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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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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燕麦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注于燕麦食品产业,以“全家人的健康选择”为品牌核心价值,以“执信和、健康道”为企业经营理念,借助现代化的生产基地,依托全国性的高效销售体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是中国燕麦行业知名品牌,在消费者中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以燕麦为主的谷物健康食品,产品按类别分主要包括纯燕系列燕麦片、复合系列燕麦片、冷食系列燕麦片。其中纯燕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绿色燕麦片系列、有机燕麦片系列和燕麦+燕麦片系列;复合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西澳阳光牛奶燕麦片系列,平衡滋养燕麦片系列,中老年营养燕麦片系列等;冷食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麦脆果萃系列、烘焙燕麦片系列、燕麦脆系列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分类标准新增冷食系列燕麦片,上年复合系列燕麦片包含冷食系列燕麦片,本报告将冷食系列燕麦片单列,其他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与许可销售相关的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原材料采购流程,严格控制采购的各个环节,包括确定物料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入库检验及货款结算等,确保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和国际贸易部负责。采购部和国际贸易部根据销售、研发与生产部门提供的物料采购需求,结合原材料市场行情、供应商情况与公司库存,组织协调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下达年度生产计划至生产制造中心,制造中心结合市场需求灵活制定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在满足产品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生产部门的协同高效。各级生产部门根据季度和月度计划编制生产计划表,并下达对贺州西麦、河北西麦和江苏西麦三个生产工厂的生产安排,生产工厂根据该表调整生产计划、完成排期并组织生产。工厂在日常生产中根据生产计划表及生产指令各自调度并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与直营模式。具体如下: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框架合同,由经销商在双方经销合同约定的框架内,根据销售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由公司负责发货、运输,经销商负责销售给最终客户的买断式销售模式。

  (2)直营模式

  直营模式主要是指公司直接与部分大中型商超签订销售合同达成购销关系,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公司根据其采购订单配送货物,由各商超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销售模式。除此之外,直营模式还包括自营电商以及B2B模式,其中自营电商是指公司通过自营电商平台直接对外销售产品,而B2B模式指的是公司直接与部分食品类企业签订销售合同销售部分燕麦片半成品及配料等,公司根据其采购订单配送货物。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较强,生产运行良好,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周转能力较高,销售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积极做好各项防控防护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为全民防“疫”攻坚战筑起强而有力的坚强后盾;聚焦主业,始终坚持燕麦为主的谷物健康食品,通过打造形象店和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及各类线上社交平台的种草属性,强化品牌传播,巩固和提升西麦品牌的影响力;市场聚焦,集中优势打造核心区域,进一步巩固优势;通过冷食系列燕麦片的新品发布、布局线上和线下,开拓便利店渠道,冷食系列燕麦片整体增长态势良好;通过精耕横拓渠道、精细化管理及运营等措施提升销量,积极拓展新零售渠道,提升市场的覆盖率和渗透率,有效降低了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巩固了公司燕麦行业龙头地位。

  (五)行业情况说明详见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席卷全球,全面冲击世界经济运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新冠疫情也触发了消费者对提高免疫力、提高整体健康水平的需求,对燕麦的关注度得以提升。面对新冠疫情造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继续围绕以“全家人的健康选择”为品牌核心价值、以“执信和、健康道”为企业经营理念开展各项工作。在第一季度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情况下,采取系列有效措施降低了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通过冷食燕麦片新品发布、精耕横拓渠道、精细化管理及运营等措施提升销量,巩固了公司燕麦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47.9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20.95万元。

  公司各方面经营运作情况如下:

  1、疫情防控及社会责任: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攻坚小组,组织员工按照国家防控防疫的管理措施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防控应急预案。各子公司分阶段复工复产,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通过当地政府的复工复产评审后,积极、迅速复工复产,并做好消毒和健康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向红十字会、民政局、医院等渠道进行捐赠,捐赠物资市场价值200多万元。

  2、市场营销:

  公司线下优势地位明显,建立了广覆盖、深渗透的多层次立体营销网络。在管理和服务好经销商的同时,主导终端卖场陈列的维护、推广活动的谈判和执行,与终端卖场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良好的呈现和销售。通过组织变革,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持续加大品牌投入力度,不断提升西麦品牌资产和巩固完善全国营销网络;继续巩固西麦热食冲调优势地位,全力拓展冷食新品类;实现业绩增长突破,通过市场聚焦,打造核心区域及亿元省区,进一步巩固了优势市场地位;积极拓展新零售渠道,提升市场的覆盖率和渗透率;

  线上电商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在电商渠道上的布局,推出新品冷食系列燕麦片、燕麦+系列燕麦片、燕麦麸皮等新品,并对线上产品包装进行了升级并与线下款产品进行区分,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逐步推出第二第三梯队产品,形成完善的产品矩阵。线上渠道增长情况良好,并实现线上渠道2C自营,接管京东POP店,新成立直播部门承接内外部直播业务,渠道品牌行业排名稳步提升。重点渠道粉丝实现近翻倍增长,运营策略从产品运营逐渐向用户运营方向调整,加大站内内容投放。发力国货品牌换新,实现品牌曝光过亿。

