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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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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变化

  2020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国上下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我国经济先降后升,国民经济稳定恢复,主要指标完成好于预期。2020年全国基建投资总额约20万亿元,维持正增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根据《纲要》内容,“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仍为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投资结构将不断优化,投资空间持续拓展,主要建设领域包括“两新一重”重大工程、城镇化建设、区域一体化、生态环保建设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村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补短板仍待加快需求。

  根据《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发改西部[2017]89号),“十三五”时期,西部地区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优先地位。继续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五横四纵四出境”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区际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努力形成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广泛覆盖、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畅通、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枢纽站场建设推进和专项建设巩固扩展五大工程,基本实现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及地级行政中心通高速公路。

  2020年5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

  传统基建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更是重大危机发生后拉动经济回升、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一项重要手段。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连续发布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措施,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财务成本压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2020年我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同时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等领域持续发力。

  综上,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丝绸之路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自治区的战略动能将更加强劲,必将带动基础设施建筑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周期。

  2、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目前国内公路施工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按照企业规模来划分,可以分为三个层级:一是超大型央企,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这类企业规模庞大,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领先的技术能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业务遍及全球,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一梯队。二是各省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建工或路桥施工企业、具备区域竞争优势的大中型民营或地方性上市路桥施工企业,如四川路桥、山东路桥、北新路桥、成都路桥等,这类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其业务范围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在优势地区做大做强的同时,跨区域、跨领域扩张也取得一定成果,同时,依靠较好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在某些专业化施工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二梯队。三是各省市中小型民营路桥施工企业或地方性二级资质及分包资质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都较弱,但能依靠其低成本运营、业主低层次需求等获取一些业务,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三梯队。

  历经2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一直致力于自身品牌建设和企业形象塑造,不断积累公路施工经验,完善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已拥有一定的区域性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并得到业主的广泛认可。公司先后在国内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多种模式承建工程,具备较强的施工行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但是,公司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劣势,比如:融资渠道和方式单一,限制了公司的横向业务规模扩张;产品内容和研发局限,影响了公司的纵向业务形态拓展。

  3、公司现有的行业资质

  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桥梁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路面、公路路基4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作为新疆自治区少数业务资质涵盖范围最广、资质等级较高的企业之一。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资质未发生重大变化,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公路施工行业的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

  4、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主要存在成本控制风险和项目变更风险;投融资建设模式利用公司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BOT、PPP等模式,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主要存在政策变更风险、项目入库风险和成本管控风险。目前,公司针对传统项目的市场继续萎缩的现状,紧跟国家政策,迅速调整思路,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参与各类业务,并加强在采购、生产、销售、结算等主要业务环节的管控,实现生产经营工作闭环管理。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紧密相关,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以及国家的交通产业发展和投资政策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历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伴随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2010年的10.60%逐步回落至2019年的6.10%,但在全世界范围内来看,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0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每年公路新增里程均维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年均新增里程为11.52万公里。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虽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较为快速和平稳,但不排除全球经济出现反复或我国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性。若全球宏观经济未能步入上行周期,或我国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显著放缓,而公司未能对此做出预判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下降的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与主要项目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总量密切相关。近年来,一方面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扩内需保增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东部路网、中部路网的日益完善,公路建设的主要区域正逐步向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转移。2014年3月,国家进一步启动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加快西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省道为基础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强调要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将新疆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的经济带核心区。2016年3月两会期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构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内畅外通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进出疆、出入藏通道建设,构建西北、西南、东北对外交通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走廊。2020年5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要求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国家的重点支持使得新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上述规划、愿景和预期目标受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进程、各级政府经济实力、交通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各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影响,甚至可能会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如果未来国家对西部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出现变化,各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不足,将会对公司主要业务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应地将对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为新疆地区路桥施工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多年的项目建设,已积累了在新疆地区特殊的地质、气候等因素下的路桥施工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能力,并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目前公司拥有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在新疆路桥建设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地位。

