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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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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商务正装等服装制品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印染加工订单,合理调度企业各项资源,快速有效地组织生产,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有序对接和高效运行。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为原材料和能源。

  (1)原材料采购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染料采购分大宗采购和临时采购,每年公司都会根据预计染料耗用量制定本年主要染料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大宗采购合同,同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临时采购部分特殊颜色的染料;印染助剂由公司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或临时订单,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2)能源采购

  公司所需的能源为天然气、电、蒸汽和水。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印染集聚区,柯桥区政府已统一规划了能源配套供应渠道,公司向配套供应商就近采购。

  (3)供应商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及时、充足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准入、考核、评价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公司仍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

  (4)采购结算方式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结算为主。

  2、生产模式

  印染行业的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坯布特点及颜色、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部分月份的订单量较大,交货期较短,现有产能不足,公司将部分技术要求较低的工序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

  印染生产过程工艺复杂,技术参数、生产管理控制要素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近几年来,公司以建设绿色智能化印染工厂为目标,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建立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印染技术与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进行集成,逐步应用于印染生产过程中,实时记录生产过程信息,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呈现印染计划的执行和跟踪情况,并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有效指导印染生产过程,进而对从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印染过程进行优化管理,最终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3、销售模式

  (1)主要客户及获取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品面料贸易商、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通过销售部门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合作等方式获取客户信息。

  (2)销售管理

  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队伍,实行以销售业务员为中心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员负责对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销售业务员在起始阶段负责业务承揽;生产过程负责协调客户与公司生产部门关于生产时间、批次等事项;产品检测合格后负责通知客户验收;客户收货后负责货款的催收;产品交付后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

  (3)销售定价

  公司的印染加工业务分为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根据行业惯例,针织面料印染按重量(公斤)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公斤;梭织面料印染按长度(米)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米。采用两种计价方式的主要原因是:针织面料织造具有较大的弹性,长度变化较大,不适合按长度计价;梭织面料采用经纬编织法,尺寸较为固定且弹性小,因此适合按长度计价。

  (三)行业情况

  自古至今,纺织(印染)业是民生产业,是技术和文化结合最紧密的行业之一。印染作为纺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赋予纺织面料功能、提升纺织品档次、提高附加值的重要环节。

  我国印染行业发展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印染行业被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创新驱动和环保节能的行业之一,在政策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攻关,促使我国印染行业在质量、品种、效益等方面得到提升、改善,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印染作为高附加值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不断转变发展思路,以“科技、时尚、绿色”为理念,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产品升级和节能环保为重要支撑,构建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科技人才密集型产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稳步实现从传统规模数量型行业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行业的转变。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的双重挑战下,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不确定因素的反复叠加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我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在空前压力之下,彰显强劲韧性,激活创新潜能,通过积极的创新发展举措和稳健的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稳定商户、开拓渠道、创新模式,保障了市场的平稳运行,在第二季度实现稳定复苏,三季度实现单季度成交额正增长,四季度全年降幅收窄至5%以内,交出一份来之不易的答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6.0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9.18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注: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四、备查文件

  ■

  董事长:傅双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天健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天健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健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仪表仪器、紧固件、密封件、阀门、钢材、线材、建材、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电气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线电缆、化工原料、染料、助剂(以上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筛网、清洁用品、橡塑制品、木材及制品、工业元器件的销售;销售、修理、加工: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

  注册资本:158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卡欣纺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铭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印染机械设备研发、制造;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的研发;电脑绣花;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辅料、床上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万里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办公需要等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到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印染行业正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向绿色化、科技化、时尚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印染工艺需要大量手工操作,人员需求量大。印染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三废”排放,其中废水排放量较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印染行业在设备、效率、能耗、环保等方面相对落后,清洁生产推进缓慢,染料、工艺、软件应用技术以及智能化生产等方面也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不小的差距。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环保政策不断实施、环保力度的加大、生产材料和人力成本的上升,以及终端消费需求升级,印染行业内的大型企业正在进行创新研发、技术升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从多方面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化、科技化、时尚化方向转型升级。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爆发,为避免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聚集,各地政府均采取了停工停产、居家隔离、延迟假期等防控措施,大幅降低消费需求。自三月份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形势的好转,交通限制逐渐撤销,客户陆续复产复工,国内市场需求回升;但国外疫情愈发严重,导致海外需求放缓,纺织行业外贸需求的下降直接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出口业务。公司通过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降低成本等一系列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因此,需要充足资金来应对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正在从粗放式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高档纺织品印染业务的生产能力,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注重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发应用节能减排染整技术,保持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公司运行,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益,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印染行业的标杆企业。

  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开拓和订单获取受到一定影响,短期内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对此,公司在做好内销客户产品开发的同时,积极开拓多元的外销客户市场,进行技术改造和建设募投项目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需要保证充足的货币资金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

  (三)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4.2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974.61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

  (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的需求,项目建设的资金计划以及此次新冠疫情带来的营运风险等因素,为了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战略拓展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浙宇大厦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书。

  (二)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 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号09:00-11:30;13:30-17:00。

  (五)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滨路4888号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1年5月25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慧芳、金京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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