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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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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9264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通过对高速公路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提升高速公路各种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来回收投资并获取收益。

  公司旗下运营的高速公路资产收费里程共计79.188公里,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榆和高速,其中,山西省榆社至左权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40.52公里,山西省左权至和顺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总计为38.668公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冲击、通行费减免政策、收费体制改革等外部形势,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迎风破浪、真抓实干,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围绕“市场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主题,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经营目标任务。

  1.资产证券化取得进展。自公司2020年8月11日停牌筹划重组以来,积极主动与国资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及各股东相关方协调沟通,于12月22日将重组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底,完成了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答复。

  2.增收举措全面拓展。创新营销模式,以“精准、主动、惠民三大营销策略”为核心,通过“畅行榆和路·积分兑好礼”有奖问答互动、“听民歌赏花戏兑好礼”、发放服务区代金券等营销方式,成功吸引保定市75辆货车行驶本路段,直接增收近10万余元。全方位拓宽服务区增收渠道,左权服务区4个充电桩设备正式投入运营。加强闲置土地利用,平整闲置土地20余亩,逐步开发药材种植实验基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合理安排实施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全面提升路况指标,PQI由90.99提升到93.18。持续开展“擦亮窗口、倡导文明”服务区环境卫生整治月和“厕所革命”活动,对服务区经营环境二次装修,根据客户需要增加菜品种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成本管控效果明显。加强财务管控,协调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将榆和高速46.58亿的存量贷款平均利率由5.23%下调至4.62%。加强运营经费的管控,建立健全运营经费预算标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运营成本支出与管理费用支出实现“双降”。加强专项工程审核,按轻重缓急对全年专项工程进行总体规划,组织人员到现场对工程量进行一一核实,聘请省内专家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强化预算审核,全年先后审批专项工程13项,审减专项工程预算费用633.73万元。创新养(维)护模式,日常养护实行内部管养分离,机电维护实行“自养+委托咨询”模式,变“被动”养护为“主动”养护,通过机制创新降低养(维)护成本,切实降低日常养护费用与隧道机电维护费用。

  4.管理规范化逐步提升。对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搭建起路桥股份管理的“四梁八柱”。从管理标准化入手,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多项党内制度,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使用及提取管理办法》等7项基本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管理脉络清晰、务实高效、科学可控、稳健有序。

  5.风控能力不断加强。强化重组遗留诉讼案件统计分类、数据审核、公告发布、开庭跟踪、后续办理等各项基础工作,严格出具律师意见并跟进落实,全年合同法律审核率达100%。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圆满完成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员参与安全管控·全线消除安全死角”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成危险路段整治、路面面层修复、桥面微表处修复等工程,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全年未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党建与生产深度融合。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部门做好防疫检测及跨省联防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1235”党建工作项目为抓手,开展“党建+”系列工作,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疫情防控、恢复费收、收费营销等重点工作,打造引领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项目。党员干部大力创先争优,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增收挖潜等任务中当骨干、作表率。特别是在“6·30”榆和高速云山特长隧道险情处置中,科学应对、有效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高速公路隧道设备设施安全,涌现出了一批能打硬战、敢于担当的基层干部,发挥了模范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家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8.1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33.65%。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35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1)晋01民初301号、305号、306号、317号、320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合计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林红、肖胜强、周军、田亮、訾华。

  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林红、肖胜强等5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4,195.69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3、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晋01民初301号、305号、306号、317号、320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36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晋01民初39、41、43、44、62、67、69、72、75、76、79、81、83、85、86、88-93、95、96、136、137、159-163、165-167、171、173-175号《民事判决书》37份。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多次发布了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至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2018-102、2018-114、2018-120、2019-02、2019-09、2019-019、2019-021、2019-023、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0、2019-038、2019-039、2019-041、2019-042、2019-044、2019-045、2019-047、2019-048、2019-049、2020-08、2020-018、2020-019、2020-028、2020-030、2020-031、2020-033、2020-034、2020-035、2020-036、2020-038、2020-051、2020-052、2020-055、2020-059、2020-062、2020-063、2020-074、2020-075、2021-03、2021-04、2021-06、2021-11、2021-12、2021-14)。

  三、判决情况

  1、关于(2021)晋01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3,000.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顾飞投资损失人民币21,823.56元。

  2、关于(2021)晋01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95,000.00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焦俊峰投资损失人民币92,985.60元。

