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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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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636,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智慧交通和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开发、产品创新与推广,是国内领先的智慧交通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智慧交通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肩负让交通更智慧、让生活更简单的使命,依托在ETC和智慧交通的技术积累和长期耕耘,公司产品和服务已深入覆盖以下4类交通应用场景和客群。

  ■

  (三)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提供“产品+服务”的方式获取收入及利润,主要销售的产品是智慧交通的路侧设备和车载设备,以及设备配套的软件和系统,并向客户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用户培训、售后维保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高速公路的运营商、系统集成商、银行,以及移动通信运营商、物业运营商、汽车厂商等。

  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直接销售和通过招投标方式销售,并通过覆盖全国的售后和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公司立足自主研发,拥有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生产以自有工厂为主,外协方式为辅。公司具备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的必要资质,并已通过企业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体系认证。公司通过领先的产品性能,高标准的产品质量,适当的产品价格和高效的售后服务获得用户的认可,并奠定了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受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政策刺激,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业绩出现超常规增长,导致2019年全年业绩同比大规模增长,2020年后高速公路ETC行业发展逐渐进入常态,2020年第四季度高速公路ETC业务贡献的业绩同比减少。此外,受疫情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城市ETC、V2X等新业务的市场需求释放有所滞后。报告期内,公司高速公路ETC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

  (五)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9年,中国ETC的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2019年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的成功实施,ETC在中国得到了大规模普及,中国ETC拥有15万公里联网的一张大网和超过2.2亿的用户,成为全球第一大公路收费网络,但ETC收费网络从建成到完善预计仍将持续一段时间,新的收费系统和网络对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车载标签到路侧天线仍需不断升级迭代,ETC设备厂商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识别准确率、抗干扰能力和使用寿命,以支持ETC收费系统运营效率和客户体验的进一步提升,随着未来新一代设备的推出,ETC标签和天线可能将迎来新一轮的升级和更换需求,为ETC企业提供持续的市场空间。此外虽然ETC用户已经超过2.2亿,但未安装ETC标签的存量汽车尤其是货车仍有相当的数量,ETC的普及率的持续提高仍将得到政策的长期支持。

  随着ETC的大规模普及,未来ETC在智慧交通领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ETC的发展将进入ETC+阶段,在这个时期,ETC+功能、+应用、+服务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在城市领域,全国2亿ETC车辆的庞大用户群,为ETC向高速以外的场景拓展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ETC将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走向城市更广泛的应用场景,包括城市智慧停车、城市交通管理、汽车后消费市场等方向延伸,对ETC相关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城市ETC领域的广阔市场为产业链各方包括ETC支付运营商,停车场和加油站等的系统集成商、运营商以及ETC设备厂商,提供了巨大的机遇。目前产业链各方已展开应用试点,开始建立合作关系、引导用户需求、建立商业模式,随着产业链各方协同的加强,市场将迎来较快增长。

  V2X作为智能交通及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方向,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已成为国家、社会资本以及交通行业、汽车行业的普遍共识。2020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战略的出台明确了中国V2X产业的发展路径和时间节点,V2X产业正式列入新基建的范畴,目前LTE-V2X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产业链中的芯片、终端、平台、应用基本成熟, 在政策的大力度推动及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C-V2X试点示范项目落地,越来越多的示范区向先导区转型,示范应用的规模大幅提升,此外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车企制定了支持C-V2X的汽车量产计划,但目前V2X的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大部分试点示范项目目前仍处于项目的方案编制及前期准备阶段,未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随着各地项目实施的深入,市场将迎来较快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其他原因的具体内容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7月3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量重新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2020年市场、业务总结

  1、路域

  高速公路ETC路侧设备市场需求仍维持在较好水平。虽然2019年末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基本完成,但ETC收费系统仍需不断完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对老旧设备、识别率不足的设备进行更换,门架天线的备份需求,以及新建高速公路带来的ETC路侧设备需求。2020年,凭借产品在行业领先的识别率和质量,公司的天线产品被普遍用于更换老旧设备、识别率不足的设备。针对项目设备检测需求,公司率先研发推出了高速公路收费智能监测设备,并在江苏、广东等省份试点。