  未来,伴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将对公司在新疆地区的业务开拓产生影响,如未能充分发挥在新疆地区路桥行业中已有的竞争优势以巩固目前在新疆地区的市场份额,或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在疆外地区进行展业而获得新的市场份额,则可能会出现客户流失、营业收入下滑,进而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的建设工期通常较长,项目的主要成本由钢材、沥青、水泥等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构成。项目施工期内,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则将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使实际施工成本与工程预算出现差异,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由于新疆地区特殊的地质、气候、地理位置等因素,公司在执行合同时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因素,如设计变更、作业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延期、劳务成本及材料成本受无法预见的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设备利用率未达到预期、生产效率降低等,若上述成本增加无法得到补偿,则将给公司带来实际合同利润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5)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新疆地处高寒地区,冬季时间较长、温度较低,而路桥工程施工基本为户外作业,因此新疆地区每年的施工时间只有7个月到10个月的时间。由于工程施工存在季节性,在整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波动特征,一般下半年的收入和利润明显高于上半年,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6)海外经营环境差异以及国际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的风险

  公司在开拓海外市场时,由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总体商业环境、法律、政策等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公司在海外经营中无法将国内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复制到海外。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在语言等差异,公司可能存在受到合作方欺骗或欺诈的风险;由于社会文化、法律规定不同,可能产生因双方对有关事项或条款的理解差异导致的诉讼风险;在海外施工时,由于对当地的施工标准、社会文化、地质及地理环境以及施工资源等缺乏了解,可能面临项目执行成本较预计成本大幅上升导致的项目亏损风险。

  公司在乌克兰、喀麦隆、塔吉克斯坦以及蒙古国等少数国家有工程施工业务,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摩擦或争端,将给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海外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工程业主所在国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将可能导致所在国业主丧失支付能力,或者项目结算货币汇率巨幅波动,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海外项目的利润水平。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可能会由于工程未按期完工或涉嫌存在缺陷、财产的损毁或破坏、违反保证条款、项目延期、分包工程款延期支付等事项引致客户、项目业主、分包商、供应商的赔偿要求;公司也可能会由于分包商或供应商发生违约,或未能提供质量可接受的服务或原材料等事项向分包商、供应商提出赔偿要求。如果由于承担赔偿损失,或索赔要求未能实现而导致公司的经济利益受损,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补偿,则公司的利润将会受到影响。此外,若公司在接到赔偿要求或提出索赔后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往往会进入冗长而花费巨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也会对利润产生直接的影响。

  此外,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业务经营还面临以下方面的其他风险:在外国的资产被没收或收归国有;暴动、恐怖活动、战乱或其他武装冲突;全球性或地方性政治军事局势紧张;政府更迭或外交关系变动或局势紧张;疫情、自然灾害;通货膨胀及外币兑换限制;没收性税金或其他不利的税务政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或限制、政府对付款或资金流动的限制;法律制度不健全令公司难以行使合同权利、与外国合资伙伴、客户、分包商或供应商潜在诉讼得不到公正处理等。

  若上述海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进而给海外业务收入及利润带来一定风险。

  5、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模式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发行可转债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此表为母公司数据

  6、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多年来以质量品牌拓展市场,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公司的生命线。公司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主要由依据 ISO9001 质量体系标准制定的《质量手册》以及各级质量控制人员构成,其中质量控制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子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以及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全面控制,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所属子公司的工程项目质量,项目工程师对所在项目的质量负责。公司的质量控制部门分三个层面,即集团公司层面、子分公司层面以及具体项目层面,详细情况如下:

  (1)集团公司层面:主要管理质量方面的职能部门为项目管理中心,下设合同经营部、施工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环保部四个部门,从合同、施工、材料、安全方面对项目质量起到督导作用。

  (2)子分公司层面:由子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下设项目经理部等部门促进项目施工。

  (3)项目层面:由项目总工程师对所在项目的质量负责,下设工程技术部、合同计划部、设备物资部、工地试验室、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综合事务部七个部门,促进项目各项工作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生过责任性重大的质量问题。

  7、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历来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品牌,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坚持以“生命至上,和谐为本”为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从安全生产责任到安全教育培训等一系列的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应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注重安全防护,做好风险防控。公司制定了包括《专职安全员管理办法》、《安全值班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了安全环保部、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安全生产岗位,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针对路桥工程施工行业的特点,公司还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考核方法》、《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等,对施工现场、驻地建设、砂石采放、施工机械、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的安全生产施工进行规范,并建立了公司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与安全生产奖惩、举报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也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主要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96%,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8.45%,主要原因是:1、2020年北富、精阿、城北等PPP项目全面施工及康西瓦项目、民黑项目、荣乌项目、S21等重点项目规模大,收入较上年增长较多;2、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大宗商品采购、物流、人员流动和业务拓展造成一定影响,致使成本增加。

