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603717)。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含税),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众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以及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同时,控股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可以向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
上述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其中对于本公司已为其提供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可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提供续保。
在不超过4.5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负责担保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担保范围等条款,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出席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595816665E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街道)逢简村委二环路南02地块
法定代表人: 晏伟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自动化滴灌设备),金属制品业(含五金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65778132H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焦战平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被担保公司名称: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778195806J
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南区汉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莫绮颜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包装、包材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模具、塑胶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国内一般商品的贸易;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被担保公司名称: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055225426E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顾建飞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的生产、加工、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塑料原料及助剂、塑料制品、塑料模具;以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被担保公司名称: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052007749P
注册地点:武汉市汉南区经济开发区(武汉高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号厂房第1-2层
法定代表人:晏伟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塑料制品、塑料模具。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被担保公司名称: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59209622X
注册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3号
法定代表人:全建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家用、商用、车用空调塑料(塑胶)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加工、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被担保公司名称: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WP8B4C
注册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3号
法定代表人:全建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模具、塑胶及电子信息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被担保公司名称: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065054878L
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仙山西路东
法定代表人:谢锋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家用、商用、汽车用空调风扇叶,家电塑料制品,工程塑料,塑料合金,聚氯乙烯管件,汽车塑胶配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智能卫浴洁具及配件(包括智能电子坐便器、普通马桶盖板);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模具加工、制造、销售;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家电配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387Y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范瑞强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塑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家电塑料制品、汽车空调配件(不含废旧塑料)、塑料生产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经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家电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广东顺威家电配件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广东顺威家电配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被担保公司名称: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25760881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二环路南02地块之三
法定代表人:胡明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电子、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箱、塑料制品、模具、汽车零配件、卫生洁具、管道配件、五金交电制品;照明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与安装配套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含改性塑料、高压塑料管构件、汽车工程塑料构件、机车工程塑料构件、电子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智能卫浴洁具及配件、水暖器材、清洁设备、家用电器(包括智能电子坐便器、普通马桶盖板);智能机器人及周边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被担保公司名称:SUNWILL(THAILAND)CO.,LTD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5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0205559035449
注册地点:泰国春武里府潘通县
注册资本:5,000万泰铢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塑料制品、工程塑料、汽车空调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模具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SUNWILL(THAILAND)CO.,LTD99.4%股权。
单位:元
■
SUNWILL(THAILAND)CO.,LTD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关于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新增的担保协议。
四、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对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2021年度担保事项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对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就银行授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0.1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 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七、 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a)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子公司拟以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美的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的应收账款向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b)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a) 公司名称: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b) 公司名称:宁波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c)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美的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的应收账款。
四、 应收账款质押的主要内容
a) 授信额度: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b) 授信期限:24个月,额度内循环可用
c) 执行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5%
d)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五、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同时,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能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是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独立董事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能有效优化公司资金情况,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八、 备查文件
a)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b)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4、 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概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基于目前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战略布局的调整,为了便于公司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上述公司财务清算、工商注销等相关业务。公司将根据注销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待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72354234E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莫绮颜
5.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一
6.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 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研发;研发、生产销售改性塑料添加剂、助剂、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改性塑料母粒;销售改性塑料产品及塑料膜(上述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9. 公司持股比例:70%
1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528,188.44元,负债总额为9,344.09元,净资产为8,518,844.35元。2020年度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402,871.1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8,434,960.16元,负债总额为10,208.41元,净资产为8,424,751.75元。2021年1-3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94,092.6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销控股子公司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同时基于目前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战略布局的调整,为了便于公司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上述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广东中科顺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至17:00在“顺威股份IR”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顺威股份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顺威股份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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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顺威股份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莫绮颜女士、董事兼副总裁成再育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笛鸣先生、独立董事傅孝思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东红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22.8亿元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担保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5、议案8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5、6、8、12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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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2:00,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838530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霍翠欣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翠欣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6。
2、投票简称:顺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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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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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