  智慧高速的推进力度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0多个省市公布了智慧高速建设计划,总投资规模上百亿元,实施项目包括京沪1号高速、江苏沪宁高速、浙江沪杭甬智慧高速二期项目、山东京台高速、福建福泉高速、云南昆明机场高速、广西沙吴路、京雄高速、四川成宜高速等数十个项目。智慧高速建设内容包含云、网、边、端四个部分,尤其路侧端因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的需要,需密集布设融合型路侧基础设施和边缘计算节点。智慧高速的项目较为复杂,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项目从提出到实施需要一定时间。2020年,大多数试点示范项目普遍处于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在总结各地智慧高速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规划及修订工程技术规范,为启动大规模建设做好准备。2020年,公司牵头主持了《基于ETC专用短程通信的车路协同-第1部分:应用集及应 用数据交互需求》、《基于ETC专用短程通信技术的车路协同-第 2 部分:应用层 数据交互格式》、《基于 ETC 专用短程通信技术的车路协同-第 3 部分:技术要求》等3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公司依托在C-V2X和ETC等领域的深厚积累,积极参与各省市的智慧公路和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为部分项目提供了整体方案和技术支持,积极推动行业合作与项目落地。

  2、车域

  ETC标签后装市场2020年需求明显下滑。疫情的发生和长期持续严重影响了ETC标签的发行,银行网点、高速运营商服务网点等线下推广工作大幅减少;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也降低了车主前往银行、服务网点安装ETC标签的意愿。公司凭借自身品牌及质量优势在后装市场依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ETC前装市场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根据政策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选装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车载装置。2020年国内主流车厂都已完成ETC前装产品“上车”的准备。ETC前装产品作为带有金融属性的车载产品,依然会以银行补贴的方式进入市场。ETC前装是行业趋势,因前装ETC标签需达到车规级,主机厂对供应商的质量、资质有很高的要求,市场将更有利于头部厂商。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与国内大多数主流车厂完成了供应商选定工作和备货采购合同的签署工作,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制定了两套方案,1)公司积极推进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测试工作,凭借在ETC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以及生产制造能力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已获得众多主流大型主机厂的定点;2)公司联合福耀玻璃、云砥等其他公司打造的集ETC生产、安装、发行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得到了国内各大主机厂的认可。其中福耀玻璃定制的产品已经通过交通部及工信部的相关认证及拿到认证报告,达到可上市的状态。未来公司还会跟其他Tier 1、Tier2合作进入前装市场。目前部分车厂对外展示的部分新车型已经具备ETC前装的功能,ETC前装将很快进入消费市场。

  V2X车联网产业加速落地。2020年,国家出台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重要文件要求加快车联网产业的发展。2020年7月,3GPP 宣布 R16 NR-V2X 版本冻结,第3季度启动R17相关的标准化工作,为车联网产业链注入动力。汽标委、ITS标委会和交标委正在分别制定LTE-V2X相关应用标准,促进LTE-V2X技术在汽车驾驶服务、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交通管理方面的实际应用。如今C-V2X在技术上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商用的能力,包括广汽、上汽、比亚迪、奇瑞、福特等在内的多家车企纷纷宣布量产支持C-V2X能力的车型。2020年公司携手10余家车企开展V2X或5G-V2X POC项目,部分已结项。公司基于LTE-V的车载终端经过多年的测试验证和迭代,已经较为成熟,目前在和多家车厂推进前装上车工作,未来也会依托公司在ETC前装市场的优势进入V2X前装市场。2020年10月27-29日,备受行业瞩目的“新四跨”活动参加的厂商超过 100 家,与之前“四跨”演示相比,这次演示了更多面向商业化的应用,C-V2X“新四跨”成功实现跨芯片模组、跨终端、跨整车、跨安全平台、跨图商的车联网互联互通操作,意味着 C-V2X“新四跨”打通了整车、芯片和模组、车载OBU终端、CA平台和安全企业、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加密企业,在产业链方面形成闭环,使得车联网规模化部署更进一步,也预示着车联网产业将加速落地。这次活动中,公司作为终端设备主要提供商之一,采用高通、华为两种技术方案,携手高通、北汽新能源、吉利、JEEP、江淮、长安、蔚来、雷诺、东风、雪铁龙、国企智联、四维图新等多家企业带来智能网联应用演示,联手为观众呈现了新一代智能网联交通图景。

