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祥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2125号),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031,421.66元,提取盈余公积3,105,000.00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926,421.66元,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86,880,468.82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6,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0,794,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98,48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44,694,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 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城关镇府前大街36号
法定代表人:王卉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消防报警系统监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357万元,净资产-6,33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9,499万元,净利润-1,2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郑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二)、上海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泥城路149弄5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秦广宇
注册资本:12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照明产品、LED发光元器件、电源、LED应用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上述产品相关产品的网上零售、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8月31日,总资产33,370.11万元,净资产16,788.60万元;2020年1-8月营业收入7,364.70万元,净利润-152.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由双方参照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21年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1年的预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经核算,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
注:以上报酬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社会保险、津贴等。因任期满6年,马忠先生于2020年5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袁皓先生于2020年5月起在公司任职。
二、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津贴,董事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2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A412。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披露情况: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中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青鸟消防证券部,邮编:100871(信封请注明“青鸟消防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俊铎
联系电话:010-62758875
传真:010-62767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bufa.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0”,投票简称为“青鸟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 5月21日 17: 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3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3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祥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3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83.60万份。
2、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68.500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21.000万股。
(七)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6,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243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8.93元/份调整为18.64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62元/股调整为12.33元/股。
三、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1年5月18日即将届满。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
综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条件已经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