  2、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的原因主要为:(1)2020年9月公司可转债发行成功,使得总资产增加;(2)PPP 项目的持续投资建设使公司长期资产增加;(3)年度经营积累增加净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的原因主要为2020年9月可转债发行成功及当期经营积累增加。

  二、报告期业务情况与市场格局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建统领,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策发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经营能力,健全防控体系,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难而上、奋力拼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开拓思路创新机制,市场开发取得新突破

  坚持区域经营、做大做强区域经营的总体经营战略方向,调整市场开发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并推行“六网六清单”开发管理体系,从以结果为导向的管控方式,转化为过程性、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市场布局,深化区域经营。结合国家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加快融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贸区”等热点区域,在巩固疆内市场,推进“三区一业三重”战略布局的基础上,设立海西、山东区域总部,通过高端对接、主动策划,统筹发力推动重点项目开发落地和储备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签订。

  2、完善措施、精心策划投资引领实现多元化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投资拉动主业,通过创新投资模式、拓宽投资渠道,深谋划、细策划,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带来高质量的投资项目。一是高质量开展投资项目的分析评估。以自治区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投资制度为准则,严守投资收益底线,从投资收益率、回收期、项目各年度现金流量情况、盈亏平衡等方面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全年评估论证项目20个,论证可行8个。二是拓展投资模式,落地新领域项目。通过联合央企及地优秀企业共同投资,落地重大铁路建设项目,完成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工作;通过采用基金投资+EPC项目的投资模式,落地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持续跟进和墨洛环线项目、广东梅州市G205线、G206线项目等22个重点投资项目。三是加强投后管理,强化动态监管。通过对项目公司开展年度督查+季度考核,及时分析项目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案,积极高效解决。四是树立投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对项目潜在投资及合同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实现投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目标。

  3、发挥上市公司品牌优势,大力推进业态多元化

  立足主业,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和多层次资市场,布局5G相关电子信息领域配套设、人工智能等新基建领域。积极布局城市综合体、新能源、产业园、物流园等新兴领域。围绕“交通+产业”,立足基础设建设,积极向“交通+物流”、“交通+智能”等领域拓展。持续跟进相关优质股权合作项目,力求公司沿主业发展方向多远化推进。

  4、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紧盯国内外发展形势,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环境,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制度安排、重点工作部署,结合集团“全价值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总投资商、总承包商、总运营商”经营格局和主责主业,将“新基建”列入规划,形成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的顶层设计,科学编制集团“十四五”规划。以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抓手,制定《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企业战略管理、公司治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等七项重点内容,45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对标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5、推进变革创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公司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管理措,切实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落实全员全过程管控,着力打造品牌工程。2020年,公司以“1334”项目管理变革创新为抓手,从重视项目策划、狠抓安全质量、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技术力量等方面细化管理举措,实现提质增效。各项目积极应对疫情挑战,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任务倒逼、时限倒推、责任倒追”,编制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开展“全力抗疫,大干60天,全面决胜年度目标任务”劳动竞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及质量责任制,实体质量均在可控范围,未出现质量事故。全年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零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653,489.5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110,653,489.59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65,348.96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03,597,697.49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9,588,140.6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588,140.6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议案》

  同意《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认定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1年5月27日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君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653,489.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65,348.96元后,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99,588,140.6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的预计的交易对手方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方关系。并且相关金额的预计价格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相关的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选举同意刘燕、张方东、包海娟、刘学明、周超睿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63,046.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653,489.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110,653,489.59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65,348.96 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03,597,697.49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9,588,140.6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588,140.6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预案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万股的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7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7,526,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9,173,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226,41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0502755、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账号为107673357014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200000256237000364990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2359314开设了2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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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与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有软件”)发生共计不超过8709.72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与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发生共计不超过2634.56万元的关联交易。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谈继强

  注册资本:8,657.2896万元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公共软件、其他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其他计算机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软件、电子产品销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仪器仪表销售与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和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吉云路197-2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291.69万元,净资产12719.6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4.85万元。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红有软件的股权比例为11.52%,并根据协议约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二)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军

