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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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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与其他制糖企业合作的方式加工原糖,并做部分贸易糖。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3.94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00.78万元,营业收入3,663.16万元,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行业定位

  公司上市之初一直是以甜菜为原料进行食糖加工企业,是甜菜制糖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暴发,并伴随着大量进口糖的涌入及甜菜收购量逐年下降等多种原因影响,全国糖价持续低迷,多家制糖企业关停,涉及多个产糖省,国内食糖产业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一直处于低位水平。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2011年底公司决定利用现有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停止甜菜糖生产,以加工精炼糖(原糖)为主。原糖加工业务由于量小、利润微薄,扣除期间费用后,近几年主业一直亏损。

  2019-2020年糖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从国际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深度衰退;从国内看,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加工产能严重过剩,各主产区发展不均衡,食糖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

  2020/21年度甘蔗糖厂普遍推迟开榨,食糖进口保持增长、糖浆(蔗糖水溶液)进口大幅增加,全国食糖产销放缓。据中国糖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2020/21年度已累计产糖353.38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6.32万吨,其中,甘蔗糖减少32.86万吨,甜菜糖增加6.54万吨。累计销糖147.06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50.75万吨;累计销糖率41.62%,减少10.48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中国糖业协会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按净额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贸易收入,前三季度公司均按全额确认,以下为更正数据,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制糖、投资理财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 户,具体如下:

  ■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1-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微信、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世潮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5,302,443.18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57,954,419.17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8,517,641.50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7,273,980.00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95,637.49 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1-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1-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公告2021-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公告2021-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1—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核销资产明细如下:

  1、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款项核销金额为8,372,362.5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74,862.59元。该款项主要为被列入失信以及吊销、注销等多年无法取得联系的公司欠款,公司经多方努力仍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仍保留对其继续追索的权利。

  2、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核销其持有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7%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2,751,955.45元。原因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据此投资已全额损失。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核销应收款项8,372,362.59元, 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7,275.84元。

  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51,955.45元。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核销所涉及金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

  客观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公司部分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1—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概述

  本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签订《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新63号”)信托合同》,以12,000.00万元认购合同项下的恒新63号信托产品。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六家机构因已经或很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客户合法权益,对其实施接管。其中包括新时代信托和华夏人寿。

  由于新时代信托和华夏人寿已被政府接管,已经或很可能发生信用危机,新时代信托业已违约,截至报告日已欠付公司一年的信托收益,经与新时代信托沟通,获悉华夏人寿股权收益权无资产抵押或质押,且资金使用方北京千禧处于失联状态,本公司按工商注册地址及新时代信托提供的地址、联系人,几经查询均未找到,故恒新63号信托产品存在重大信用风险。经综合评估本期对其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000.00万元。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经公司审慎评估测试后做出的,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 董事会计提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

  注册资本:1750 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 67 号 12 层 3 号

  历史沿革: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执业资质: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田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48名。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409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2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15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561.55万元;

  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2020年度总计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 家)、商务服务业(1 家)、其他行业(2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额度:20,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历年来在执业中未发生因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18年被北京财政监管局责令整改1次;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前述警示函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连作先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兼分所负责人。1994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臧德盛先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分所副主任会计师。1994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力女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分所副主任会计师,1998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会议,建议公司继

  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参会股东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3、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1-01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微信、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此次核销应收款项8,372,362.59元;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核销其持有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7%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2,751,955.45元,原因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据此投资已全额损失。

  经审核,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公司部分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 董事会计提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12,000.00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选举张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华资;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华资实业”变更为“*ST华资”;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9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24万元,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为3,863.94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利用已经争取到的2021年度食糖进口配额,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做大委托加工业务,力争扭亏为盈,实现主营业务突破1亿元;

  (二)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争取获得政府对公司发展的有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13.3.2”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继续出现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人民币1亿元情形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李怀庆

  (二)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咨询电话:0472-6957558

  (四)传真:0472-4190473

  (五)电子信箱:lhq5861@163.com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29 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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