  3、关于(2021)晋01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4,747.57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顾光华投资损失人民币 4,087.76 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4、关于(2021)晋01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3,392.45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姜卫军投资损失人民币33,392.45元。

  5、关于(2021)晋0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97,358.33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丹投资损失人民币97,214.04元。

  6、关于(2021)晋01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7,788.31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娟投资损失人民币17,788.31元。

  7、关于(2021)晋01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4,506.52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乐鸣投资损失人民币14,502.75元。

  8、关于(2021)晋01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1,933.54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秦汉忠投资损失人民币21,926.97元。

  9、关于(2021)晋01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1,954.22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耀兰投资损失人民币21,954.22元。

  10、关于(2021)晋01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6,645.66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小伟投资损失人民币6,645.66元。

  11、关于(2021)晋01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969.53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邢伟伟投资损失人民币2,969.53元。

  12、关于(2021)晋01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66,335.99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顾刘燕投资损失人民币66,303.34元。

  13、关于(2021)晋01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7,968.71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蔡莉投资损失人民币7,967.90元。

  14、关于(2021)晋01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7,387.87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国华投资损失人民币27,387.87元。

  15、关于(2021)晋01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8,085.9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应锋投资损失人民币18,085.90元。

  16、关于(2021)晋01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7,828.15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邹越投资损失人民币27,828.15元。

  17、关于(2021)晋01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4,119.3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肖华投资损失人民币34,076.02元。

  18、关于(2021)晋01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14,296.14 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沈继投资损失人民币 14,274.89 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19、关于(2021)晋0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7,395.72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旭投资损失人民币17,395.72元。

  20、关于(2021)晋01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7,776.08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蒋晓丽投资损失人民币17,776.08元。

  21、关于(2021)晋01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8,580.91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薄化翠投资损失人民币8,573.11元。

  22、关于(2021)晋01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4,337.74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淑芬投资损失人民币34,337.74元。

  23、关于(2021)晋0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0,727.21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辉投资损失人民币10,727.21元。

  24、关于(2021)晋01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6,054.07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田冬元投资损失人民币16,054.07元。

  25、关于(2021)晋01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2,837.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赵琴投资损失人民币22,061.43元。

  26、关于(2021)晋01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6,012.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海雄投资损失人民币55,511.00元。

  27、关于(2021)晋01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489.8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贺娟投资损失人民币5,390.96元。

  28、关于(2021)晋01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858.6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薛春燕投资损失人民币5,858.6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9、关于(2021)晋0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057.4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青敏投资损失人民币3,055.3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0、关于(2021)晋01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13,559.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颖投资损失人民币13,559.00元。

  31、关于(2021)晋01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4,926.8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何海鲲投资损失人民币4,923.83元。

  32、关于(2021)晋01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226.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树凤投资损失人民币1,045.09元。

  33、关于(2021)晋01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674.6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梁宇丹投资损失人民币5,674.6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4、关于(2021)晋01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5,840.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彭剑投资损失人民币1,167.93元。

  35、关于(2021)晋01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2,081.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詹中凡投资损失人民币2,081.00元。

  36、关于(2021)晋01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8,199.6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封增凯投资损失人民币8,199.60元。

  37、关于(2021)晋01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3,652.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判决结果主要内容: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郭培涛投资损失人民币3,649.28元。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依据上述《民事判决书》公司将承担共计768,256.47元赔付义务,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用。依据公司对该类诉讼预计负债的计提标准,公司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21)晋01民初39、41、43、44、62、67、69、72、75、76、79、81、83、85、86、88-93、95、96、136、137、159-163、165-167、171、173-175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24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环能科技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清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7名,董事王春雨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高在文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举行,会议召集、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等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会计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6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68.34万元,加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17.26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审议通过了《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5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清茂先生、李武军先生、刘安民先生、高在文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5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清茂先生、李武军先生、刘安民先生、高在文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一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上第1、2、4、5、6、8、9、10、11、15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32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环能科技大厦 1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山西路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351-7773592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代理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

  (三)登记地点:山西路桥股份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辉 梁旭涛

  联系电话:0351-7773592

  传 真:0351-7773591

  邮政编码:030006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5

  2.投票简称:“路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该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25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环能科技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郜勇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纳入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范围的单位的各项业务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6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68.34万元,加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17.26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了《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榆和高速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期的方案,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业绩承诺期所做出的调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以上第1、2、3、4、6、7、10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33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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