制品加工销售;提供配套的装卸、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服务;餐饮服务。在网上从事电子商务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农产品批发、零售;新鲜蔬菜、干鲜果品、粮油制品、副食品、调味剂、休闲食品、肉、禽、蛋、水产品、干货、冻品、礼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化肥、农药、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批发、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配套的招待所、小卖部、食店(具体项目营业执照另行申报);食品产业投资运营(包括食品产业链核心资源并购投资)(以工商局登记为准)

  (六)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分期出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七)组织结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委派;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

  (八)其他:项目公司后续涉及投资将另行决策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资相关事宜并签署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八、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以下六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四、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五、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六、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合计不超过5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1: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2020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有担任内部职务的监事的薪酬为预发年薪,剩余年薪的金额待后续核算后确定。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对曹宇、林映文、叶琴薪酬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分别回避):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廖红丽薪酬的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七、十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5,330,883.98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444,478.0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5,844,447.8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1,937,571.4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59,741,514.4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101,817,847.86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5,330,883.98元的32.29%。实施后母公司剩余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7,923,666.63元。本年度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2.29%,本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商务服务业板块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转回条件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119,891.72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4,592,735.94元,即2020年度公司合并增加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60,527,155.78元。

  一、2020年度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坏账准备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单项及账龄组合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62,510,813.97元、转回坏账准备12,340,783.92元。具体如下:

  1.公司总部计提坏账准备61,089,380.23元,主要系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0,603,965元,具体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相关决策流程,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共计16,237万元借款;公司按担保协议约定,代武汉海吉星公司向招商银行偿还逾期借款本息共计48,987,268.06元。上述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合计金额为234,787,187.66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2019年1月30日、2月16日、7月11日、7月27日、2020年2月19日、7月14日和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武汉海吉星项目2020年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现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且武汉海吉星公司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尚在推进中,武汉海吉星公司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46,957,437.53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相关决策流程,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提供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为1,968,688.81元,为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为89,008,161.00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5月22日、8月7日和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天津投资公司所负责的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房产销售进度不理想,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建设公司借款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1,968,688.81元按15%计提坏账准备295,303.32元,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89,008,161.00元按15%计提坏账准备13,351,224.15元。

  2.公司总部转回坏账准备12,174,277.83元,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同时收回中农水产公司全部债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10,736,379.25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6月4日、7月23日和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账龄组合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1,421,433.74元、转回坏账准备166,506.09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吉星公司”)收到宁夏自治区贺兰县相关监管部门《关于限期淘汰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的通知》,宁夏海吉星公司已按相关通知要求拆除锅炉房及辅助设施,锅炉房及辅助设施已不能使用。2020年度,宁夏海吉星公司对锅炉房及辅助设施全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1,133,844.75元。

  (三)贷款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结合贷款实际情况,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396,266.28元。

  2020年度,小贷公司因收回逾期贷款,转回贷款减值准备2,251,952.02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有少量已过保质期的农药化肥、种子及霉变腐烂的包装物料,已无法使用和转让。2020年度,果菜公司对上述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8,966.72元。

  二、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60,527,155.78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

  会计政策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除上述准则以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公司未变更会计政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完善了与租赁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五、本次变更日期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相关修订和执行要求,对于2021年1月1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确认租赁负债,资产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进行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可将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简化处理,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2021年期初总资产、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至4、6、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议案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议案8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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