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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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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5元(含税),该议案还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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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电源电器等低压电器及电子电器、仪器仪表、建筑电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EPC工程总包,电站开发、建设、运营以及运维等。

  低压电器产品具有量大面广、品种繁多的特点,公司的销售采取经销商模式、公司自主拓展模式,以及公司与经销商协同拓展模式等多种模式,且更加强化突出公司自主拓展与协同拓展,并已经实现中高端行业市场的升级突破。

  低压电器行业是一个充分国际竞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形成了跨国公司与各国国内本土优势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作为根植于中国这一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庞大低压电器市场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的营销网络优势、品牌优势、技术及管理优势有助于本公司继续巩固领先地位,并持续受惠于行业的结构性变化,而本公司的成本优势加之积极技术创新,有利于构筑开拓国际市场的后发优势。

  光伏新能源作为一种可持续能源替代方式,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成熟且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公司一直深耕光伏组件及电池片制造,光伏电站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并凭借自身丰富的项目开发、设计和建设经验,不断为客户提供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工程总包、设备供应及运维服务。

  自上市以来,公司利用稳固的行业龙头地位、卓越的品牌优势、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及自身产业链升级等优势逐步实现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公司还将进一步通过产业链的整体协同,把握行业发展契机和电改机遇,构建集“新能源发电、配电、售电、用电”于一体的区域微电网,实现商业模式转型;完善电力产业链各个环节,从单一的装备制造企业升级为集运营、管理、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电力企业。近年来,公司重点加速推动光伏户用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的发展。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5.7%。其中,制造业用电量增长2.9%。2020年,全国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8.20GW,同比增长60.1%,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32.68GW,同比增长82.5%;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5.52GW,同比增长27.2%。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52.5GW,同比增长23.6%,其中集中式光伏174.35GW,同比增长23.1%;分布式光伏78.15GW,同比增长24.8%。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净利润66.36亿元,同比增长67.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增长70.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6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92.70亿元,同比增长25.31%,所有者权益311.82亿元,同比增长24.97%。

  2020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了新冠疫情、国际形势动荡等重重不利因素,围绕年初既定战略,持续强化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在智能制造、绿色能源、能效管理等领域形成了多场景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向高科技、平台化、轻资产、服务型方向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3亿元,同比增长10.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增长70.85%。

  (一)低压电器

  近年来,低压电器行业继续呈现头部企业集中度提升、从单一元器件走向集成系统解决方案、全球市场日益重要三大趋势。未来,智能电网、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化发展将提升智能低压电器的产品需求,而“互联网+”、“5G+”、新能源发电等领域的飞速发展则为低压电器产品提供了新的应用方向。多年来,公司已积累和沉淀大量优质客户和丰富的用户场景,能迅速感知和捕获市场与客户的变化和新需求,公司充分利用该独特的竞争优势,通过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渠道数量与质量,增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定制化深度绑定行业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挥行业龙头的作用,推动低压电器行业再定义,以通用和专业两种品类分类市场,持续创新营销模式,不断抢占全球市场份额,取得了优异的经营成绩。报告期内,公司低压电器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84.22亿元,同比增速为3.05%,在国内低压电器下游分类中,正泰已在电网、建筑、工业OEM、个人用户等四个应用领域享有最高份额,持续展示出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

  1、蓝海领航,渠道业务创新升级开辟新篇章。

  低压电器应用广泛和终端客户多样性的特点,,拥有完整且强大的经销网络,实现最大范围全覆盖成为该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公司持续优化和迭代渠道业务,不断强化渠道护城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75家一级经销商,5000余家二级分销商,超10万家终端渠道,实现一二级渠道、地市级覆盖率96%以上,构建了业内最健全、最深入的渠道网络,实现渠道网络全国覆盖。报告期内,国内渠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1.13亿元,同比增长2.8%。

  为持续提升渠道优势,公司推进渠道业务生态升级工作,打造渠道命运共同体。一是开展“蓝海计划”,分步启动股份制合作区域销售总公司,实施渠道扁平化管理,打造综合市场业务新模式;二是以全产业链产品延伸为抓手,以系统解决方案为支撑,通过资源库建设、信息化支持、物流提升等手段赋能渠道平台,打开渠道业务增长新空间。