  3、场域

  城市ETC产品技术走向成熟,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未大规模释放。随着ETC标签的普及,城市ETC的需求释放将是一个长期确定的趋势。到目前为止,涉车智能终端中覆盖面和使用率最高的设备就是ETC,其不仅已经“上车”,试点“进城”,还有很多机构和企业在探索“下车”,即车后服务市场。交通部也提到,将以便利用户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推动拓展ETC+智慧停车、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车、ETC+智慧充电、ETC+智慧景区/园区等相结合的ETC多场景服务,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发展。

  2020年,交通运输部持续推动扩大ETC应用场景,实现ETC停车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高校、居民小区、路侧等停车场景的覆盖。交通部公众号公布,截至2020年底,北京在全市24家医院、23个枢纽场站、95家商业综合体、66个居住社区、20个景区公园等300个停车场实现ETC支付。每月ETC交易量超200万辆次,ETC支付比例超过50%,如北京儿童医院停车场支付比例达65%,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停车场支付比例达51%,真正实现了不停车快捷支付。北京作为ETC停车场案例最多的城市给出了较好的使用数据,未来也会以此为典范促进其他城市ETC停车场的发展。

  今年大型的停车场集成商、运营商,加油站运营商已经在一些网点布设ETC设备开展测试并试探市场反应,ETC停车天线价格今年已经大幅改善,总体上市场的接受度良好。城市ETC设备市场未能大规模释放的原因,一方面是2020年仍处于市场各方初期探索的阶段,另一方面城市ETC设备的布设需要现场实施,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大规模的展开。但2020年是各大停车场集成商、运营商完成初期探索蓄力的过程。

  鉴于ETC城市拓展应用未来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城市ETC已上升为战略性业务之一。今年公司调整战略,加大力度与产业链上下游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做好设备厂商的角色,向停车场、加油站集成商、运营商提供产品赋能汽车支付场景,共同加速产业发展,公司ETC停车项目相继在沈阳、漳州、锦州、日照、广州、滁州、南京、抚州等城市落地,场景遍及交通枢纽、景区、医院、CBD、住宅等;ETC加油在深圳、江阴、佛山等城市相继落地;ETC洗车在济南落地。公司今年在ETC进城方面实施了众多应用案例,并取得良好效果,在行业维持领先地位。

  4、城域

  基于5G、C-V2X 的车路协同试点示范项目显著增加。2020年9月工信部批复支持创建湖南(长沙)车联网先导区,2021年1月份又批复了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在重点高速公路、城市道路规模部署蜂窝车联网C-V2X网络,结合5G和智慧城市建设,完成重点区域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带动全路网规模部署。2020年9月,北京亦庄发布全球首个网联云控式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支持L4及以上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的规模化运行,计划到2022年,将完成“智慧的路、聪明的车、实时的云、可靠的网和精确的图”五大体系建设,打通网联云控式自动驾驶的技术和管理关键环节,形成城市级工程试验平台,最终实现高速公路无人物流、L4级自动驾驶出租车、智能网联公交车、自主代客泊车等高级别应用场景。

  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到2025年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的目标,3月发改委、工信部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的通知》,将基于5G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大规模验证与应用列为7大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明确C-V2X车路协同为新基建的实施内容,要求各省市在1到2个地级市开展示范应用。随着车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各地纷纷通过建立示范先导区的形式探索基于 V2X 的新商业模式并通过封闭测试场等技术手段加以验证。江苏、上海、湖南等二十余省市在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 60 余个车联网先行示范区。据信通院发布的《车联网白皮书》内容,截至2020年9月,我国已有26个省市陆续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施细则并指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路段,各省市共计发放了约455张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牌照,覆盖整车制造企业、ICT企业、初创企业、科研机构等。

  今年V2X已经从小规模试点过渡到大规模示范应用阶段,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从今年起的3-5年加速释放,为V2X设备厂商提供了较大的市场机遇。但V2X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较为复杂,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项目从提出到实施还需要一定时间,行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大多数试点示范项目普遍处于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但预计大规模建设将会在2021年开始。

  2020年公司积极为国内城市车路协同等试点示范项目提供整体方案和技术支持,其中包括广州公交集团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在广州东圃、车陂两个路口布设示范工程,实现雷达、RSU、信号灯与公交车OBU对接及实施;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在路口安装RSU、部分公交车车上安装OBU,实现会展专用道公交优先通行,绿波车速引导;深圳福田区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在福田中心区多个路口安装RSU、部分车安装OBU,实现公交、特殊车辆优先通行功能,通过交通视频检测及消息推送实现拥堵提醒、行人碰撞预警等功能;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测试场车路协同应用项目、深圳罗湖区车路协同应用项目、香港应科院车路协同测试项目等,促进智能网联产业合作项目的落地,推动智能网联试点示范建设。在2020年的“新四跨”活动中,公司还携手滴滴出行在公开示范路段布设路侧RSU系统,并且活动后在该路段路端持续提供基于道路感知系统的网联服务。

