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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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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46,728,195.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15,731.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746,319.5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10,827,134.12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573,453.64元。

  鉴于本公司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概述:

  公司是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坚持“聚焦主业”这一核心战略,持续聚焦于数据通信、智慧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中电能转换与能源利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三大产业领域中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到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完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业板块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

  ■

  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无重大改变,公司持续致力于电力电子及信息技术在数据通信、智慧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电能转换与能源利用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自主研发、制造为主,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向客户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完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产品营销方面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部分产品采用直销+渠道销售,通过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有力支持产品的营销活动;公司也在积极探索不同的营销业务模式以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大力推进代理分销渠道建设、大客户营销。

  关于行业情况说明,参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第三项(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20日,公司已完成支付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4月22日(因2019年4月20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公司已完成支付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4月20日,公司已完成支付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5,709,742.85元,同比减少2.33%;营业利润-50,733,870.43元,同比减少60,207,218.33元;利润总额-46,112,473.23元,同比减少61,489,11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15,731.68元,同比减少52,986,213.96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8,254,950.37元,现金流量增加3,347,510.25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子公司(含3家三级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巴基斯坦动力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银川动力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 2021-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韩宝荣、田常增、胡一元、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苗兆光、朱莲美、季桥龙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1-014)。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46,728,195.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15,731.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746,319.5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10,827,134.12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573,453.64元。

  鉴于本公司2019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号:2021-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号:2021-01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1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注:上年度指2019年度,2020年度数据尚未统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0次、刑事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少华,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邵立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少华、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黄迎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等情况 。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共为120万元,系按照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共为1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七次会议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三)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费用12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11日变更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本保荐机构”)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382,840股新股,截止2017年6月8日,本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2,64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配股价格为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330,584.00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6,000,000.00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金额905,660.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479,330,584.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于2017年6月8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账户,扣除尚未支付完毕的其他中介机构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226,623.17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金额124,534.2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103,96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1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399,463.55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60,785,096.24 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8,551,073.81元,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15,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7,103,960.83元(包括置换金额261,894,606.62元),其中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累计投入80,000,000.00元,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00,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8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17,103,960.83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048,715.3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0.00元。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562.7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7年6月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分别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鉴于本次配股募投项目“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源),安徽动力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为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7月12日与本公司、华西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募投项目未建设完成,剩余部分将不再实施,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依照《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61,894,606.62元,依照《管理办法》,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16日,动力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17年度配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总计2,707.8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募投项目未建设完成,剩余部分将不再实施,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动力源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动力源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动力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动力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1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电力电子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节能工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配件产品;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租赁电力电子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

  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配件产品、电动车辆充换电设备、智能疏散与应急照明系统、工业电源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节能工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能源发电工程、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租赁电力电子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修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相关变更(备案)登记所需相关手续,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2日

  至2021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6月17日、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邮编:100070

  5、 联系人:陈骞骞

  6、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 电子邮箱:chenqianqian@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1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李勣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费用120万元。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46,728,195.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15,731.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746,319.5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10,827,134.12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573,453.64元。

  鉴于本公司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05                                                  公司简称:动力源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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