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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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40620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主营钢结构与钾肥业务的双主业上市公司。
一、钢结构业务
本公司钢结构产品主要涉及电厂钢结构、石化钢结构、民用建筑钢结构和铁塔类产品(输电线路铁塔、广播电视塔、通信塔等)。
公司钢结构产品主要用于电力、广电、石化、通信、建筑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电力设备修造、压力容器制造、新技术与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公司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和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同时拥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广播电视全系列生产许可证和输电线路750kv生产许可证,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1000kv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
公司的钢结构业务优势突出,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综合表现为行业领先。在电厂厂房钢结构及空冷平台钢结构市场,居行业龙头地位;在广播电视通讯塔及微波塔市场,居行业龙头地位;在输电线路铁塔及变电站架构市场,居行业前列;在石化能源钢结构及民用钢结构市场,同样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巩固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占有率,从市场营销、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针对新的市场变化,公司管理层积极开拓,主动求变,先后向光伏能源钢结构、工业仓储钢结构、烟气净化钢结构市场进行了拓展,并在经营模式多元化方面做出有效尝试。
二、钾肥业务
公司于2016年10月底实施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重组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由单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转变为钢结构与钾肥产业并行的双主业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氯化钾的开采、生产和销售业务。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在老挝境内拥有141平方公里的钾盐矿开采权,其中已经开采中的老挝甘蒙省龙湖矿区西段41.69平方公里矿区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119,902.75万吨,氯化钾资源储量21,763.10万吨,矿藏储量十分丰富。老挝开元目前的产能为年产50万吨氯化钾,为老挝境内现存产能最大的氯化钾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印度和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2020年度实现氯化钾销量近45万吨。另,老挝开元二期氯化钾扩产项目报告期内继续建设实施,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钾肥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65,13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营业利润33,708.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0%;利润总额35,841.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9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2020年度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等业绩指标未达大幅增长预期,公司管理层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数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予以应对,由于疫情形势严峻、范围波及全球,公司的钢结构及钾肥业务均受到一定负面影响,整体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小幅增长。
2020年是比较特殊的一年,同时也是公司业务转型为钢结构制造及钾肥产业双轮驱动模式的第五年,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综合竞争力较转型前均有大幅提升,公司的多元化经营发展战略也在稳步推进。面对国内外疫情蔓延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边防控边生产,一方面继续加强钢结构业务生产管理,提升生产工艺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安全稳健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借助老挝的独特环境优势,抓住安全防疫周期,大力提升老挝开元钾肥区域市场竞争力,开发新产品、寻找新合作伙伴、拓展新市场。
报告期内,为了充分发挥钢结构制造和钾肥产业双轮驱动模式的优势,分散经营风险,实现不同业务的动态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公司主要措施如下:
一、钢结构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结构业务优势仍然十分突出,各类产品的综合表现处于行业领先。公司继续巩固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占有率,从市场销售、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统筹管理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1)销售上把握电网扩大投资(尤其是特高压项目集中建设)、能源电力钢结构、石化钢结构带来的契机,凭借多年的经验,进一步明确销售区域和签订的合同总量,深化各大招投标平台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针对重点项目,提前分析策划,提高中标率。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履约能力,达到客户满意度99%。
(2)公司具备业内领先的新产品、新工艺和设备工装的开发能力,拥有近百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1项)。报告期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2020年研发投入56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4%,阶段有序的引进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高精细等离子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设备及相关工艺技术,加快了对钢结构类产品生产线的技术化改造,通过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成本竞争能力。
(3)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各部门制度、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对所有生产基地都实行了重度垂直的管理体系,增强了对各个生产基地的深度管控能力。能更好地发挥集团技术、商务营销、生产及工程管理等能力。同时,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规范生态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钾肥行业
报告期内,实现氯化钾产量46多万吨,销售量约45万吨,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目前老挝开元颗粒钾的品牌效应已经在东南亚展现,客户需求不断扩大,特别是泰国、越南、新西兰等市场颗粒钾供不应求;而粉钾也在中国、印尼等区域站稳了市场,受到了更多客户的青睐。
(1)生产方面:公司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全面贯彻精益管理的思路,优化工艺参数、精心组织效益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狠抓安全不放松。
(2)销售方面:在国际钾肥整体行情不乐观的情况下,公司销售团队深入了解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积极应对灵活调整,以保证销售利润的最大化。持续以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来稳定长期客户订单,多方位影响并开拓国内销售市场,并继续在印尼等东南亚市场上扩大成绩。
(3)社会责任:公司定期对周边七个村庄进行村庄建设赞助,根据村庄需要,赞助了建房水泥柱、沙石、水泥、油漆等材料或同等价格的现金,帮助本地村民改善生活及卫生条件。从2012年以来,公司一直为离公司距离最近的央公村和南姆拉村免费输送自来水,缓解了周边村民用水难的问题。2020年疫情严峻期间,更是直接向地方政府捐赠口罩1万个、吉普500万元、防疫物资若干,进一步促进了中老关系的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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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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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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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公司将苏州世利特公司100%股权予以处置;2020年5月,公司将恩阳开元公司100%股权予以处置;上述公司处置后不再被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6月,上海国浜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上海国浜被纳入合并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国浜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审字第904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38.74万元,同比上升1.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90.20万元,同比下降1.3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9,020,138.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902,013.80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02,114,045.60元,减去本年度派发现金红利99,524,966.64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45,707,203.19元。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拟派送现金股利124,406,208.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的相关社会责任情况章节。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全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694亿元及美元0.979亿元。上述融资资金除日常运营需要外,将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钾肥二期建设、特高压及5G领域产品的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将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风险投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杜勇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关联方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进行钾肥销售业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拓高端钢结构智能制造产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2)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7.审议通过了《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请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了《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请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9.审议通过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请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10时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4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全体监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祝卫先生。
