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17,052,7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汽车板块】
公司主要从事轿车保险杠、防擦条等汽车装饰件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为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汽车、广汽蔚来、小鹏汽车、北汽蓝谷等汽车厂商提供保险杠等内外装饰件。目前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是国内领先的高端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
【医院板块】
明慈医院是由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家现代化的、具有国际服务意识和卓越诊疗水平的三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引进德国医疗管理模式和医疗技术并与国内优秀的医疗机构合作是明慈医院的显著特点,明慈医院携手国际享有盛誉的德国北威州心脏与糖尿病中心(HDZ),以心血管病和糖尿病为专科方向,给患者带来国际化的专家选择、高精尖的诊疗技术以及更高端、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开设有心脏中心、糖尿病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拥有一批来自海内外的医学精英,目前医院中德两国专家同时坐诊,为患者提供全面化的医疗服务。在心血管病和糖尿病医疗设施的基础上,还增设了营养餐厅、空中花园、康复水疗等辅助设施,为患者提供专业的集“预防、康复和诊疗为一体”的个性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将主体信用等级调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维持模塑转债信用等级为AA,将“模塑转债”的信用等级调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已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汽车板块】
2020年初,汽车市场销量受疫情与消费低迷持续影响,出现较大跌幅;二季度汽车消费回暖甚至出现“报复性消费”的现象,汽车市场逐渐复苏;截至12月底,中国汽车销量已连续9个月呈现增长态势。
2020年,公司面对市场格局深刻变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持续增多的复杂局面,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模式,统筹协调积极排除环境因素干扰,“战疫情、稳生产、调结构”,狠抓风险控制、安全生产运营和重大项目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优化经济增长结构,加快推进企业战略布局,在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和影响下,实现企业整体平稳运行。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445.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7.87万元,同比下降86.0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8.08万元,同比增长37.55%。
【汽车产业】
【北汽模塑】:2020年超额完成了公司在年初定下的目标、竭力挑战更高目标,最终实际完成净利润约4.17亿元。无论是销售额还是净利润, 北汽模塑2020年都再次创造了历史新高。二工厂一次合格率到75%,日均入库套数突破3800套,极大解决了奔驰产品产能瓶颈,全方面提高了运营效率;获得奔驰供应商最佳合作奖、获得沃尔沃最佳供应商奖。稳步推进 “引领2025”的百亿战略目标,目标通过5年时间的创新与发展,开拓轻量化、模块化产品供货,与国外顶尖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开拓国外市场。
2020年,北汽模塑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北汽蓝谷新能源Arcfox平台华为阿尔法S项目由北汽模塑承接。
【上海名辰、烟台名岳】:2020年,通过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圆满完成全年的生产供货任务,通过技术创新,找到了适合扰流板生产的工艺参数,扰流板生产全年平均合格率提升到95%以上,为上市公司扰流板生产业务积累了非常好的经验。
【武汉名杰】:经历了防疫及销售下滑的严峻考验,通过各项降本措施的高效落实,弥补了销售下降对业绩的整体影响;勇于创新,拓展新业务、新市场,特别是在新能源车领域,新客户开发上实现了突破,在比亚迪、蔚来、小鹏等新业务纷纷量产的情况下,2020年又开发拓展了恒大汽车、天际汽车等新能源车客户。 2021年,武汉名杰将继续以业务拓展和降本增效为工作重点,抢抓市场新的增长点;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沈阳道达】:企业目标方面:始终把沈阳道达“5 年之内,成为国内电镀行业的标杆,10 年之内,壮大成为国际知名的电镀外饰件供应商之一” 的两个五年计划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客户关系方面:推进企业内部产品质量追溯能力,以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为准则;市场开拓方面:以商务市场开拓和技术研发并行双轮驱动,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成本控制力。2020年沈阳道达承接了宝马G09发光格栅工艺的项目,此项目是道达第一次为宝马客户提供发光格栅的整体方案;又承接了宝马 G6X 项目,全新 5 系发光格栅项目,主要的核心工艺是双色注塑以及双色电镀,镭雕,等离子化处理;尤其是镭雕和等离子化工艺都是第一次开发。发光格栅项目的开发及生产,将成为公司发展的新亮点。
【沈阳名华】:勇于创新,通过合格率、效率的提升,日产出已实现4200套,产能已经达到年产230万根的目标,整个工厂产能比2018年提升了40%。通过降本增效,2020年实现净利润比预算目标增长了45%,2021年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墨西哥名华、美国名华】: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墨西哥名华、美国名华所处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发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疫情防疫状况、持续时间和地方政府对疫情采取的应对举措等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导致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公司在特定商业环境下保持或想提高收入和收益率的能力。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医疗板块】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远低于预期目标,各类数据均不理想。从第三季度开始好转、各项工作全面展开,第四季度好于上年同期。
2020年总门急诊量2.9万人次,较上年度上升25%。出院3600余人次,同比上升4%;手术例数867例,同比上升6%(心内手术上升21%;疫情导致新疆救助和外地筛查患者减少,因此心外手术下降31%;消化病中心为新开病区,手术量上升明显,约70%);平均住院日8.69天,同比下降8%; 全院总收入同比上升21%。
从全年情况来看,医院在疫情稳定后,快速调整经营策略、加快恢复运营。几大中心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消化病中心做为新科室,快速切入无锡市场、开展业务;心脏外科中心收治患者质量提升,特别是将主动脉夹层等手术打造成技术特色,在手术量下降31%的情况下,保证了心脏外科中心总收入超出去年同期;
总体来看,疫情突发对行业造成很大影响,但是随着疫情的好转,医院运营状况快速恢复、并稳步回升,最终达成年度目标。
【模塑科技总部】
2020年总部管理层继续推进对分公司的预算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完成了既定目标;在大的市场环境不理想、疫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状况下,倡议全员降本增效,在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管理成本、制造费用等方面,圆满完成了各项降本目标任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强了信息的集成统一,完善数据的管理监控,为公司将来的大数据管理、智能制造、智能财务,更为集团化管控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减少86.00%,主要由于本期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调增9,190,119.53元;其他流动负债调增1,021,106.37元;预收款项调减10,211,225.9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名润于2020年3月设立无锡东亭名润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克波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17,052,78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8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99,917,50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为原则,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重新计算调整后的分配比例实施利润分配。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持有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46,041,052股股份,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江南水务股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朱晓东先生、袁彐良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1,165,237.76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583,305,229.29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利润分配119,214,990.71元及法定盈余公积6,116,523.78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138,952.56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17,052,78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2.18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99,917,5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为原则,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重新计算调整后的分配比例实施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4,985,337股公司股票及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54,985,337股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7月23日限售期满解禁。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8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列全资控股公司银行授信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3.5亿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明细表:
■
(2)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明细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杰”)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正平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工业区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塑料材料的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塑料工程技术的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武汉名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976.26万元,净资产31,984.16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23.45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华”)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路6号
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沈阳名华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3,847.59万元,净资产123,180.9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878.50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名辰”)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900号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模具、塑料工程技术的“四技”服务,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的制造、加工及销售,塑钢门窗、模具的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国内贸易,模塑产品的研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名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8,209.44万元,净资产65,269.91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2,358.24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 烟台名岳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名岳”)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烟台名岳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820.9万元,净资产16,464.5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855.22万元。
【5】被担保人名称: 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道达”)
注册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龙山西路1082号
法定代表人:曹轶沫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的销售;金属制品镀锌;塑料电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江阴道达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5,810.39万元,净资产44,911.3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866.19万元。
【6】被担保人名称: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道达”)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
法定代表人:曹玉清