  更高的行业话语权,源自于公司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加快“正泰品牌馆”、“电气工业超市”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在终端市场的影响力与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品牌体验馆7家,工业超市旗舰店4家,工业超市标准店16家,SI形象店29家,行业峰会展示4场,推介会350余场,展示公司品牌形象和技术成果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2、筹谋擘画,行业直销业务进一步发展

  行业客户因其个性化、定制型的需求,对公司的客户需求挖掘、研发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行业客户以其稳定的需求增长、高黏度的客户属性,将成为未来智能电气解决方案的重要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行业细分,在六大行业客户板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出60余个子行业,明确以细分行业头部客户作为重点拓展对象的战略方针;充分挖掘细分用户痛点需求,在强大的研发体系支撑下,大幅缩短解决方案落地周期。在渠道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不断整合各类资源;实施共建共享物流与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客户服务的及时响应与有效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直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0亿元,较同期增长约11.1%,并为来年直销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于公司强大的研发体系与优异的商务拓展能力,公司在电力设备、地产建筑等几大类下游客户均取得了良好的业务发展。电力设备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国网南网等电力企业的研发互动,在电力企业招投标份额占比进一步提升,中标广东电网电表外置断路器与计量中心流水线检测设备项目,以正泰产品尺寸为标准取得南方电网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的技术规范;地产建筑方面,与40余家地产头部企业达成战略协议,并有近30家已经开始产品供应,新增客户中包括上海绿地、中梁地产等知名房企,与GBE商业地产平台开展合作,获取新城吾悦广场、华住酒店等项目订单;通信方面,抓住5G基站建设市场机遇,成功为华为定制研发5G断路器,立项开发普通1U及智能1U产品,实现首单采购2万台,联合联通中讯院共同开发的5G一体化机柜产品已相继投入使用;工业OEM方面,拓展雪人股份、兖矿集团等合作伙伴,新增三一重工等重型机械行业客户。

  3、厚积薄发,国际业务竞争优势日益凸显

  全球本土化战略实施多年来,公司在海外业务已经具备了非常坚实的业务基础,境外子公司的布局,本土化团队的构建及全球区域物流仓库的建设,使得公司具备了抵御疫情的能力,并在全球范围内持续的拓展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在电器行业整体出口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依旧实现逆势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较同期增长11.1%。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确保海外客户订单的快速交付,协同温州、新加坡、越南、埃及的产能协作以及全球超过20家境外子公司与区域物流仓库,紧密链接当地客户,实现国际客户稳定供货与服务;充分发挥公司的海外品牌认可度以及全产业链优势,重点推进与电力、新能源、建筑、暖通等重点行业客户的合作;通过英语、西语等数字化新型营销方式和高频次全产业链线上直播,多场线上产品推介会、行业沙龙等活动,增强客户忠诚度,保持品牌热度。

  公司继续强化专业市场突破,深度挖掘产业价值链,充分发挥海外品牌认可度的全面提升以及全产业链优势,推进与电力、新能源、建筑、暖通等重点行业客户的合作。获得凯德集团数据中心项目、智利ENGIE风力发电等多个项目。通过深度产品定制化研发,一体式智能断路器斩获沙特国家电力公司智能电表外置断路器采购项目,订单金额从初始的7千万发展到超过2亿元,通过此次合作,正泰电器还被列入国家电网“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供方名单。

