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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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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信息

  拟聘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国际会计网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6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多行业,资产均值为84.55亿元。

  (四)执业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邱平,注册会计师,具备25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婷,注册会计师,具备4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五)《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664,539.5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7,989,418.29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283.6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购买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全球受疫情严重影响,尤其是海外疫情持续恶化,瑞弗机电的海外业务实施受阻,导致瑞弗机电整体经营受到影响。鉴于此,经各方友好协商,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变化如下: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业绩补偿协议第二条“业绩承诺期及承诺的净利润”修改为: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应实现2018年度至2021年度共计四个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7,800万元人民币。即业绩承诺期间的合计承诺净利润。

  将业绩补偿协议第四条“补偿金额的确定”修改为:

  如果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合计实现净利润低于乙方承诺的合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交易对价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甲方进行补偿:

  乙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合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

  将业绩补偿协议第五条补偿的实施中第5.1款修改为:

  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乙方需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删除业绩补偿协议第六条超额业绩奖励,即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不再执行。

  为了维护公司权益,各方同意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甲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延迟支付第四期及第五期转让价款。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经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甲乙双方根据标的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及诉讼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损益情况,从第四期及第五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按照《关于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及签署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扣减相关业绩补偿款,并按照《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扣减因相关诉讼事项遭受实际损失后,并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扣减甲方需要代为支付的债权转让款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若第四期及第五期股权转让价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业绩补偿款和/或相关诉讼事项遭受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关于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支付差额部分的金额。

  三、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四、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原因及影响

  “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对瑞弗机电生产经营、订单承接、项目运营冲击巨大。瑞弗机电主要业务为向海外整车厂提供自动化产线,而海外数国“新冠”疫情的恶化及持续导致瑞弗机电2020年的海外项目均无法实施或无法结项。在此客观环境下,部分生产停滞。尽管瑞弗机电通过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尽力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但仍然无法避免客观因素对经营利润的影响。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瑞弗机电生产经营陆续恢复,但海外订单及项目的恢复需要更长的时间,瑞弗机电积极通过拓展新业务以化解疫情带来的影响,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为了促进瑞弗机电的持续健康运营并实现承诺业绩,各方一致同意对业绩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净利润指标进行调整。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浙江哈工将延期支付第四期、第五期股权转让价款作为乙方业绩承诺履行的保障直到业绩承诺期结束。同时,业绩承诺方无条件放弃超额业绩奖励。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缓解业绩承诺方面临的客观问题促进其持续经营并实现承诺业绩,有利于双方展开合作。业绩承诺方放弃业绩奖励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带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以长远利益为导向,符合转让双方利益,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有利于瑞弗机电和公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由各方签署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一)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办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775.43万元,其中由于公司子公司瑞弗机电与原股东签署了诉讼补偿协议,约定若瑞弗机电及其下属公司因发生诉讼事件导致计提损失的,对于已经计提损失的部分,原股东将按照已计提损失的金额对瑞弗机电及其下属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基于此条款,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额2,775.43万元中有1,233.79万元减值符合上述协议约定,因此报告期内确认了相应的营业外收入1,233.79万元。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541.64万元。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将责成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资产等的管理,积极催收货款,提高存货周转,严控固定资产投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基于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75.4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龚小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龚小刚先生简历如下:

  龚小刚先生,男,1986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历史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浙江通志·政府卷》编辑室从事编辑工作。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副部长。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任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2月至今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总监。龚小刚先生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龚小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龚小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D栋8楼808

  2、邮政编码:201103

  3、联系电话:021-619213264、传真号码:021-65336669-8029

  5、办公邮箱:gongxiaogang@hgzn.com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8日,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甲方”)与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甄”或“乙方”)于上海签订《关于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协议》,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福臻”)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2、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李昊持有上海福甄60%的股权,直接控制上海福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李昊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目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J0R5F4L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1036号1幢

  法定代表人:田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李昊持有上海福甄60%的股权,为上海福甄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700455057K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10日

  股东持股情况: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五、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协议如下:

  1.本次交易

  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

  2.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3.交易实施

  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尽快开展本次交易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及正式的投资协议的协商签署。

  4.保密条款

  本协议签署及本次投资洽商过程中,各方所获悉的有关其他方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以及本协议的签署及内容均应视为保密信息,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对此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权监管机关及主管机关要求做出声明或披露的情况除外。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并对各方有约束力的。

  6.生效与其他

  本协议由各方于本协议文首所载签署之日签署并成立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福甄成为天津福臻的股东之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经营战略,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优化,现金流状况改善,资产周转效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促使公司聚焦优势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其交易价格将参考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买卖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将参考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买卖各方协商确定,如果本次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各方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 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的开展程序符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劼、蔡少河、何杰、郭海凤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8万元,较上年减少6.84%;利润总额883.31万元,较上年减少8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06%。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773.03元,利润总额8,833,133.3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4,910.02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068,551.9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909,835.25元,总资产5,016,498,223.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98,315,591.61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在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耀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门孟华(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

  关联董事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于振中先生、赵亮先生、陈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态度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组织编制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带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龚小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甄”或“乙方”)于上海签订《关于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协议》,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福臻”)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李昊持有上海福甄60%的股权,直接控制上海福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李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提案中,提案5.0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独立董事刘劼、蔡少河、何杰、郭海凤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龚小刚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1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1 年4月27日上午 11:00 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所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紧密围绕公司发展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财务状况和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8万元,较上年减少6.84%;利润总额883.31万元,较上年减少8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0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773.03元,利润总额8,833,133.3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4,910.02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068,551.9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909,835.25元,总资产5,016,498,223.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98,315,591.61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同步刊载在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耀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门孟华(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

  关联监事王宇航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态度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全体股东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带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瑞弗机电和公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12、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甄”或“乙方”)于上海签订《关于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协议》,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福臻”)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664,539.5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7,989,418.29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283.6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上述额度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5,000万元,为全资公司上海奥特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00万元,为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2021年4月,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公司将上海我耀部分未使用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天津福臻,天津福臻调剂后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天津福臻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生产线、机器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制造、研发、集成、销售;工业组装技术研发;气动元件、传感器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3)主要财务指标:

  天津福臻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天津福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1,2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7.23%。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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