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抓住管理体制调整和行业创新发展的机遇,从一家区域性的经纪类券商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综合类券商,构建了跨证券、期货、基金、资管、股权投资以及境外金融等业务的全链条、综合化的服务体系。公司坚守金融服务实体本源,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为企业壮大、百姓富足奉献专业能力,致力于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十大板块,分别是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证券信用业务、期货业务、境外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是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及期货IB、产品销售、投资顾问等一揽子财富管理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新三板、并购、财务顾问等多种手段为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新三板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等。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通过集合计划、专项计划、定向计划以及公募基金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券商资产管理服务。

  证券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多种自营证券、交易和做市业务。

  证券信用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等资金融通服务。

  期货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期货经纪、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境外证券业务是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跨境投资、融资、理财等综合服务。

  基金业务是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公募产品、专户产品等资产管理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是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政府产业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

  另类投资业务是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等投资。

  公司业务主要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开,通过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各类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入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说明

  2020年是极其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注定载入史册的一年,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打乱了世界原本的运行轨迹,牵动着全球经济及资本市场的波动。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资本市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发展等各项工作,证券行业不断加强中介能力建设,加快业务转型,经营情况整体向好,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上证综指涨13.87%,深证成指涨38.73%,中债指数跌0.42%,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达到8,393.75亿元,同比增加62.49%。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统计,138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1%;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8%。证券行业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20年末,证券公司总资产为8.90万亿元,净资产为2.31万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22.50%、14.1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 报告期内,“20财通C1”、“20财通C2” 、“20财通C3” 、“20财通01”、“20财通02”、“20财通F1”和“财通转债”尚未到达首次付息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 “16财通Y1”、 “16财通02”、 “18财通C3”、“19财通C1”、“19财通C3”、“20财通C1”、 “20财通01”和“20财通02”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相应的跟踪评级报告:

  1、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16财通Y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16财通02”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3、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18财通C3”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4、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19财通C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5、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19财通C3”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6、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C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99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7、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0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700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8、2020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02”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700号),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9、2020年2月24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C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20]G124-F1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0、2020年4月10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01”和“20财通02”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20]1057D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2020年5月29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F1”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20]0740D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2020年7月31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C2”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20]2761D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2020年9月21日,中诚信国际对“财通转债”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19]G518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2020年9月27日,中诚信国际对“20财通C3”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期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字[2020]3804D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国际于 2020年9月16日对公司出具了《2020年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3621M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6.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4.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8%;营业收入为65.28亿元,同比增长31.82%;利润总额为27.69亿元,同比增长2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2亿元,同比增长22.3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准则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 围的变更和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提交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0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32%。

  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6月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无法确定,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5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400%;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调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1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情况如下:

  1.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公司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公司或公司的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负债主体,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共同或分别确定。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运用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除同业拆借及债券回购外)开展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可开展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境内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金融债券、可续期债券、证金公司转融通(含转融资、转融券)、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收益权转让、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法人透支,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注册、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等;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等融资工具。

  其中,收益凭证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转融通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主管机关授权的最大规模。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债务融资,并根据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和业务需要进行分级授权。

  本次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根据以往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存量债务,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8.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等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办理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11.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于授权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无需监管机构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长关于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转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汪炜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对外捐赠总额为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向西湖大学捐赠款项),具体捐赠项目及每笔捐赠金额由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76,700,00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几方面:

  ■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预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金融衍生品部和债券融资二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下半年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联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于2017年10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及2020年12月募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1,596,618.30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675,177,961.1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交易风险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各167,517,796.11元,合计金额为502,553,388.33元。2020年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574,240,000.00元,另支付永续次级债利息23,001,150.00元后,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35,470,070.89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710,853,493.66元。根据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配,因此年末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润3,891,348,923.90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0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56%。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租赁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20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4亿元,实际已向其通过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港币2.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全资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香港”)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鉴于公司审批通过的上述担保即将到期,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继续通过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财通香港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决定和办理与上述内保外贷相关的事项。上述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可在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为财通香港的对外借款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港币2.2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3.法定代表人:钱斌

  4.已发行股份数目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港币

  5.经营范围:证券交易、孖展融资;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放债人业务。

  6.财务状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通香港总资产为14.32亿港元,净资产5.60亿港元;负债总额8.72亿港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7亿港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8亿港元,净利润0.17亿港元。

  不存在影响财通香港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本公司持有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具体协议签署后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发布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财通香港系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质量良好,有较好的履约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低,继续以内保外贷形式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继续以内保外贷形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累计审批通过的对外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4亿元,占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97%,且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5亿元,占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9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财通香港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

  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非外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部分外部董事、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2.出租交易席位

  关联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部分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公司支付佣金。公司2020年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合计3,478,910.26元。

  3.提供代销金融产品服务

  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相关代销收入情况如下:

  ■

  4.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为56,656.96元。

  5.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期末各关联方持有由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的份额如下:

  ■

  上表中“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为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鑫管家”为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为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月月福”为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丰和两年定开债券”为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丰乾39个月定开债券”为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为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聚丰9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聚丰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为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现金聚财”为财通证券资管现金聚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运连连季季红”为财运连连—季季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定性)的简称;“年年赢一年期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丰赢一年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一年期2号”为财通证券资管丰赢一年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 “年年赢丰收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2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3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4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6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8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9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0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2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6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7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8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19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年年赢丰收20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年年赢丰收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一号”为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双季赢丰收二号”财通证券资管双季赢丰收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丰和定开”为财通资管丰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睿智6个月定期开放债”为财通资管睿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6.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期末,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如下:

  ■

  7.提供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证券营业部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IB业务),2020年确认IB业务收入8,166,077.69元。

  8.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如下:

  ■

  9.提供管理服务

  公司的子公司财通资本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2020年确认的管理费收入如下:

  ■

  10.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投资收益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外期权及收益互换合约浮盈13,587,037.90元。

  11.接受关联方担保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的15亿公司债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5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9日,每年按发行规模的0.5%向公司计收担保费,本期公司赎回剩余公司债1.6904亿元。本期及上年同期,公司已分别确认相关担保费为78,674.20元和797,358.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12.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用于经营,2020年确认的租赁费为14,410,169.01元。

  13.其他

  ①本公司与产业基金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产业基金公司就永安期货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本公司保持一致,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但因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划转的情形除外。2017年产业基金公司承诺在前述协议到期后,将与本公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延长至不早于本公司上市后三年。本公司与产业基金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重新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约定协议已结束。

  ②本期,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金控天勤(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天道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5000 万,持有股权比例为 16.67%。

  ③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本公司代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相关费用分别为36,341.84元和427,863.98元。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1年度及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 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03%。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 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同种类的每一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以下规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公司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5、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的以下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3、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7、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三)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以下规定: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以下规定:

  1、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六)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本次配股将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四、公司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的方式进行。

  2、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详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3、本次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配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关于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76,700,00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几方面:

  公司代码:601108  公司简称:财通证券

  (下转B093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