  4、向之所欣,产研结合赋能公司战略落地

  低压电器日趋走向系统集成和定制化解决方案,下游客户遴选伙伴供应商习惯也发生变化,分外重视公司的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0.29亿元,同比增长5.07%,三年累计近30亿元。高研发投入带来的是客户对于公司的高度认可与信赖,与中国电科院联合开发电力物联网新产品,为通讯和新能源行业头部客户开发5G基站、数据中心、光伏、风电等综合解决方案和定制化产品开发,株洲中车的车用配电方案及定制化新产品开发,牧原股份的智慧养殖系统及定制化产品开发……无不昭示着公司已经具备了服务头部客户的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精益生产的创新应用,优化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标。一是公司通过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与系统集成,打造绿色、高效、精益的智能制造新模式,为行业提供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二是提升数字化设计、智能制造软件及装备的设计与实施、数字化车间运维、大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的柔性生产能力,加强自动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数字化水平;三是推进小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框架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继电器等5个数字化车间建设,全力落实智能制造战略;四是通过实施技改项目,提高关键零部件制造、装配、在线检测、包装等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一致性与可靠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开发及技术研究项目95项,制定行业标准47个;申请专利787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40项、授权专利3,494项,其中“电能表供电电路以及使用该电路的电能表”获评中国专利优秀奖、“万能式断路器”获评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低压电器可靠性关键技术研究与系列标准制定”项目获评2020年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NXZ-125、250、630自动转换开关电器”项目获评2020年浙江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基于用户端电器设备智能制造的数字化工厂的研制与应用”项目获评2020年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基于精益自动化生产的电磁式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2020年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新能源

  近年新能源行业备受关注,随着“3060”、零碳等减排目标的提出,为新能源行业特别是光伏提供了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其中“光伏+”形式即可共享社会资源,又能融合一二次能源的技术特点,为新能源跨界应用及发展提供了新的道路。公司克服光伏行业原辅材料供应紧张、物流效率偏低等不利因素,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实现了光伏新能源业务的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新能源实现收入141.32亿元,同比增长18.57%,户用光伏市占率蝉联第一,全球组件自产销售超5.2GW,荷兰3座光伏电站累计151.89MW顺利完工并网,波兰51MW项目已如期完成一半并网量;国内市场继续稳步推进,白城100MW顺利完工并网,中标国家2020年度1.15GW的竞价、平价项目,新增户用装机容量超1800MW,增长率超80%。

  1、创新应用模式,户用光伏综合服务板块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创新户用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完善渠道生态建设,迎接户用平价时代的到来。一是利用自身发、集、逆、变、配、送、控系统产品全产业链优势,为客户提供安装并网、品质管控、运维服务以及收益管理一站式服务,创新性推出“安益宝”业务模式,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二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业务展销会、行业专题研讨会等积极展示公司产品,聚集目标顾客,制造销售热潮,提升业务销售量;三是巩固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浙江市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培育江苏、山西、广东、福建等市场,做好渠道布局,提高覆盖率。报告期内,公司户用装机发电量达21.8亿度,同比增长超过170%;新增户用装机容量超1800MW,市占率蝉联第一,继续位居国内领先地位。

  2、激发后续潜力,地面大型电站装机容量合理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平台化、轻资产”的战略部署,分阶段调整国内电站持有量的同时,稳步推进公司自主开发力度,增进终端客户黏性。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电站发电量超过31亿度,同比增长23%;中标国家2020年度1.15GW的竞价、平价项目,并积极与三峡智慧平台公司、中核汇能等公司建立合作意向,在光伏市场拓展以及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深化合作,相互赋能,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增强开发能力,电站建设如期实现并网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白城二期100MW光伏领跑者奖补项目实现按期并网发电,荷兰3座光伏电站累计151.89MW项目顺利完工并网,波兰51MW项目已如期完成一半并网量,同时,按里程碑节点稳步推进温州550MW渔光项目、辽宁阜新70MW项目、浠水134MW项目建设,体现了公司高效组件技术和EPC成本、质量控制领域的综合实力。

  4、提升制造实力,组件制造技术优势进一步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效率、组件功率领先行业平均水平,电池平均量产效率突破23%,AstroSemi组件功率单玻主流功率达450W档,AstroTwins双玻445W档,量产主流功率档位行业领先。正泰新能源入选首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名单,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正泰CPOWER”获得科技部金桥奖;组件斩获2020PVEL/DNVGL“顶级组件制造商”。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86,569,702.9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074,484,488.00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王国荣、张智寰、郭嵋俊、陆川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对应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34,815,037.00元坏账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预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5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正泰电器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6月7日上午9:00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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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86,569,702.9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074,484,488.00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