  3、品类拓展:

  公司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聚焦品类发展。2020年中全面推出冷食燕麦片系列产品(麦脆果萃燕麦、酸奶块燕麦等),具有高颜值、高营养、方便快捷、口味多样化的特点,符合年轻消费群体消费需求。结合西麦燕麦专家的品牌形象,销量实现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冷食燕麦片销售额1.47亿元。

  4、生产制造:

  继续围绕“质量安全不妥协,做中国最好燕麦”的宗旨,持续完善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实施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平台为基础,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多维度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从源头开始就注重产品质量体系的建设和生产过程管理;持续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推进一线人员管理机制,优化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提高原材料周转率,合理控制产品库存,平衡采购,生产,发货之间的匹配关系,主要通过狠抓产供联动与协作,动态监控生产计划执行,以及有序推进均衡生产模式以实现生产创新。

  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紧抓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产能,保障生产。江苏生产基地建设如期完成,全面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为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提供产能支持,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河北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按计划建设中。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并获得河北省科技厅的批准。TPM、QCC品控圈改善活动共推行完成改善课题63项,有效改善成果37项,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5、新品研发:

  公司注重新品研发和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拓展了新品研发品类,加快新品研发速度,提升研发新品质量。一项关键技术研究荣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专利进行了答辩评审,并与外部科研机构完成了2项专项研究的认证。

  在热食燕麦品类上,针对细分市场深度挖掘并聚焦,强化品牌升级;持续进行冷食燕麦产品的研发和投入,不断开发和储备新产品。完善及丰富燕麦+系列燕麦片,形成燕麦+黑麦、奇亚籽、藜麦和小麦胚芽等完整的系列,推出大自然养生的红豆薏仁燕麦粉和黑芝麻桑葚燕麦粉产品,开发出益生元多肽燕麦粉,其中麸皮产品的开发,采用了的独特加工工艺,获得低GI的临床认证。

  冷食燕麦品类上,围绕消费者的需求,推出高颜值、高营养、方便性、口味多样化的烘焙燕麦,拳头产品有麦脆果萃燕麦、酸奶块燕麦等,并不断丰富口味系列产品,形成产品矩阵,还新开发了适合便利渠道的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发、升级完成44个项目,上市86个SKU。

  6、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信息化升级改造,致力于用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的方式提升公司的运营水平,除了后端和中台的基础信息化系统以外也将包括大量数字化营销管理的模块和工具,帮助实现线上和线下消费者和会员的运营和管理。

  7、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在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享有各项权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渠道,为投资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公司积极了解新《证券法》的相关修订、新增条款,积极组织对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工作。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公布并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80,000,000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5,608.46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89,752.3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及其相关情况:

  ■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已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庆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谢庆奎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的独立董事姜晏先生、杨才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479,558.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209,490.66元,基本每股收益0.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6,821,097.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44,642,514.05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5,245,231.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674,481.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6,704,199.35元,分别按0.05%的比例提取了企业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0,724,964.8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3,867,669.06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拟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64,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4,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预案中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0.78%。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股数。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3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聘请的律师;

  (3)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在2021年6月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至公司邮箱ximai@seamild.com.cn)。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金菱

  联系电话:0773-5806355

  邮箱:ximai@seamild.com.cn

  传真:0773-5818624(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万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万股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

  口是□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附件二: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6

  2、投票简称:西麦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7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40号文《关于核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3,200,000.00元。截至2019年7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49,550,566.0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3,649,433.97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兴业银行桂林高新支行账号为555020100100031584的人民币专用账户金额为人民币683,649,433.97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3,011,941.5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0,637,492.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29.40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3、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资金13,233.25万元用于“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将尚未使用的“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2,766.75万元转投“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7,000.00万元、“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5,766.75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以原“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新设孙公司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向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根据上述决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注: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支行开设的“江苏西麦燕麦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8月11日注销,结余募集资金2,607.56元转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公司拟通过减资的方式,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13,233.25万元和终止的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766.75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通过注资的方式,将结余部分募集资金由原实施主体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投入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增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变更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注: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中原募投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部分变更及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如下:

  (1)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近年来随着燕麦行业需求的变动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经过审慎调研,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优化布局公司生产能力,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公司核心客户,发展潜在客户,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根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公司审慎论证,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经济效益较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补充投入该项目建设。本次补充投入是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促进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尽快达产,增加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考虑,计划在交通优势更为明显、人才资源更为集中的南京筹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

  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计划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已于2020年5月17日正式投产运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0.26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26万元已于2020年7月29日结转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募投项目“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水平,充分满足公司快速扩张的需要,同时为公司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提供坚实的信息化后盾。本项目通过研发能力的建设,能够形成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使公司拥有更为充足的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从而有利于开展燕麦食品全品类的研发工作,是对公司战略的有效落实。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8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5,245,231.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674,481.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6,704,199.35元,分别按0.05%的比例提取了企业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0,724,964.8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3,867,669.06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拟以公司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64,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4,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预案中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0.78%。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股数。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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