  注册资本:9600万元

  经营范围:桥梁伸缩装置、桥梁支座、橡胶止水带、防水止水材料、橡胶制品、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部件、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消能减(振)震阻尼器、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波纹管、装配式钢制综合管廊、隔音降噪环保设备、声屏障、土工格栅、格室系列网材、土工材料、硅芯管及塑料管材、管件、波型梁钢护栏、金属网制品、隔离栅、防眩网、防眩板、钢结构门架、交通安全设施、公路路面及桥梁养护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检测;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研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大广高速K1569+300(北区)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材料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7.5%,并根据协议约定派驻一名副总经理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并采用公开的招投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供应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G580线和田至康西瓦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K-1标段项目2020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2020年已结算1549.97万元,未结算金额8450.03万元;公司G216线民丰至黑石北湖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MH-1标段项目2020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为501万元,2020年已结算250.45万元,未结算金额250.55万元。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1标段项目部2020年与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额203.96万元,2020年已结算194.82万元,未结算金额9.14万元。以上项目未结算金额合计为8709.72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工程数量确认单为准。

  2.2021年4月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交安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通过招标确定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材料供应商,中标金额2634.56万元,合同尚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采用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事前我们已经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预计于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的预计的交易对手方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干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方关系。并且相关金额的预计价格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原副董事长达到退休年龄已离任,公司不再设立副董事长一职,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发生变化,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变更的募投项目:“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

  2.本次变更情况:拟将“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000.00万元及利息收入23.98万元(利息收入24.05万元;银行手续费0.07万元,截止2021年4月21日账户余额为9023.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3.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7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长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次日作为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准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6号)核准,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52.6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17.3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1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01008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17.3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78.53%。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0502755、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账号为107673357014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并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9,773.5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9,000万元,预计使用计划为1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实施。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几年施工业务量的增长,承接业务范围更为广泛,公司在建项目在新疆全疆域各地州分布较为分散,大量施工设备的长途运输将给公司增加较多费用开支,且存在部分项目机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因转运不便而闲置的情况,若采用设备租赁方式将有效解决闲置问题及公司重资产经营弊端;此外,设备租赁市场较为广泛且价格从优,企业自行租赁后期维护费用会大大降低。综合对比并测算后,公司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金占用的角度出发,拟减少施工设备固定资产的投入,通过加强内部调剂、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机器设备租赁方式等措施满足现有的建设需求,从而提升施工效率、增加整体经济性。

  公司审慎全面考虑后拟变更“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充分考虑了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后审慎作出的决定。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次日作为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永久补流资金基准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由于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说明

  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文件备查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证券部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日前提交;

  3、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人:冯凯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 “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共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沈金生先生、王成先生、余红印先生,胡述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龚巧莉女士、沈建文女士,张尚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此次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可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沈金生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新疆塔城公路总段宣教科干事、托里公路段副段长、段长、副总段长,新疆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一级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北方工程处处长,交建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非独立董事王成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曾任职新疆省道303线工程项目技术员,新疆国道217线工程项目施工队长,新疆国道216线克拉玛依—铁厂沟工程项目技术主任,新疆克拉玛依过境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新疆国道314线和硕—库尔勒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新疆国道216线大黄山—天池路口工程项目总工,北方工程处市场经营开发部经理、处长助理、市场部经理,交建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非独立董事余红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担任新疆桥梁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交建有限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非独立董事胡述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大专学历。曾任特变电工新疆变压器厂车间主任、生产处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学历。自1985年7月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专业教师。兼任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新疆科技厅、乌鲁木齐科技局财务评审专家,金蝶软件(新疆)有限公司外聘财务专家,自治区国资委稽查办外部稽查专家,新疆MBA企业家协会及自治区EMBA工商管理研究会专家顾问团顾问。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和MBA导师,现任香梨股份独立董事、合金投资独立董事、天润乳业独立董事、新赛股份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独立董事沈建文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硕士学历。曾任职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教师、工业经济系副主任、工业经济系主任、科研处处长,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现任雪峰科技独立董事、美克家居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独立董事张尚昆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奇台公路段工人、原昌吉公路总段生产科副科长、科长、主任工程师、副总段长,原新疆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新疆公路管理局总工办主任,新疆交通厅规划中心主任,新疆交通厅科技教育处处长,2014年9月退休。现任霍尔果斯开发区工程建设领域总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3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刘燕女士、张方东先生、包海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被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燕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交建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纪检委员,工会主席。现任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方东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部长,现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非职工代表监事包海娟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新疆华天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务工作部团委书记、党务部副部长、女工委主任,现任职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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