注册资本: 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电镀、注塑、喷涂、烫金;塑料电镀(筹建,筹建期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江阴道达持有其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662.8万元,净资产28,241.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7,332.22万元。
【7】被担保人名称: 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明慈”)
注册地点:无锡市中南路599号
法定代表人:曹轶沫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科:内分泌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261.27万元,净资产-17,320.8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7,467.15万元。
【8】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德吉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吉铸造”)
注册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与砂山大道交界处
法定代表人:曹轶沫
注册资本: 6,776.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机床用大型灰口铸铁件及风电设备球墨铸件;铸钢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499.94万元,净资产-9,407.9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39.35万元。
以上数据均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
(2)融资租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八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所申请的对外融资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为八家全资控股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属于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1,461.2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6.77%。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审批担保总额为386,16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86,166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8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获得通过),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6.46亿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55亿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其他关联人数量较多,业务分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未达到“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标准的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列示关联方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江阴模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国贸”)
法人代表:周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282号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塑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江阴精力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装备”)
法定代表人:钱周忠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1号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2日
主营业务:汽车焊装线、涂装线的及其辅助工装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装备、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软件的开发、销售;汽车焊接线夹具、涂装线夹具、汽车零部件检具、模具、汽车零部件专用工装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地方产业政策限制、禁止类)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力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方: 江阴精力模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模具工程”)
法定代表人:施文清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 2002年1月31日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及其他工具的制造、设计;模具成型制品、汽车零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维修、技术服务;工程塑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力模具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方: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汽”)
法定代表人:崔雪梅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政街1号
成立时间:2008年06月18日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研发、销售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北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鸿”)
法定代表人:陈立奎
注册资本:6,133.6676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6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模具研发;油漆喷涂加工;光伏太阳能产品的设计;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研究、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阴名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
成立时间:1985年04月01日
主营业务:模具产品、塑料制品(箱包、灯具、塑料管材、汽车用塑料装饰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工程塑料原料、金属材料、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关联方:江阴江南凯瑟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凯瑟”)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15,326.70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4号
成立时间:1992年9月16日
主营业务:各种模具、塑胶制品、高级旅行箱包、轿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南凯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关联方:江阴精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机械”)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1号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9日
主营业务:涂装设备、环保设备、其他专业设备、通用设备、五金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制造、加工、设计、安装;涂装工程、环保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力机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关联方: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5号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自动化控制设备、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其他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技术服务;塑料零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工程塑料的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阴名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模塑国贸” 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模塑国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装备”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装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模具工程”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模具工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公司持有“北京北汽”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条规定的情形,“北京北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鸿”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模塑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凯瑟”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南凯瑟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机械”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精力机械”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21年度,预计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46亿元。
5、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出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的目的。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28日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它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该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购销业务与 “精力装备”、“模塑国贸”、“精力模具工程”、“北京北汽”、“江阴名鸿”、 “模塑集团”、“江南凯瑟”、“精力机械”、“江阴名旭”等相关关联方签署单项订单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自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78269333C。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和执业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
2、项目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业务规模
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四)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公证天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公证天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证天业事务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公证天业事务所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证天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股票代码:601199)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持有”江南水务”股票46,041,052股,市值约1.7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南水务”于201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93,520.65万股。目前公司持有“江南水务”46,041,052股流通股,持股比例4.92%,最初投资成本2,800万元,其中1,8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公司所持“江南水务”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江南水务股票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证券市场股票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等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江南水务股票,有利于分散公司资产过度集中的风险,有利于满足公司自有项目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受损害,对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第(7)项由于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因此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第(6)项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1年4月29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100.00;1.00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第(7)项由于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因此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第(6)项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1年4月29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100.00;1.00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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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