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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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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6、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等多重因素,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审慎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相关内容。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榨菜、萝卜、泡菜、下饭菜和其他佐餐开味菜等方便食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在行业中,公司产销量处于领先地位,产品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旗下“乌江”品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竞争力得到较大提高,主营业务的稳健度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二)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主要产品所属行业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重庆涪陵、浙江及四川等地,行业区域性较明显。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产业竞争激烈,行业内大多数企业利润水平不高。行业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有乌江、惠通、铜钱桥、鱼泉、吉香居、味聚特等。随着消费升级,榨菜、萝卜、泡菜、下饭菜行业集中度在逐年稳步提升,乌江榨菜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逐步提高。

  尽管我国地域宽广、民族较多,人们的饮食习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产品品种及产品风味需求也存在着一定差异,但榨菜、萝卜、泡菜、下饭菜作为佐餐开味菜的主要子品类,是人们开胃下饭的必备产品,也是家庭餐桌上的常见食品,由于其品类、口味众多,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长期以来深受各地消费者的喜爱,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三)主要产品

  ■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供应部,负责原料、辅料和包装物资的采购。原料上主要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采购模式,既保障了原料来源,又助力乡村振兴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其他物资主要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和物资价格,并根据生产订单计划,实施按订单采购,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提升采购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生产加工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规模生产、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制为主和电商平台补充的方式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最大化覆盖市场终端;销售货款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保障公司充裕的现金流以及防止坏账的发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五)报告期内的重大影响

  1.商标权属

  公司2020年10月13日收到了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广市监知权〔2020〕1013号),称公司生产并在该县销售的“乌江”牌涪陵榨菜(清爽口味、净含量80g)产品的包装背面印有中国田径协会会徽,是《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特殊标志,且该会徽中包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公司作为该特殊标志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基于上述情况,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对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00000元。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5000元。

  公司随即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复议。2020年11月24日,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市监不罚决〔2020〕001号),认为公司虽然存在在产品包装上违法使用特殊标志的情形,但该等违法行为是基于与合作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其取得在相关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田径协会会徽的权利合法,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相关产品仅限于一款,且在河北省境内销量较小,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较小。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相关文件,同时公司作为国内优秀的国有大型企业,更好地发挥优势更有利于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为响应“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最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2.其他方面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生产、营运,报告期内未出现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环保处罚等方面的问题。

  (六)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紧紧围绕“适应变化,主动改变,突破发展”的战略目标,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协同开展销售、生产、供应、项目发展、管理等核心业务工作,实现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紧紧围绕“适应变化,主动改变,突破发展”的战略方针,全体员工攻坚克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始终紧扣生产、销售、供应、项目发展等核心业务主线砥砺奋进,公司巩固并优化了城市精准营销模式,推出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动了“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规划落实,启动了乌江品牌战略定位、新进入品类定位等战略性规划工作,多措并举、齐头并进,实现了全年业绩的稳定增长,为公司后续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大营销方面,大胆改变,精准执行。优化销售管理执行结构,彻底改变以大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管理模式,建立起以城市为基础的精准化营销管理模式。从渠道改造端着手,以多品类、多大单品集群、多渠道、多经销商,不冲突、不压货,保证城市任务目标的完成。各销售区域创新做透渠道,在省地级流通主力大单品高度成熟的市场,建立大单品联销体+多品直控终端+特殊渠道或新渠道单独设立专业经销商的渠道布局模式。在品牌传播中发力,坚持品类独立推广、品牌独立传播,策划“乌江榨菜红动中国”、“乌江萝卜惊雷行动”、“乌江瓶装下饭菜大面积集中陈列展示”等品类品牌宣传及地面推广活动,积极跟上品牌宣传新潮流、营销推广新模式,开展网络直播带货,线上线下联动,吸引培养乌江新消费者群体,不断提高乌江品牌知名度和巩固市场基础。在订单管理上优化,快速建立准强制性订单管理控制体系,实施低库存、不缺货、快流转的计划物流管理,按季度编制订单滚动计划,实行计划的动态管理。有效地实现生产、销售、供应各环节的前瞻性安排,保证成品仓库的高效运行。同时主动调控在途产品合理库存,并在末端设置经销商库存警戒线,确保产品日期新鲜化,规范市场销售秩序,遏制产品窜货杀价。在新兴市场提速,大力支持电商与国际业务发展,桑田食客、惠聚天下电商公司均实现较高增长,新设国际贸易公司,加速拓展国际线上线下业务,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二)大生产方面,保障供给,精益求精。一是抓产能保障,坚持产能匹配、效益优先、管理适应、质量匹配性四大原则,统筹各生产单位品种结构,充分发挥各生产基地的产能优势,确保快速满足市场调货需求。同时全面推进技改工作,不断提升生产力、适应力。二是抓质量保障,坚持好产品源于好原料,对照工艺技术标准,修订完善原料作业标准、质量判定规则、原料加工与储存管理办法及原料收购实施细则,严把原料质量关。坚持采购物资应检全检,对供方质量“零容忍、零让步”,严把进货物资质量关。持续完善和推动质量体系、设备管理体系、环保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保障加工过程质量关,精益求精铸精品。三是抓原料供应,多措并举,保障供应环节的统筹部署。面对疫情影响下青菜头原料减产与收购管控导致供需失衡的情况,公司大生产系统采取稳住订单合同收购、指定大户收购、突击队式收购等多种形式,有效化解年初原料紧缺的危机。同时提前规划进行早菜种植,探索全新接产原料种植经验和方法,实现一条利益链的原料收购模式,稳定原料来源,确保原料质量与数量双重保障。四是抓技术研发保障,加大多品类研发力度,建立酱类试验工厂,启动泡菜、酱类产品以及休闲果蔬产品的研发。同时持续改进三腌三榨原料加工工艺标准,精准实施梯度用盐,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向更低盐化、更健康的方向迈进。五是抓环保智能化升级,顺应国家及行业可持续发展、产业升级趋势,坚定推进“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规划落实,完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方案启动并过会,向绿色智能化阶段升级。

