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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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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提名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孙义兴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提名褚君浩先生、蔡绍宽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41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40,276,25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24,251,232股后的股数为2,337,937,550。公司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24,251,232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2021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2号)。

  五、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追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1号)。

  十五、审议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2号)。

  十六、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陈述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提名虞卫兴先生、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已推选徐晓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7、2021-03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证券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1-04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崔根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吉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

  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数云网智科创园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智网科技有限公司、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南非)、HT Cabos E Tecnologia LTDA(巴西)、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Zaragoza S.L(西班牙)、PT. Majubersama Gemilang (“PT. MBG”)、HENGTONG OPTIC-ELECTRIC INDA PVT LTD(印度)、ALCOBRE-CONDUTORES ELECTRICOS,S.A(葡萄牙)、亨通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华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亨通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亨通世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担保总额为1,258,788.4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5,724.19万元(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7%,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 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59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为联营企业的担保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主体(担保人)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 2020年12月 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内容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

  1.为了保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59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及其他违规担保。

  3.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4.2021年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担保总额为1,258,788.4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5,724.19万元(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506,522股,每股发行价为25.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划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012,999,98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19】200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3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1,714,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0000906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7,735,849.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2,579,015.3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685,13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92号《验资报告》。

  (三)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20】151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423,2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年6月9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999,998.23元,上述资金已经缴存至公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11200101370057810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3,018,868.04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33,962.27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4,147,16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划入公司人民币验资账户的金额。

  注2:公司采用期末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汇入公司人民币账户的金额。

  (二)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151,169.69元)后,上述资金已经缴存至公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11200101370057810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详见三、(一)/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299,661.6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4,006,5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金额10,656,383.72元,因此该次实际置换总额为212,114,033.3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7月24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7年7月25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71号)。

  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4,006,548.60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9年7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3,317,791.91元,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5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4、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022.35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372.11万元。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073,025.0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95,521,09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9年3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188号)。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95,521,098.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2,123,113.69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三)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为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2,055,997.62元(详见三、(三)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5,119,556.56元。

  注2:详见三、(三)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7,175,554.1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2019年4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352,055,99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以美元结算金额为48,890,536.33美元,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340,591,087.12元。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依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96亿元,加上国开基金投入的专项资金,已合计投入2.65亿元,原有产能有一定提升,缓解了公司原来的产能压力,高端交联、直流海缆也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但随着产能的提升,目前位于常熟的海缆基地受土地面积、地理环境、运输成本等的限制,在海缆国际化竞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正在积极论证设立海缆研发生产第二基地的可行性,以加快提升海缆业务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决定适度放缓目前常熟海缆基地的扩产进度。基于此,同时又考虑到第二基地建设的项目论证及商务洽谈短期内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的“海洋战略”,公司决定预留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常熟海缆基地现阶段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资,将暂不使用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投资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受下游的新能源车辆定型和新能源汽车退补的影响,原研发产品的订单远低于预期;新开发的新能源电动乘用车项目因门槛高、开发周期长,目前仍在研发阶段,且需要持续跟进客户的合作意向、接受客户审核,实际形成业务贡献尚有一段时间。因此,基于谨慎考虑,公司未大规模投资生产线设备。该项目虽尚在积极推进,但近期内不会产生大规模投入,鉴于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36,000万元用于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后续该项目若有超出所余募集资金金额的投资,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3、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将吴江区的充电桩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一方面,由于吴江、昆山、太仓等区市的公交、客运、通勤等新能源汽车的替换率未达到预期且部分新能源汽车为充电需求较弱的混合动力汽车,原为此配套投资的专用直流充电桩及配套配电设施的投资因此放缓;另一方面,苏州市辖区(主要为姑苏区、相城区等)对公交领域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正在统一规划和管理,目前计划由苏州供电公司牵头开展建设,公司作为民营企业暂未入围参与相关区域公交场站的充电网点建设运营。本项目目前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阶段性地建设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项目后期的资金安排,将暂不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8,200万元用于海外光通信产业园(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2020年6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考虑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项目前期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阶段性地建设放缓,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并不再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业务,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022.35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372.11万元。

  4、 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其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负担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54.00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考虑到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虽然直面基数庞大的社区家庭用户,但该市场领域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诸多知名电商涉足农产品电商领域且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趋于谨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项目未能达到投资计划,主要是因为:①拟投资的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尚未投入。原计划采集服务器放置于运营商机房,数据处理、挖掘、传输等服务器放置于公司机房,但随着电信运营商数据安全管理的加强,数据要在运营商自建的机房内进行采集和处理后对外提供,原定先采集再集中进行关联处理的设备投资方案已不可行。②数据是该项目平台产品可靠性、有效性的核心,电信运营商数据对外开放的进展不及预期,对项目的开发、测试的进展存在一定影响。③项目高质量研发人员北京地区的招聘量不达预期,虽节省了研发费用,但项目开发也会受到一定影响。④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投资调查模块由于当前阶段研发人手不足以及互联网投资调查数据分析产品的需求平淡,因此尚未正式进入开发阶段,也未作研发投入。该项目已推出了V1.0版本,但主要受制于数据的获取,在灵活度、适配性方面未达到原定V1.0的目标。为适应三大运营商数据开放新要求,公司也正在积极探索数据获取的新模式。鉴于本项目未来的运营模式与原规划发生较大变化,且近期内投资具体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大数据运营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0,827.45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注2:截止日募集资金投资中部分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海底光电复合缆建设。

  注3:差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注4: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012,999,989.7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13,000,000.00元,差额10.2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5:公司发行费用等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6:项目进度大于100%系累计利息收入投入。

  注7: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日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并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后续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尾款。

  注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712,685,135.5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733,000,000.00元,差额20,314,864.4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3:差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附表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以美元结算金额为48,890,536.33美元,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340,591,087.12元。

  注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009,999,998.2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39,999,998.23元,差额30,000,000.00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异系利息收入。

  注4: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

  注5: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及法定发表人尹纪成先生的辞职报告,尹纪成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尹纪成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尹纪成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尹纪成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发展尽心尽力。公司和董事会对尹纪成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建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建峰先生的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建峰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张建峰先生简历

  1982年11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9月—2017年2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条线副总经理,2017年3月—2021年3月任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5月21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孙义兴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褚君浩先生、蔡邵宽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乔久华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简历详见附件)

  褚君浩、乔久华、杨钧辉三位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蔡邵宽在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建林

  1973年出生,男,本科,EMBA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1998年1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崔巍

  1986年8月出生,男,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担任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苏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等。

  鲍继聪

  1968年2月出生,男,EMBA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中邮国浩光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主任、江苏亨通线缆有限公司产品配套部副总监、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8年9月任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2019年9月任亨通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尹纪成

  1973年4月出生,男,EMBA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为

  1973年10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设备经理,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设备副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副总,海门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生产副总,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设备副总, 2013年1月—2020年12月任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2021年3月任江苏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义兴

  1976年2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先后担任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代表、吴江区七都镇人大代表等职务,并获成都市五一劳动模范奖章、成都市十大优秀企业家、江苏省科技型企业家等荣誉。

  谭会良

  1982年08月出生,男,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017年3月任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2018年4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峰

  1982年11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9月—2017年2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条线副总经理,2017年3月—2021年3月任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褚君浩

  1945年出生,男,博士,九三、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半导体物理和器件专家,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红外物理学家。曾任东华大学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科技委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绍宽

  1955年出生,男,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省镇雄县副县长,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院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会长。

  乔久华

  1964年出生,男,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审计厅副处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所长),2003年12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兼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

  杨钧辉

  1972年出生,男,博士,致公党党员,律师。曾任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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