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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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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55号5#楼

  法定代表人:徐钦祥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电梯销售安装及维护,电梯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23万元,净资产447.39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28.20万元,实现净利润36.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4、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淮北市龙湖工业园龙旺路南、梧桐中路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用品,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含雪茄烟),经销日用百货、花卉苗木、餐饮设备,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洗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8.87万元,净资产1,796.51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52.63万元,实现净利润-210.4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5、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北外环龙子沟以北、宿丁路以西、惠黎酒厂以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主营业务:农业产业化示范种植,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应用,观光农业开发,园林绿化,名贵树种苗木、花卉、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瓜果蔬菜、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水产、家禽养殖及销售,餐饮服务,农家乐观光旅游,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682.78万元,净资产-904.66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1.09万元,实现净利润-1,104.6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向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向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与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园林绿化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占铁华,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全柴动力、福达股份、口子窖、迎驾贡酒、家家悦、艾可蓝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口子窖、永新股份、华骐环保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口子窖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利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晶方科技、太龙照明、口子窖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利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占铁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客观等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密切双方的合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事前认可。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续聘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3,035.4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1,966.6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26,101.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79.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1.83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036.3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276.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5,417.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10,000.00万元。

  (四)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 2019 年5月 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4,5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包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2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进、刘安省、范博、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周图亮、聂基辉、徐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到达公司所在地淮北市的邮戳

  日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刘文倩

  电话:0561-6898000

  传真:0561-6897951

  邮编:235199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8】3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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