  (三)大管理方面,夯实基础,提升水平。一是坚持三大系统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模式,在横向战略引领、运营执行、监督支持三大系统,纵向总部及部门、生产基地或子公司及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三个层次的集团化管理组织结构下,推进各系统找准管理定位、明晰职能职责、理顺管理流程,持续进行核心业务管理标准写实性清理,形成纵横清晰、专业覆盖、执行精准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从宏观上全方位理顺管理运行关系。二是围绕管理标准化,推进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保体系以及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搭建起管理标准化的集成平台,对工艺、生产现场、质量、设备、成本、环保等体系运行实施内审式评估,促进以管理标准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水平。三是清理完善财务、安全、内部监督等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管理顺畅,业务运营高效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274.66万元,同比增长14.2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10.58万元,同比增长28.4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一家子公司重庆市道生恒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斌全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1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王建新先生、王志勇先生、蒋和体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2,746,598.51元、同比增长14.23%,营业利润914,649,644.13元、同比增长27.2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77,105,782.58元、同比增长28.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财务预算是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能力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经营情况。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公司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及鉴证意见均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正文同日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财务预算是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市场及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能力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经营情况。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统筹安排作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正文同日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19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人工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说明

  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目标为295,457.06万元。

  2.营业成本依据公司各产品下达到各生产厂的生产成本进行测算,其中:原材料单耗、能源单耗上按现行成本定额标准进行测算,原材料、能源采购价格根据市场趋势和供应合同约定价格进行预测。

  3.执行现行的税收政策。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

  四、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2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390,203,162.96元,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9,418,476.31元(均为股本溢价)。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必要性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按进度积极推进:2021年1月13日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21年3月12日至25日完成了股票发行路演,2021年3月30日完成了股票发行方案制定并报证监会待审核,2021年4月中旬进入股票询价发行期,尚需完成后续发行和股份登记、上市工作,具体发行完成时间待定。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必须在次年6月30日前召开,且权益分派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

  鉴于发行完成时间无法确定,可能存在发行工作与年度分红时间上的冲突,为了尽力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尽快推进“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落地,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合理性

  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最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88%,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将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推进情况,适时规划后续分红安排。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日常项目建设、销售、生产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统筹安排作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2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以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执业行为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业务量进行收费,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核查通过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1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2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涪陵榨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涪陵榨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涪陵榨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涪陵榨菜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韦永生先生,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谢正锦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2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施要求,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8.3条、6.8.4条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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