  (二)2021年度业务展望

  2021年,全国经济复苏,公司的经营工作都在有序开展,十四五规划的出台,强调了交通强国的重要性,交通要向智慧化发展。随着各省市规划的出台,行业市场将迎来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

  公司明确了继续聚焦于智慧交通和智能网联产业主航道,沿着从ETC到V2X的战略发展路线,从场景线(ETC+)和能力线(ETC2.0)进行持续深耕,最终走向V2X车路协同的战略演进路径。为行业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和研究方向。

  ETC高速公路业务,2021年被定义为ETC系统质量提升年。根据当前技术发展形势和ETC面临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坚持技术研发,推出识别准确率更高,智能化程度更高的产品,并大力拓展市场,助力提升ETC的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智慧高速业务,1号公路作为推进智慧高速建设的重要标杆性项目,公司将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抢占先机。另外公司也会积极参与其他省市智慧高速项目,争取能参与多省智慧高速项目实施。公司将携公司ETC+V2X融合型一体化路侧基站、车路协同边缘应用平台等聚焦智慧高速车路协同边端系统,以端、边、云面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核心设备。

  在前装ETC标签市场,2021年前装ETC会随着新车型进入市场而正式进入人们生活,ETC前装产品同步进入2.0,公司将做好车厂服务,加强不同形态标签的推广,继续研发更为智能化的前装标签,保持公司的领先优势。

  V2X标签业务,公司基于C-V2X的车载终端经过多年的测试验证和迭代,已经较为成熟,目前在和多家车厂推进前装上车工作,公司将借助ETC实现前装的趋势,成为众多主机厂的一级或二级供应商,为公司后续导入V2X产品提供良好的契机。公司也将积极布局ETC2.0、5G-V2X、TBOX 融合型产品的研发。

  汽车电子标识业务,公司将基于RFID的两轮车管理,开发电动自行车违章非现场执法系统和集成方案,加强研发力量完善产品线、加强销售力量拓展市场,通过参与一些大项目的运营进而带动销售的增长。

  智慧城市ETC业务,公司将借助27个ETC停车试点城市,全面铺开ETC+停车/洗车/充电/加油等涉车支付场景的应用落地。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政策,同时依托于十几年累积的ETC核心设备研发能力及制造能力,为市场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并综合运用上市公司的资本+技术+产品+品牌优势,联合业内的合作伙伴共同优化基于ETC技术的城市级智慧停车整体解决方案,增加解决方案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构建以ETC支付技术为核心的车生活服务圈,获取新的盈利增长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政策刺激,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业绩 出现超常规增长,导致2019年全年业绩同比大规模增长,2020年后高速公路ETC 行业发展逐渐进入常态,2020年高速公路ETC业务贡献的业绩同比减少。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城市ETC、V2X等新业务 的市场需求释放有所滞后。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会 [2017] 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5月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溢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出资3,000,000.00元,占期末实收资本的100%,从2020年5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0年8月转让原持有伟龙金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3.85%的股权,转让后剩余持股比例为0%,不再对该子公司拥有控制权,2020年9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8,744,004.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781,256.87元,并扣减2020年内累计现金分红262,524,461.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058,968.00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30,941,831.7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636,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6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1,474,262.8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239,467,568.93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情况、发展成长阶段和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 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成长阶段和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 [2018] 35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 35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一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196.1万元,较上一期185万元增加6%,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健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审计机构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天健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天健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关志超先生、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李夏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于海洋先生通讯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李夏先生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志超先生、许岳明先生(2020年3月27日任期届满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636,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6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1,474,262.8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239,467,568.93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七)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经考核,2020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649.64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对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董事长罗瑞发、副董事长刘咏平2020年度因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已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及核查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一:《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提案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提案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提案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瑞发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01-08号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朱卫国先生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五)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工作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64,3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49.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03.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8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注]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撤销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提及的中国银行深圳科苑路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下属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7,955.01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金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10,152.45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完成建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未来将集中资源提高已建成的营销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和周边辐射能力,本次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引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人才,保持技术不断创新和领先而投资的。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本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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