  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投资的企业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73,038.93万元,该部分损益不产生现金流。本年度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不低于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净利润 30%的原则,制定了利润分配预案。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86,569,702.90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5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074,484,488.00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为38,783.2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46,231.7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75%,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低压电器业务所处的电力行业随着全国能源系统不断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大力推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未来仍将持续保持稳定发展。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增长势头持续强劲,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我国光伏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继续保持了全球第一,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48.20GW,同比增长60.10%。

  (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几年来,公司总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构建了集“新能源发电、配电、售电、用电”于一体的区域微电网,从单一的装备制造企业升级为集运营、管理、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能源企业。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增长7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64亿元,同比增长7.82%。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目前阶段公司现有业务拓展及布局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投资的企业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73,038.93万元,该部分损益不产生现金流。本年度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不低于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则,制定了利润分配预案,扣除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后,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9.56%。同时,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战略目标等因素,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

  (五)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开展,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业务拓展及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等事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1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编号:临2020-020。

  截至2020年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如下:

  ■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预计发生的业务合作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等情况,2021年度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仍然属于温州民商银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存款和贷款,其中存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将本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方式存于该行,同时获取存款利息;贷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贷款方式借出银行货币资金,同时支付贷款利息。鉴于与温州民商银行关联交易内容的业务性质,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03-15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5104%,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89.4896%。

  (2)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01-02

  注册资本:88,866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5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业,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7647%,其他股东持股59.2353%。

  (3) 浙江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12-29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6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开关柜、电缆桥架、工程配套安装。高压电器元件、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子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4) 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8-07

  注册资本:50,371万元

  注册地址:嘉兴市大桥(南湖工业区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通用零部件、塑料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0570%的股份,其他股东持有32.9430%的股份。

  (5) 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08-06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3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节能灯、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份;其他自然人持股40%。

  (6) 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10-18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8楼8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新能源技术,新能源系统产品、储能设备技术、车用充电设备及系统、能源测控设备及系统、能源互联网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冷热三联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新能源工程(凭资质经营);新能源技术产品的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3158%,其他股东持股3.6842%。

  (7) 乐清市瑞纳吉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12-23

  注册资本:31,915万

  公司住所:乐清市柳市镇蟾东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及元器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对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 浙江泰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02-27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经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9) 浙江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07-12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沿江大道500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输变电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应用;用电信息咨询服务;用电能效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冷气、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机电、机械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

  (10) 正泰集团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06-26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53号楼5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备集成、安装调试。(以上均除特种设备除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1) 浙江正骅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3-09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0号1幢2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凭资质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网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电器、电线电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建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租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利华持股95%,南笑欧持股5%,上述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存辉近亲属。

  (12) 理想晶延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5-22

  注册资本:5,570.3801万元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3幢402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从事半导体、光电设备及配件耗材的开发、设计、组装、销售;光伏设备及配件耗材的开发、设计、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开发、设计、销售和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半导体、光电、光伏设备租赁及售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8914%,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089%,其他股东持股62.4997%。

  (13) 浙江九亩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06-1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金园路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安吉九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持股60%,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其他股东持股10%,上述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存辉持控制的企业。

  (14)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3-23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现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温州民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业民营银行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未来将针对温州经济特色、扎根温州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该行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温州民商银行的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为29%,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温州民商银行作为浙江省第一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开业之初势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根温州市场,积极向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本公司作为成长于浙江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与多家银行展开金融领域的业务合作。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00万元,内控审计费80万元,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680万元。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21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按照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对应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预计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所示(折合为人民币):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情形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 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一)授权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

  (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含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各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六、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15,47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 正泰电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淼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总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聘任刘淼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经审阅刘淼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淼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刘淼先生简历

  刘淼,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裁。2021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7日

  至2021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 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王国荣、张智寰、郭嵋俊、陆川、吴炳池、林黎明、徐志武、陈国良、南尔、南金侠、南笑鸥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21年 6月4 日(9:00 至 11:30,13:00 至 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5、联系方式:0577-62877777-709353/709359,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3、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所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11:00

  ●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chintzqb@chint.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11: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11:00

  2、 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3、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南存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贻明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洁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2、拟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0年5月10日下午16:00之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

  传真:0577-62763701

  邮箱:chintzqb@chint.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77                                                  公司简称:正泰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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