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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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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天风证券开通基金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天风证券开通基金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2021年4月29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在天风证券开通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如下:

  一、 基金转换业务

  2021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开通天风证券已代销基金产品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天风证券的规定。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1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将开通天风证券已代销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TA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风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天风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风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天风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天风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天风证券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变更及终止定期定额投资的程序遵循天风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tfzq.com

  客服电话:95391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四、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天风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按《申万菱信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4月27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200万份以上;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2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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