2020年末,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4,096.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4,723.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755.86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5,99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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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志良,199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冠峰,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敬鸿,200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1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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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张志良、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冠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敬鸿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拟定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5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天运的机构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认为:中天运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天运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天运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天运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生产经营规模,对于2021年度公司的融资计划进行了预计,预计年度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694亿元及美元0.979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融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二、融资用途
融资资金除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外,将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钾肥二期建设、特高压及5G领域产品的投资。
三、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办理各项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保理、贷款等);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股权融资(公开增发、配股和定向增发等方式)等。
其中,公司将拟优先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如银行授信额度无法满足需求,公司将采取银行融资以外的其他融资渠道来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四、融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初步预计,2021年度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694亿元及美元0.979亿元。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各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五、融资担保
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六、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融资事宜。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程,规范公司现金管理行为,防范理财风险。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同时为进一步降低理财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进行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
3.资金来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4.资金投向:投资主体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房地产投资等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5.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6.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风险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化进行跟踪分析,同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编制风险投资报告。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0.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3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元达”或“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元达因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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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披露日发生金额为2021年一季度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栋1单元5楼506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资本:6,289.114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52849015L
主营业务:销售肥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监控品)、矿石(不含稀贵矿)、饲料及其添加剂;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度数据经审计,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范力女士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的主要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杜勇先生也担任汇力连锁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汇力连锁主要从事各类化肥的销售业务,业务囊括氮、磷、钾、复合肥、有机肥等产品的研发和产销,公司年销售各类化肥300万吨,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荣获“中国农资流通竞争力十强企业”、“中国农资十佳商业模式”等荣誉称号。
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销售产品的服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汇元达主要向关联人销售钾肥产品。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时,具体产品、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元达因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汇力连锁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元达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双方业务规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认可上述关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3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拓高端钢结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和高端钢结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待定,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实施高端钢结构智能制造项目。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成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注册地址:青岛市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内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智能制造、销售与服务;金属制品防腐处理;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管理等。
6、出资方式:货币资金。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自有资金。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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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项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三、出资协议
截至目前,尚未就此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签署正式协议,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拟定相关方签署正式的出资协议。正式协议将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各方在合资公司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机构设置、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等内容。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钢结构产品的安装建造逐渐呈现模块化、集成化趋势,近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客户也在产品采购时表现出积极的需求。钢结构产品的模块化处理,能够降低安装成本、提高建造效率,大量节约资源的同时又较为环保,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也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整体钢结构业务板块的资产及业务规模,并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端钢结构智能制造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拓展钢结构产品高端业务板块的又一举措,但是,全资子公司的成立运营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子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3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0.《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若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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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5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陶波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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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2、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2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