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琳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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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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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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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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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6日和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拟发行股票规模不超过1,999,790,184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含)。
2021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0352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年1月19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问题逐项落实,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021年2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021年3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审核相关规定,公司出具《承诺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021年3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功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于3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99,790,184股新股。
上述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16日及2021年3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号、2020-089号、2020-090号、2020-093号、2021-005号、2021-010号、2021-012号、2021-014号及2021-016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1162 公司简称:天风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